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万古尊主>第一百三十四章 十万年的故人
  李元宗越看越觉得离谱,手札上的记载,这里本是一座聚元阵,同时可以形成幻境,但从来没说过有攻击性的血兽存在。

  这本手札乃是他好不容易从太上王那边弄来的,里面记载极为详细。

  他们想要破阵,就必须找到最核心地区的阵眼,包括路线都记载的极为详细。破阵之后,会出现四象之物,也就是这座大阵的基阵,只要得到四象之物,就算作是完成任务了。

  他们每一个王子的任务都不一样,李元宗是取得四象之物,而李世宗则是取得阵眼处的密匙。

  当然,关于要得到什么,几个王子之间根本不知道对方要的究竟是何物。几个王子竞争,又怎么会互相串信?

  李元宗同样拿出一个铜色罗盘,看上去极为古朴,甚至比李世宗的还要精妙一些。罗盘上的指针飞速旋转,很快停格在一个方向,李元宗一喜,“走,按照这个方向!”

  说着率先走出,鬼万剑三人则是一边杀一边超那方向前进。

  “好家伙,这罗盘还真不错,比李世宗的精妙太多了!”凌锋从画面中看到李元宗拿出来的罗盘,不由暗赞。

  不过随即却是皱起了眉头,李元宗的方向和他们之前所走的方向完全不同,并不是走向四个方向的四极之地,而是在朝中央走来。

  “不好,他们该不会是破坏大阵阵眼吧!”

  凌锋眼皮子一跳,心中也有太多的疑问,李元宗找的东西和李世宗完全不同,方法也不一样。难不成李世宗是错的?

  凌锋来不及多想,因为他看到李元宗等人的方向极为精确,已经距离中央的阵眼很近了。

  控制了大阵之后,凌锋早已经知道大阵的阵眼和四个基阵的位置,随即他双手印决一边,突然身体变幻,然后渐渐消失不见。

  等他再次出现的时候,身前已经是多了一座高塔。

  高塔共七层,每一层逐渐减小,通体像是青铜铸造,上面斑驳的锈迹显示着它悠久的岁月。

  “这应该就是女娲神皇说的七层玲珑塔了!”凌锋暗道。

  这七层玲珑塔乃是主控这座大阵的核心,也是阵眼所在,凌锋想要完全控制大阵,必须要炼化这座七层玲珑塔。

  随即他直接进入玲珑塔第一层,随着进入,大门自动关闭。

  七层玲珑塔本身就是一件帝品玄器,里面自然也是自成空间,凌锋进入第一层之后,只看到地面上躺着无数的白骨,不由暗惊。

  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经死在了这里,他轻叹一声,随即准备去第二层入口。

  有女娲神皇传授的方法,他轻而易举的就能够识破大阵的阻碍,然后直接上了二层,然后一直走到塔顶。

  在这座塔中,每一层都有不少森森白骨,不过越往高层,白骨的硬度也越好,腐化的也越少,尤其是到后面,他甚至看到的白骨几乎是如同白玉一般。

  凌锋知道,这应该是只有武帝强者才有的骨骼。

  武帝强者就这样死在这里,真是可惜。

  同时,令他遗憾的是,在这座塔里面,虽然看到不少白骨,但却没有看到一件白骨主人留下来的玄器之类,即便是有几个,但都是和破铜烂铁一般,甚至碰一下就直接化成了飞灰。

  “奇怪,怎么会这样?同样是帝品玄器,乾坤碑和七层玲珑塔就可以保存至今,虽然破损,但却还算完好,为何这些玄器就会这样呢?”凌锋白色不得其解,不由喃喃道。

  “你傻啊,这是大阵,需要维持幻境和聚元阵一直运转,必须要庞大的能量支撑,而刚好这些玄器自带能量,被七层玲珑塔吸收,用来维持大阵,久而久之,吸干能量的玄器自然就报废了!”女娲神皇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凌锋。

  凌锋尴尬的笑了笑,“可惜了!”

  随即在最高层转了一圈,当走到最中央位置的时候,不由脸色一变,“这……”

  因为在他的身前,出现一座石蒲团,骑上坐着一个人,一个完完整整的人,衣衫完好,除了皮肤干枯之外,与活人无异。

  “小马子!”

  就在这时,女娲神皇甚至激动的直接从他识海中跑了出来,看着那坐着的人,惊呼出声。

  凌锋一惊,这人难道就是女娲神皇曾经的属下之一?

  据女娲神皇所说,她坐下有四大护法,其中之一就是乾坤帝君,而在乾坤帝君之下,小马子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四象囚元阵就是小马子创造的。

  小马子乃是一代阵法天才,造诣极高,按照女娲神皇的说法,已经到了帝纹师巅峰层次,距离那传说中的圣纹师也只有一步之遥。

  如果不是受炎陨大陆材料和规则的限制,小马子甚至能与乾坤帝君等四大护法战力相当。

  阵纹师强大,但却受到的大陆规则限制也越强,这也是我没什么阵纹师很难达到顶级层次的地步。

  帝纹师,已经是站在巅峰层次上的强大人物。

  据说强大的阵法,甚至可以引动天劫,想象一下,让人闻风丧胆的天劫能够被阵法所利用,那还得了?岂不是一轰一大片?

