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又活过来了。
面前多了一具陌生的男人尸体。
……
凌乱不堪的卧室,书桌上物品掉落一地,抽屉大开,里面的东西被人胡乱扔在地上。
浅绿色遮光窗帘后,是一扇大开的老式玻璃窗,能隐隐约约看到交缠的老化电线。
窗外天光大亮,楼道里邻居开门的声音一如往常,仔细听,还能听到隔壁菜市场商贩叫卖的声音。
这是一栋老小区里的居民楼。
“早上好,你们两口子上班啊?正好我去晨练去……”
“快点,赶紧的,迟到了你这孩子,红领巾戴好再跑!哎——牛奶拿上,让你爸骑电动车送你!”
“老王,今天下午打牌不?我孙子去他姥姥家了。”
“老板来两个酸菜包,两个鲜肉包,一个卤蛋一个豆浆,分开装,快点我赶时间!”
人间烟火气,衬得早上格外鲜活生动。
但问题是,这不是宋末自己的卧室,这具身体,也不是宋末的身体。
她面前的地上,躺着一具面目狰狞,脸色青白的中年男性尸体。
她一定是在做梦。
宋末面无表情地摸着后脑勺上那个漏风的大洞,甚至能摸到内里黏糊糊的脑组织。
然后,她说了活过来以后的第一句话:
“啊,后脑壳不见了。”
“要不然我还是死回去吧,最起码我自己的尸体好歹还完整点。”
……
……
宋末有点不确定,她现在的状态算不算“活着”。
毕竟就算是医疗理论并不丰富的她,也没见过谁流那么多血,头骨被打碎以后还能活着的。
她没什么痛感,只是觉得后脑勺凉飕飕的。
甚至连“惊恐”、“害怕”这样的情绪都消失不见了。
【发现低级写作素材:王大志的尸体(生前在租户房间中安装摄像头,半夜悄悄取回,被“宋末”发现后,害怕事情败露暴起杀人,缠斗过程中,被反抗的“宋末”失手杀死。)】
一串像是被墨染透的汉字,悄无声息地浮现在尸体上空。
面对一具刚死不久的尸体,宋末竟然奇异地没产生丝毫“害怕”的情绪。
她蹲下身,在地上摸索,果然找到一枚被血浸泡的针孔摄像头。
“所以这里是平行时空?我很确信,我是从邮轮上掉下去淹死的——而且这也不是我的身体。
问题来了,如果我在这里‘复活’,那原来的‘宋末’又去了哪里?”
宋末完全无视了这串诡异文字,原地蹦跶两下,发现她确实没有什么不适。
何止腰不酸,腿不痛,甚至连呼吸和心跳都没有了耶!
好消息:在平行世界重生了。
坏消息:如活。
那行墨水字像是不满宋末的无视,水墨推开,露出下一行文字:
【剩余寿命:6天23时49分40秒】
【编剧点:0】
【当前具象化剧本数量:0】
【请尽快编写剧本,延长存活时间。】
宋末:“……”
刚活过来就催着她去死,而且怎么都重生了她还得干编剧啊!
……
……
重生,还有金手指。
宋末只来得及短暂地缅怀了一下自己原先六位数的存款,就开始思考,该怎么处理眼前的烂摊子。
原身并不是独居,她和两个在火锅店上班的姑娘一起合租在这间老旧房子里。
很巧的是,原来的“宋末”也是个创作者,只不过薪水微薄的可怜,只能勉强养活自己。
——地上躺着的死人,是宋末的房东。
他应该是半夜潜入出租屋,但没想到原主醒着,随即用随身携带的锤子砸向原主。
但可能是第一次杀人,也可能是害怕原主的叫声引起注意
凶手起了杀心,下了死手,用锤子敲碎了原主的后脑勺。
——这或许是宋末到来的契机。
但原主倒下之前,用尽了全身力气,把一根毛笔扎进了王大志的脖颈。
然后,原主死了,王大志躺在地上,发出“赫赫赫”的气音,一点一点看着他的血液流干。
他应该没想到,原主一个姑娘力气这么大,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反杀。
……
王大志外貌没什么特殊记忆点,最普通的大众脸,皮肤偏黑,嘴唇发白。
怒睁的眼睛已经浑浊,脸上还残留着几分不可置信。
尸体上半身穿着件发黄的汗衫,下半身的短裤压根盖不住已经发福的肚皮。
两只人字拖一只堪堪挂在脚上,另外一只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只看外形,完全就是棋牌室里会出现的经典形象:
中年发福,手里有点小钱,喜欢抓着保温杯,对着牌友吞云吐雾,对着租户吹牛打屁。
但此刻,他的脖颈处正正插着一只中空的毛笔管,喷溅的鲜血几乎染红了整个卧室地板。
大部分血液已经干涸,泅在地毯上,带出一片令人不安的暗红,让人想起了猪血糕。
尸体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开始浮现小面积尸斑。
宋末陷入沉思:
——现在是夏天,再过最多六小时,尸臭味就会穿透出租屋薄薄的门板。
到时候,就像某些刑侦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合租室友因为异味报警,上门警察误打误撞,发现一具尸体,以及满地的鲜血。
哦,还有个脑袋破了洞,流了至少一大桶血还活着的“凶手”。
报警?
