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当年因为尚未变成‘高地人’的野人出现,使得那里出现了短期的繁荣,但就算是在如此盛况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德鲁伊、丰饶信徒、萨满祭司也没能将环境改造得适宜生存,这并非他们没有努力过,而是这片土地确实早在不知道多久前就失去了一切可能性。
当然,贫瘠并不代表着荒芜,就算是野人高地,也有能长出果实的植物,也有适合耕种的土地,但关键在于,这些资源的比例实在是太低太低了。
哪怕在其他种族的帮助下学会了耕种,地里长出的粮食也不够哪怕一个部族吃饱肚子,而就算是最早时期的野人高地,都同时存在着近百个聚落,三十余个部族,这个对于一个种族来说绝不算多,但却已经是极限了。
与生育能力无关,只是人如果再多的话,就要成片成片的大面积饿死了。
总而言之,在当年那个情况下,高地上的近百个聚落还能勉强靠着采集野果与狩猎魔兽生存,但时至今日,与‘文明’接轨后的高地人早已无可避免地迎来人口大爆炸,到了现在,野人高地上的聚落已经突破六百,部族也有了近两百支,几百年间还陆续建立了三个规模巨大的‘邦’。
,是野人高地最大的经济中心,也是唯一有金币商会分部驻扎的地点,而这里的繁华程度跟同在西北大陆的安卡集市相比,大概只有后者的八分之一不到。
,坐落于野人高地中央,核心是一片规模宏大的角斗场群,会定期举办奖励丰厚的比赛,邦内坐落着野人高地唯一的佣兵工会,每年都有无数佣兵团前来挖角。
,同样位于野人高地中央,紧邻着,是整个大陆……注意,是整个大陆而不是整个西北大陆规模最大的赌场没有之一,就连自由之都着名的销金窟都不及其规模一半,而每天从希尔科斯‘流过’的金币,更是安卡集市日均成交额的数十倍。
自然而然的,希尔科斯拥有着各种极尽奢华的设施,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充斥着纸醉金迷,然而这一切却理所应当地与高地人并无关系,事实上,希尔科斯的高地人少得可怜,就连治安的维持者都是各大地下势力一起凑出来的,虽然确实有一些高地人在这里从事基层工作,但也只是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罢了。
这并非外来者对本地人的欺压,事实上,的大股东们每年都有贡献出大量税收,交给作为这片土地名义上的主宰——高地人,但这些钱中的绝大部分都会直接流入隔壁的,用来维护角斗场并给有关人员发放报酬。
….也正因为如此,对于高地人来说,报酬最丰厚的工作其实是在当角斗者,无论成绩好坏,至少过日子是没问题的。
只不过出于某种说不清由来的自尊心,很少有高地人主动赶赴希望成为一名角斗士,最多也只是随便打几场好让那些佣兵团挖角自己而已,职业角斗士方面反而是其他种族的人占据了大部分比例。
综上所述,野人高地中的高地人非但过得并不富足,甚至堪称艰苦,在自然资源不够的情况下,哪怕壮年人大部分多数都离开家乡,少年人努力凭自己的本领狩猎,包括但不限于食物短缺等一系列依然困扰着高地人这个种族。
在这种情况下……
“抛开那些喜欢在外闯荡的人,在野人高原,绝大多数进入的高地人都会主动离开聚落。”
拉尔戈一边摩挲着跟他那只大手相比显得分外精致的酒杯,一边平静地说道:“其中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快到四十岁时回到故乡,让自己生命中最后一段岁月远离纷争与喧扰,培养聚落中那些几乎没有见过父母的新生儿,而这段时间的长短,取决于什么时候会找上门来。”
季晓鸽紧张地咽了下口水,小声问道:“那……那到了之后……”
“高地人是坚强且坚韧的,绝大多数人会在意识到这一点后在半个月内与熟悉的人道别,而这段时间也足以消耗干净他们过去所积攒下来的食物。”
拉尔戈耸了耸肩,表情平静地说道:“这听起来可能有些原始,但对我们高地人来说,食物一直以来都有着别样的意义,是非常重要且无比值得珍惜的硬通货,而在外闯荡的高地人归乡前,基本都会把所有的积蓄换成一枚空间储物道具,以及大量便携且营养价值极高的食物。”
牙牙一听这话,顿时点头如捣蒜,大声附和道:“汪!吃汪很重要!汪喜欢好吃的!”
“呵呵,一般情况下来说,越有营养的东西就越昂贵,而越昂贵的东西就越容易被弄得很好吃,所以就这层意义来说的话,我们返乡时确实会带很多好吃的。”
拉尔戈对牙牙眨了眨眼,乐呵呵地说道:“不过在前,负责教育孩子,教导少年的归乡者一般都会跟聚落的人共同进餐,能打到猎的时候就优先吃猎物,没有猎物的时候就拿出自己的食物分享,这方面每个聚落都不一样,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而降临之后……正如我刚才说的,大多数人会在消耗掉自己的食物储备前完成告别,然后独自离开聚落。”
因为早已有所预料的关系,所以大家并未露出什么震惊之色,只是面色复杂地沉默着,就连王霸胆都没有发表什么多余的言论,毕竟他嘴贱归嘴贱,却也知道什么样的人是值得尊重的。
….而拉尔戈也在淡淡地一笑后继续说道:“会对我们高地人的身心造成极大折磨,在营养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我们会被巨大的痛苦所吞噬,最后变成十分凄惨的模样,而若想要维持生命与精神状态,就要消耗巨额的食物,所以独自离开是最理性且理想的选择。”
“那……离开后呢?”