  当初凌锋生生扛过九道天劫,要不是接着强大的肉身之力几乎不可能,而且他那个层次的天劫威力也就堪比武王,只能算作是普通天劫。

  越到后面,天劫的威力越大,据说还有七色神雷,甚至还有黑雷,这种雷劫,就算武帝强者见到也只有逃跑的份。

  虽说连武者是与天挣命,但遇到太过强大的,也只有俯首称臣的地步。

  凌锋从惊骇中回过神来,便是见到女娲神皇缓步走到小马子身前,看着眼前熟悉的身影,虽然岁月的沧桑让其已经完全失去了本来的样貌,但却那轮廓依旧存在。

  女娲神皇脸色充满了沧桑和悲凉,如果当年不是因为她哥哥伏羲大帝贪恋九天神石,又怎会启动旷世大战?陨落了不少强者,甚至炎陨大陆都差点分崩离析。

  “他还有气息吗?”凌锋忍不住问道。

  女娲神皇没有说话,而是抬起手掌,伸出指尖放在小马子的眉心处,随即一阵庞大的力量喷涌而出,尽数灌注到小马子的体内。

  轰!

  整片天地猛地一震,随即便是看到小马子的头突然抬起,犹如上古巨神苏醒一般,带着天地法则的颤动。

  “小马子,你一定要醒来!”女娲神皇神色一喜,她能够感觉到小马子体内传来的一丝异动。

  “凌锋,快拿血晶石出来!”女娲神皇大声道。

  凌锋一愣,血晶石,不就是女娲族武帝强者坐化后凝练出来的血晶吗?自己这里刚好有一块。

  当初在不归山的黄埔家族老祖那里得到的。

  女娲神皇那时只是吸收了一部分,还有大量的能量在其中。女娲神皇说着血晶可以让武王强者复活,难道女娲神皇是想用这个来复活小马子?

  我了个天,十万年过去了,难道小马子还能复活?

  想到此处,凌锋一颗心噗通直跳,太诡异了,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随即他直接拿出血晶递给女娲神皇,女娲神皇拿过血晶,看也不看直接印在小马子的心脏处。然后一掌拍下,一股磅礴的力量直接渗透血晶,然后只见血晶一点点的融化,很快就被小马子完全吸收。

  而凌锋则是瞪大了眼睛,睁睁的看着小马子身体的变化。

  小马子全身开始鼓起,皮肤越来越红润,不在如之前那么干枯,一股浓郁的生机从小马子身上散发出来。

  蹭!

  下一刻,小马子猛然睁开双眼,那一双充满岁月沧桑的眸子深邃幽暗,闪烁着摄人心魄的精芒。

  “小马子,你终于醒了!”

  女娲神皇欣喜的声音响起,随即那小马子愣了下,目光看向站在身前,身体极为虚幻的女娲神皇,不由瞪大了眼睛。

  旋即直接站了起来,噗通一声跪下,“属下小马子参见娲皇陛下!”

  “好!好!好!十万年了,总算遇到了一个故人!”女娲神皇欣慰不已,十万年,别说受伤垂死的人,就算是武帝强者之上的境界,也无法活过这样的岁月,然而小马子却是离奇的生存了下来,当真是奇迹。

  女娲神皇自己要不是有九天神石保住灵魂不散,只怕也早就灰飞湮灭了。

  “娲皇,你怎么……”

  小马子看着女娲神皇虚幻的身体,不由神色一震,露出悲凉的惊骇。

  “哎!我的肉身早在十万年前就崩溃了!”女娲神皇长叹一声。

  “伏羲大帝实在可恶!”小马子一拳砸在地板上,整个玲珑塔都是猛震一下,显示着他极度的愤怒。

  “不用再说这些了,这么多年,你是怎么强自支撑到现在的?”女娲神皇问道。

  凌锋也是露出疑惑,这也是他想知道的。

  “启禀娲皇,我要不是靠着这座聚元阵,只怕也早就身体腐朽了。”

  小马子叹了声,道:“当年我意外得到一部可以假死的灵魂武学,所以才能够让灵魂封存,然后用大阵维持身体生机,但十万年过去,如果不是遇到娲皇你只怕再过些日子我也撑不住了!”

  “怪不得这座四象囚元阵里面一点元气都没有!”凌锋忍不住道。

  “这位是?”小马子这才注意到凌锋。

  “这是我现在的传人,是他帮我维持到现在,要不然我的灵魂也早就消散了!”娲皇道。

  凌锋愣了下,自己什么时候成为娲皇的传人了?而且,自己也没帮过娲皇什么啊。

  但娲皇这么说,他也不好反驳,连忙躬身道:“晚辈凌锋,拜见前辈!”

  “咦?”

  小马子点了点头,随即轻咦了一声,目光灼灼的看着凌锋,露出震惊之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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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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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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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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