宋末要怎么解释自己现在活死人的状态?
谁知道平行时空会不会有什么狂热科学家,热衷解剖什么的。
逃跑?
她现在没有原身的记忆,可以说,面对的几乎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跑去哪里?
宋末对自己有信心,最多跑出去三天,她就会被抓回来,更别提她现在还是个“活死人”。
所以……她的视线终于又落在那行水墨风汉字上:
“希望你能有点用处。”
……
……
宋末有两个合租室友,都在火锅店上班,一个叫崔莉莉,一个叫马爱媛,年纪都不大,正值当牛做马……呸,青春大好时候。
两人昨天上夜班,一直忙到凌晨四点才回来休息。
到了中午,补完觉的崔莉莉和马爱媛才打着哈欠,前后走进厨房觅食。
……
“我的妈呀累死了,我跟你说,昨天那桌客人一直拖到三点半。
酒量不行就算了还边喝边吐,熬到最后,我都恨不得上去给那俩客人揍一顿。”
崔莉莉熟练地撕开一包泡面,把袋子套在碗里,一边撕开料包往里倒开水,一边抽了抽鼻子:
“什么味儿啊,刚睡觉的时候就闻到了,不能是下水道又返水了吧?
房东老说修,也没见他真动弹。”
“我也闻到了,一股死味,要不我们还是自己找人修吧,我总感觉那房东看人的眼神怪怪的。”
马爱媛扇了扇鼻子前面的空气,忽然意识到什么:
“哎?你今天跟宋末说话了吗?这味道怎么像是从她屋子里传出来的——”
正在泡面的两人同时一惊。
宋末是个宅女,算是个三流写手,作息不规律也就算了,还总昼伏夜出。
俩人本着对贫穷战友的关心,总担心她写着写着人就没了。
这个味道——不能是宋末噶在屋子里了吧?
两个姑娘又惊又怕,你扶我我扶你就试着去敲宋末房间的门:
“宋末!宋末!你,你没事吧?”
“宋末?你再不开门我报警了啊!”
敲了半天门,也没听见里面有什么声音,崔莉莉跟马爱媛眼泪都快飙出眼眶了,眼看手指头都摁到报警电话上了——
只听“吱嘎”一声,门突然开了。
披散着长发,一脸颓废的宋末缓缓打开门,露出半边凌乱的地面。
她打了个哈欠,懒洋洋慢吞吞地回话:“哦,你们回来啦。”
崔莉莉跟马爱媛这才松一口气,但齐齐捏着鼻子往后退一步,伸着脖子往里头看:
淡淡的臭味已经消失,仿佛只是她们一瞬间的错觉。
房间里看上去很乱,书桌被重新挪了位置,正对着窗户。
床板也掉转了方向,地上胡乱扔着好些书,几乎没地方下脚。
“你这屋子里是不是有点味道?可别把外卖放馊了,到时候把老鼠蟑螂引过来,房东那死胖子又有理由上门唧唧歪歪。”
崔莉莉随口抱怨一句,注意到地上的零星血迹:“你流血了?”
她完全不知道,就在几秒前,一墙之隔的地板上,就躺着房东的尸体。
“嗯,昨天熬夜赶剧本,流了点鼻血,早上起来想换个心情,给房间换了个布局,这会儿还晕晕乎乎的——”
宋末干脆靠在门板上,敞开门给两个人看。
马爱媛看她没事,小小松口气,眼神扫过门缝,却瞧见一块像是沾着头发的红色口香糖。
扁扁的,但带着点弧度,还黏着好大一缕头发——
她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劝说合租室友保重身体:
掉这么多头发,迟早得秃顶啊。
谁知宋末却飞快俯下身子,捡起那块“口香糖”捏在手里,语气莫名惊喜:
“原来在这儿啊!”
原主丢的那块后脑壳,总算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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