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一切消息都被切断了,我看到的世界都是灰蒙蒙的,就像一团浓雾,我在雾中蹒跚前行。一路走来遇到的同路人,他们的眼神儿也都空洞而茫然,精神萎靡不振,不过是同我一样,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窦兴国说。
“这里的生活千篇一律,每天都在机械的重复同一种生活。当这种日子成为一种习惯,我就像是设定好了程序的机器人一样,到什么时间就做什么事情,没有了喜怒哀乐,也很少有事情能让我提起半分兴致。”
窦兴国吸着鼻子,略抖着手展开已经揉皱的餐巾纸擦拭了下眼睛。
裴振亨忙又扯了几张干净的纸巾递过去,他摆摆手拒绝,道:“到了后来,我开始觉得恐惧,因为某一天我发现我怎么也想不起我女儿今年几岁了。再一想,我老婆的面目也已经模糊,我还想不起迎春花是什么颜色,立冬时吃的那狗肉是什么味道……我想我可能得了老年痴呆症,可是身旁却没有家人和朋友关心我。”
“为了防止我这病情恶化,于是我便每天都去问狱警一些可笑的问题:树叶是绿的吗?现在是什么节气?外面开了什么花?那花好看吗?有没有颜色和味道?又是什么颜色什么味道?开得好不好?”
“我喃喃自语,努力记住这些问题的答案,防止日后又想不起来。为此,监区长还专门找了医生来给我看病,瞧我是不是已经发疯了。”
“呵呵。”
窦兴国裂开嘴,笑得捶桌子,却目中含泪,“要是当时被鉴定得了精神病或者老年痴呆就好了,我就能保外就医。可关键是,我不是。”
“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坨石头,脑壳是木的,所有的感觉都没有了。每回这么觉得的时候我就会狠狠掐一把大腿根,唯有痛苦,才能让我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监狱里的生活没有自由,没有目标。只要不是累犯,任何一个初入监狱的人,都经历过窦兴国的那个痛苦历程,包括他裴振亨。
窦兴国的回忆也勾起了裴振亨掩埋在脑海深处的不堪记忆,但是他是个只要过了那道坎,就不会回头去看一眼来路的人。
生活应该向前,而不是每隔一段时间就缅怀过去。这种做法除了加深自己的痛苦,没有任何其他益处。
裴振亨不想窦兴国再回忆过去的经历了,饭自然是没法再吃下去,他就掏出烟来递给窦兴国一根,划燃火柴替他点着,然后也给自己点了根。
甩熄了火柴梗上的星火,一边抽烟,他一边转移话题道:“我记得窦大哥原来不是在燕城的啊,即便是犯了事,也不会跑到这个桐乡监狱来的。”
窦兴国半眯着眼,食指和大拇指娴熟的捏着烟,很陶醉的狠狠吸了口,聚拢的眉头一展,似乎终于心情舒坦了些。
他缓缓吐出一口缭绕青烟,这才回道:“我的公司早就已经搬到燕城来了,你也不记得了吗?”
话出了口,他才恍然想起。
于是一拍脑门儿,面现尴尬道:“咳,我真是老糊涂了!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我的公司还没有搬呢,你就进牢房来了。”
裴振亨不甚在意的笑了笑,“搬家了啊?”
“是啊,你让我想想啊,2010年?”窦兴国脸上的表情茫然了片刻,跟着双目炯炯一亮,“对!你给我说你是2010年进来的,对吧?我的公司则是在2011年的下半年搬到燕城来的。”
“那个时候多风光、多意气风发啊!”
他不禁就想起了往日的峥嵘岁月,眼睛望着虚空,目光变得迷离,口中啧啧叹息道:“我那公司的办公楼设置在燕城市中心的一栋高档写字楼上。那栋写字楼有四十层高,而第二十八层到三十二层都是我们的。”
“不是租的哦,全部是用现钱买的。”窦兴国冲裴振亨摇着食指说,又得意洋洋道:“八千五百万毛爷爷,一次性付款!”
他砸吧了下嘴,说:“顶楼要不是被别家公司先占了,我一定会去拿下来。不过三十二层也很不错,我的办公室就在那一层。有一百二十多平米,很大,很阔气。站在我那间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可以俯瞰整个燕城。”
他回味无穷的道:“每每站在窗前望着下面,我就有种世界尽在我手的感觉。”
窦兴国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最后没了音。他的表情变得迷惘,思绪似乎已沉迷在往事不可自拔。
夹在中指的烟慢慢燃成了灰烬,已烧到烟屁股处,便灼到了窦兴国的手指。
他“哎哟”一声叫了出来,然后扔掉烟屁股,开怀笑道:“为了庆祝总部搬到大城市来,我们还燃放了十万响的鞭炮,那红艳艳的炮仗碎纸屑铺了厚厚一层。结果把警察叔叔引了来,要对公司负责人罚款,也就是罚我的款,两千块!”他冲裴振亨比了两根手指。
“我开心啊,高兴啊,就说两千块怎么够?要不罚两万吧,气得那警察七窍生烟,哈哈哈……”
之前的阴霾一扫而空,胃口突然变得大好,窦兴国重新端起饭碗刨了起来。他一边乐呵呵的笑着,一边大口大口嚼着饭菜,两边脸颊因此被塞得鼓鼓囊囊,看上去挺滑稽。
只是他咀嚼得那么用劲儿,好似在发泄,已暴露了他心底的脆弱。
裴振亨听得失神,根本未注意到窦兴国的异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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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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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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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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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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