鹿酱俏脸发白地问了一句,轻声道:“会走得安详些吗?”
“那我就不知道了。”
拉尔戈乐呵呵地摊开双手,将手中那杯酒一饮而尽:“毕竟我没死过,也没经历过衰颓期,而我们部族的情况,也没办法拿来做参考。”
王霸胆哼哼了一声,闷闷地在桌子下面问道:“不过要是所有那个什么的人都死外面,你们那个野人高地岂不是会尸横遍野?还是说有专门负责收尸体的人。”
这次墨檀和季晓鸽都没踹他,因为这确实只是一个正常的问题,而不是冒犯。
“不是这样的,事实上,野人高地并没有横尸遍野,也不存在什么专门负责收尸体的人。”
拉尔戈丢给王霸胆一块甜面包,低头解释道:“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只要是死在中的高地人,就不会有尸体留下来,嗯,为了不影响大家食欲,我就说的简单点,如果我们在中死亡,那么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原地就只剩下衣服了。”
一听这话,大家都是一懵,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拉尔戈你的意思是,那么大一个人……”
贾德卡皱了皱眉,抬手比划了一下,沉声道:“啪——的一下就没了?”
拉尔戈摇了摇头,笑道:“不是‘啪’的一下就没了,其实是有一个过程的,只不过有些不太好描述,总之我们到最后基本什么都不会剩下。”
墨檀微微颔首,随即重新将话题带回了原点:“那你之前说的大家普遍都不会在自家地盘内设置墓地,只有你们部族是唯一一个有自己墓地的部族……指的是?”
“哈哈,虽然自己说出来也可以,但果然还是被人主动问起来感觉开心啊。”
拉尔戈哈哈一笑,颇为自豪地说道:“没错,我们‘洛亚’部族设有墓地的原因,是因为从将近两百年前开始,我们部族就没有人想其他同族那样,在到来后离开大家了,每个回到故乡的人,都是在最后的最后,几乎没有痛苦地在部族中去世,而其他人则会葬下他们生前最后那套衣服,久而久之,我们的部族墓地就这样成型了。”
众人看着眉飞色舞的拉尔戈,明显地感觉到了他的骄傲。
而原因也并不难猜……
“我明白了。”
墨檀微微颔首,罕见地给自己倒了杯酒向拉尔戈与比尔格两人举杯致意,正色道:“是因为有佣兵团的存在,所以这两百年来你们‘洛亚’部族才没有因为食物问题发过愁,甚至能够供养那些进入了的族人,对吧?”
….比尔格用力点了点头,抢在自己舅舅之前挺胸抬头地大声道:“对!所以我觉得佣兵团的大家都是英雄!”
说真的,这小伙其实还算眉清目秀,嗓音也是那种清爽明朗的少年音,只不过因为其体格太过高壮的原因,这天真嘹亮的一嗓子违和感着实是有点强。
“现在的我们确实可以被称之为部族的英雄,而未来,‘洛亚’部族还会有你这样的新英雄。”
拉尔戈拍了拍自家侄子的肩膀,随即转头对墨檀等人继续道:“我们部族的人是最长寿的,而年长的人多了,传承也就变得更多更全面了,而其中最重要的传承,也是我们‘洛亚’部族的灵魂,就是这支被交到我手里的佣兵团。”
季晓鸽抿了抿嘴,很是动容地问道:“所以,拉尔戈先生你们部族的所有成员,其实都是这个佣兵团的一份子,对么?”
“没错,漂亮的小姑娘,过去的我,还有现在部族中的每个年轻人都跟比尔格一样,憧憬这佣兵团,所有人基本都会在成年后入团一段时间。”
拉尔戈对季晓鸽咧嘴一笑,乐呵呵地说道:“不过我们高地人一般只在内部通婚,所以在冒险中有了孩子的夫妇,将会获准回到部族一段时间,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与其回去享受安逸的生活,还不如把孩子交给已经退下来的前辈看着,比如我那个妹妹就是,她们夫妇甚至都没见过比尔格几面,确实是有点过分了。”
坐在旁边的大个子少年挠了挠他那头板寸,笑道:“我不怪爸爸妈妈。”
“总之,这就是我们‘洛亚’部族,一个每位成员都会为之骄傲的部族,而佣兵团也早已经拿到了史诗评定,变成了有着固定据点,稳定成员从不会低于三百人的大家伙。”
拉尔戈拿起酒壶给墨檀倒了杯酒,随即直接用壶跟他碰了个杯,笑道:“不过这次跟我一起回家运粮的人只有三十多个,其他人都在努力做任务呢。”
墨檀微微颔首,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随后轻咳了一声:“话说回来,拉尔戈团长,我还有一件事想要请教。”
“哦?”
拉尔戈眨了眨眼,点头道:“你说。”
“我很喜欢你们两位新朋友,也很感谢你们之前对夜歌和鹿酱的出手相助。”
墨檀笑了笑,随即便定定地看着拉尔戈的双眼:“但我还是觉得,如果拉尔戈团长你只是看我们顺眼的话,应该不会跟我们聊这么多,最多只是顺手帮帮忙而已,所以……是那位哈罗德主管的意思,还是我们有共同的熟人?”
“呃,我不知道哈罗德主管是谁……”
“嗯,我觉得也是,所以……”
“考古家协会的佐顿·夜行者,我跟他关系不错。”
“诶?”
第一千六百四十七章:终
四重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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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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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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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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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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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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