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欧鸥去工作了,碰上那天有空的话也会去学校里找乔以笙过闺蜜日。倘若欧鸥恰好人不在霖舟,欧鸥也会给乔以笙发消息。
而今次欧鸥发消息,就是问乔以笙有没有约,没约的话,她们俩还是过闺蜜日。
乔以笙今天暂时还没有约,她不确定郑洋今天会不会约她,不过乔以笙把日子就这么订出去给欧鸥了。反正欧鸥先约的,如果郑洋找她,她也是推掉郑洋,和欧鸥一块。她大多数时候不会重色轻友。
当晚乔以笙和欧鸥度过了一个愉快的闺蜜日。昨晚没在郑洋那边倾诉的烦闷,全倾诉在了欧鸥这里,乔以笙堆积在心里的郁气这才得到完全的疏解。
欧鸥问起乔以笙今天怎么没和郑洋约会:“……是不是郑洋又没空?”
乔以笙没说郑洋是压根忘记了,毕竟她也不在意,她维护郑洋道:“他有没有空都无所谓,本来我也不过的。”
郑洋已经足够好了,往年她也都没过,郑洋也会记得这个日子,也就今年到现在都没有动静,毋庸置疑是他太忙了,所以才会忘记。
本来欧鸥是随口一问,但乔以笙一维护,欧鸥就忍不住多说两句了:“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主动帮男人找借口、找理由,去解释他们的一些疏忽大意甚至过错。”
乔以笙赶忙点头:“懂懂懂,我都懂的。绝对不给他们找借口找理由。是他们的错就是他们的错。”
欧鸥被乔以笙这副样子气笑了,然后阴阳怪气道:“你们家郑洋是最优质的男人了,二十四孝好男友。”
说完欧鸥自己吐槽自己:“哎,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暗恋郑洋,没得到郑洋,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所以总在你面前挑拨你跟郑洋的关系,盼着他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
乔以笙做认真思考状,然后深以为然地点头:“嗯,真的很像你暗恋郑洋。我今天还瞧见我的同事在看一小说,女主角被闺蜜抢了男朋友。”
“我呸!”欧鸥猛地啐一口,挠乔以笙的痒痒,两人笑着闹成一团。
好像因为这类小说电视剧多了,这几年‘闺蜜’被污名化,几乎成了贬义词。
无论如何,在乔以笙这里,“闺蜜”永远是褒义。那种什么小说电视剧的狗血剧情绝对发生不到她和欧鸥之间,郑洋出轨的概率,都比这个大。
“你也知道郑洋还是有出轨的概率噢。”欧鸥非常地欣慰,“这样才对。现实就是,男人只分出轨的和还没出轨的。所以郑洋也不例外,要么是他已经出轨了,没被你抓到,要么就是最好的情况,他目前还没有出轨。”
乔以笙一笑而过。
结束和欧鸥的闺蜜局,乔以笙回到自己的公寓,洗澡出来,她看到有来自郑洋的未接电话。
乔以笙回拨过去。
郑洋在这通电话即将自动挂断时才接起:“宝贝。”
乔以笙听着他声音微微带喘,还有些一丝形容不出来具体的哑:“在干什么?”
郑洋说,因为手机没带在身边,他跑来接电话的。
乔以笙不疑有他,就问他刚刚打来什么事情。
郑洋跟她道歉:“对不起宝贝,今天我和阿哲在外面招待客户,忙忘了,忘记你今天生日了。还好今天还没过去。”
“没关系的。”乔以笙笑。
郑洋那头的背景里倒是传来许哲的声音:“嫂子,生日快乐。”
许哲似乎也有些喘?他陪郑洋一起跑来拿手机接电话的吗?思绪一秒掠过乔以笙的脑子,乔以笙说:“谢谢。”
郑洋约乔以笙,明天再一起吃饭。
乔以笙让他没空的话不用为了她生日的事情专门腾出时间,她表示今天她跟欧鸥过闺蜜日也挺开心的。
许哲的声音又一次传来,不过这次许哲的讲话对象是郑洋,他跟郑洋说:“阿洋我先进去洗澡。”
郑洋应了一声:“好。”
乔以笙问:“你们是在……”
“酒店。”郑洋解释,“陪客户玩,就跟着客户一起在郊区住酒店。我和阿哲住标间。”
乔以笙恍然:“我以为你们已经回去了。”
郑洋说,明天早上要送客户去机场。
乔以笙:“那时间不早了,你也赶紧洗洗睡吧。别和我聊了。”
欧鸥总在她耳边念叨的结果,就是当晚乔以笙做了个郑洋出轨的梦。
乔以笙就记得郑洋在梦里出轨了,具体的内容她醒来就不记得了。
她感到非常地无语。
第二天,郑洋还是来接乔以笙一起去吃饭了。不过两人不在外面吃,而是去伍碧琴那里。同行的还有许哲。
到了伍碧琴家里,伍碧琴在厨房忙活,乔以笙照例想去帮忙,郑洋照例不让乔以笙,他自己进了厨房。
乔以笙坐在客厅里,反倒是许哲熟门熟路地洗了水果端来客厅,和乔以笙一起吃。
郑洋和许哲关系好,而且越来越好,好得如同亲兄弟,伍碧琴也就好像多了个儿子似的。乔以笙瞧着倒也挺为伍碧琴高兴。
伍碧琴除了时不时地催婚、催育这一点,令乔以笙感到有些不适之外,整体来讲,伍碧琴待乔以笙还是挺好的,挑不出其他毛病。
不多时,郑洋从厨房里探出半个身体,问许哲,刚刚放在车子后备箱的烤鳗有没有拎上来。
许哲说着有,起身朝厨房走,要去告诉郑洋具体放在什么地方了,经过郑洋身侧的时候,许哲也顺手帮郑洋没卷好的袖口重新卷高。
乔以笙扫过他们俩面对面站着一边系着袖口一边笑着聊了两句什么,画面异常地和谐。而对比许哲,她更像这个家里来的客人。
乔以笙倒并非第一次见他们俩如此和谐了。
平时她和他们俩一起吃饭,郑洋刚刚伸了个手,都还没说要什么,许哲就能准确地把东西递给郑洋。乔以笙自认为她和郑洋的默契远不如郑洋和许哲之间的默契。
她比不上许哲和郑洋来得默契,乔以笙倒也觉得十分地正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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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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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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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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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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