“牧云,你回来了?怎么你和魏武认识?”
向灵芷一直以为她和魏武之间有很深的误会,见此情景,便急忙跑过去,拉着叶牧云进了院子,一边悄悄对叶牧云说:
“我知道你们两上次肯定有误会,不过我估计肯定是你的不对,是不是怀疑人家的人品,跟人家动手了?
今天可不准胡来!人家是来给爷爷调理身体的,我也认他做了哥哥,而且你大哥的病也是他治好的。”
说到这,向灵芷的脸微微有些发烧:这不是变相告诉小姑子,他们夫妻可以那个了吗?
叶牧云和魏武的大脑都还没重启,好在这时院里的人都迎了上来,纷纷和叶不凡夫妻打招呼,两人才在嘈杂的问候声中回过神来。
听了向灵芷的话,叶牧云是又羞又怒。
羞的是这事被嫂子看出来了,虽然她还不知道真相,但嫂子和那家伙认了兄妹,难保那家伙被嫂子问急了不会实话实说。
怒的当然是向灵芷说的那句“肯定是你的不对”,她都被人占了那么大的便宜了,还是她不对了?
不过细想起来,好像两次都是她主动招惹的,特别是今天早上,她还特意洗白白的送上去的。
想到这,叶牧云的脸像是再次被高温烤了,为了掩饰,她忙跑到爷爷的轮椅前蹲下。
大家都去围观魏武了,老爷子这边也没人了,叶牧云摸着爷爷的手,喃喃地问道:
“爷爷,我该怎么办呢?
那家伙占了我便宜,还跟大哥、京华哥成了好朋友,连爸爸和二叔都那么信任他。
我又打不过他,今天早上,我原以为可以杀了他,结果又让他占了一次便宜!
而且,他虽然占了我两次便宜,可也算是救了我两次,而且他还治好了大哥,不但大哥把他当成了兄弟,连爸爸都把他当成亲儿子了,以后我该怎么跟他相处?”
可惜,老爷子只是看了她一眼,依旧目光空洞地抬头看天。
这时,叶胜天和三个弟弟、两个妹夫一起迎向了魏武。
趁着他们和魏武握手问候的空隙,向灵芷把叶不凡拉到一边,把上次让叶牧云去神山,给魏武送银行卡,很可能发生了误会的事告诉了他。
叶不凡还是有些奇怪:
“可是这事魏武干嘛不跟我说?”
向灵芷说:
“肯定是两人动手了,误会比较深呗!”
叶不凡点了点头:
“应该是这样,牧云那脾气,的确是太急躁了。”
叶牧云人在爷爷这边,却是没有放过那边的哪怕一点点声音。
她怎么也没想到给她哥治病的是这个收破烂的,更没想到会在这里,当着她所有家人的面见到魏武,此时她想逃走,那肯定是不合适的,只能装着什么事也没有。
她现在是又羞又怒又好奇,这家伙的医术很厉害吗?应该是吧,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就把她高烧的毛病给治好了吗!只是治病的方式有些特别罢了。
她刚才听了叶京华说了一大堆魏武的故事,听起来这人好像不是坏人,遇到危难,他都是毫不犹豫地出手,几次三番救了好几个人了。
而且,他能从叶不凡中蛊这件事上推测出那个神秘基地的危害,还能不顾个人安危,把那吸灵蛊转移到自己身上,说明他也很有爱国之心。
况且,听爸爸说,这人现在也算是部队编制了,还是非常重要的人物呢,所以,就算是她打得过他,也不能把他杀了。
这么一想,叶牧云心里的怨恨便淡了许多,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正在和叔叔婶婶姑父姑妈们寒暄的魏武。
这家伙还真是驻颜有术呢,京华哥不是说他四十二岁了吗?怎么会长得这么年轻呢?还有些小帅呢!
要是他没那么大年纪,也许可以和他结婚的呢,也许这就是天意,他是那个唯一和她结合不会让她爆体的人呢!而且,那两次经历说明,他们还是很和谐的呢。
向灵芷一直偷偷观察着叶牧云,见叶牧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呼吸粗重,心中惊惧:这丫头怕是和我哥的误会大着呢!
魏武好不容易应付完一帮叶家的长辈,从背后的背包里取出一支人参,交给叶不凡说:
“这是500年的人参,年份太久的,怕老人受不了,正所谓虚不受补。
你让人把人参切片煮沸再小火熬制半小时,把参汤拿来喂给爷爷喝了,再把煮熟的参片捣烂了和粳米熬成粥,等我针灸完了再喂给爷爷吃了。
我先给爷爷针灸一次,调理调理身子,等喝了参汤之后,再试试能不能让爷爷恢复一些神志。”
向灵芷把人参接过去,转身去了厨房,今天叶家的人都来了,原本伺候老爷子的几个医护人员,还有警卫都被放了假,所以她也顾不得再观察叶牧云了。
叶胜天听了魏武的话,心中大喜,便跟叶牧云说:
“牧云,你把爷爷推到屋里去吧,再配合小魏把爷爷抬到床上去。”
叶牧云只得推着爷爷进了屋,这么多人在呢,她可不敢让别人看出什么来。
魏武把心一横,快步跟了上去。
这事闹得,他必须跟叶牧云解释清楚,否则以后真的没法和叶家相处了。
今儿凌晨的时候,魏武原本以为会死在叶牧云手里了,当时他万念俱灰,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谁也没想到,会成了那个样子。
一定是上次双修之后,两人一阴一阳的真气充分融合并进化为灵气之后,气息早已完全相同,所以,再次相见,就真的成了久别胜新婚了!
他们的灵气本来就是一对夫妻,好久不见了,一经接触,便自动进入了双秀模式,这才控制住了两人的神志。
叶牧云以为魏武知道宝夹的神妙用途,故意夺了她的清白,所以才想要吸干他,现在又发生了一次同样的事,他还不恨死他!
所以,魏武也顾不得许多了,必须得解释清楚。
叶牧云听见只有魏武一个人快步跟了上来,其他人都在院子里没动,心里突然一阵慌乱,又羞又怕又恼,却也有些期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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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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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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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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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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