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看来,李默这就属于典型的大灰狼夹着尾巴装好人。
转头看见旁边的谢言没有丝毫见仇家时该有的愤怒样子,反而眨巴着水灵的眸子,望着李默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林小凤便双手叉腰气急败坏地审问谢言,似乎李默不是谢言的仇家,更像是她的仇家。
“谢言,你刚才为什么不骂那个人渣啊。你看他那一副嚣张的样子,弄得好像我们还应该感谢他似的!我知道你心底单纯善良,但是你也不能把这世界上所有人都想象得跟你一样,你要知道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没有良心的败类,不能被他们的外表所迷惑啊!”
谢言又眨动了水灵的眸子,没有反驳。
林小凤语气激烈,似乎是在为谢言的这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感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狠狠道:“谢言,你不要忘了前一段时间你是怎么自杀的!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更何况你现在的伤疤还没好呢,要跟着你一辈子!这种男人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还不知道,不要跟我说什么不是他强迫你去的酒店,下药也不是他的本意。我告诉你,天下的乌鸦一般黑,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说得对,这些与他无关,但是既然他能和冯一鸣这种人混在一起,他又能好到那里去?”
谢言轻轻叹息,道:“嗯,知道了。小凤,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
说完这几句后,谢言就没有了下文,这让等待着谢言做出深刻反省的林小凤差点气哭,错愕道:“还有呢?”
“没了啊。”谢言忍不住微笑道。
“你应该跟我同仇敌忾的骂那个人渣两句啊!”林小凤大声道。
谢言笑了笑,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挽住林小凤的胳膊。林小凤个子不矮,再加上几厘米的高跟鞋,但是和谢言站在一起,却并不高很多,由此看来谢言的净身高还要比林小凤高不少,估计得有一米七。
两人走了好远,谢言才柔声道:“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你真以为我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吗?只是我和你不一样,不喜欢太悲观,也不喜欢用最大的恶意度去揣测他人。李默是个什么人我不知道,不过对待事物,我有自己的判断,我自己心里有一杆称,知道该如何的称量。之前的事姑且先不说,今天晚上,他的确是救了我们,不是吗?”
林小凤重重地拍了下额头,然后出气般地抓了抓谢言那左右摇晃的马尾辫,摇头苦笑道:“谢言啊谢言,你说你长得这么漂亮,在学习上又那么聪明,怎么在为人处事上就这么天真呢?难道你真是那些男人所说的胸大无脑?我真宁愿你将你的胸部给我,我将我的聪明给你,咱们两换一下。”
谢言脸蛋儿一红,没有回答。林小凤总是喜欢在这件事上调笑她,不过她也习惯了,发育良好的她,从初中开始就已经一直有这种烦恼了。
谢言,西蜀省一座小县城人,今年即将满十九岁。
外貌一直是让人惊艳的他,在十几年的生活中,躲过了无数的狂蜂浪蝶,保持着自己简简单单的生活,清清静静的世界。喜欢读书,音乐,旅行。生活虽然单一,但是却一点也不寂寞,她感觉很充实。
脱离了高中校园,到了大学,她还是没有太大的改变。
不化妆,不讲究穿名牌衣服,没有挎包,只有一个简单的双肩背包。来没有染过头发、烫过头发,大多时候都是一副简约的马尾辫,偶尔会将乌黑长直的秀发散开,依旧是高中时候哪一副清清淡淡地模样。
她寝室的那些室友,也不乏在高中时候青涩的女生,但是到了大学之后,很自然的就发生了改变,变得所谓的‘成熟’起来。
每天早上起来不梳妆打扮半个小时坚决不会出门,假睫毛、美瞳什么的都必不可少。开始学会穿各种各样的丝袜,黑丝、肉丝。
身上的衣服变得少了、薄了、千奇百怪了,头发也不再是原来单一的黑色,开始逐渐像黄色、咖啡色、红色转变,一个月做一次头,就算没钱吃饭也要打理头发。
谢言不理解为什么她的那些室友同学会变化那么快,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在自己的脸上抹上一层层厚厚的胭脂,不理解为什么她们会使劲的存钱,不吃饭的存钱,然后就是为了买一个名牌包包。不理解为什么在自己的耳朵上面打那么多密密麻麻地小洞,如果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一看,说不定都会晕过去。
大学,真的能将一个人改变得如此彻底吗?
当然,谢言的那些同学也不理解她,不理解为什么她到现在还是扎一个看起来幼稚无比的马尾辫;不理解她为什么还是那一双帆布鞋、一条牛仔裤就能行遍天下;不理解为什么她们这办费尽心机的打扮自己,展现出更美的一面,但在男生眼中她们受欢迎的程度还远远比不上什么都不打扮的谢言,甚至将文学院院花的头衔按在了她的身上。
到现在,谢言都还没有在自己的耳朵上打一个耳洞,没打过耳洞。想着要在自己耳朵上打一个洞心里有些害怕是一个方面,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没那个念头。
谢言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格格不入,还好遇到了林小凤这么一位好姐妹,在她每次被其他女生刁难的时候站出来帮她。
很多时候,谢言都是一个安静到了极点的人,所以到现在,即使不知道有多少男生追求过她,她却从来没有谈过男朋友。
她喜欢周末喜欢一个人泡图书馆,然后吃午饭的时候双手抱着几本书,在阳光穿透树叶的林荫小道上,牵着白色的裙摆,浅浅地踏着步子,来回轻轻地跳着,轻轻地哼着,就像一个jing灵。
她最喜欢诗人是聂鲁达,最喜欢他的一首诗,叫做《似水年华》。
“我喜欢你是宁静的,仿佛消失了一般。你在远方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你的沉默就是星星的沉默,遥远而明亮。而我会觉得幸福,因为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待繁华落尽,年华凋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而我们的爱情,则会像北方冬天的枝干、勇敢、清晰坚强。”
谢言不是文艺青年,不会看琼瑶小说,更不会标榜自己是小资,也甚少看被当代女生奉为小资典范的张爱玲的小说,就看完过一本《小团圆》。
她只是一个很纯粹,愿意生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女孩。她从来不会幻想她将来的白马王子有多么完美,她现在只是安静地等待着他的出现。
虽然她看起来弱不禁风,也很好说话,但是却有着属于属于自己的倔强,属于自己的坚守和底线,别人无法强迫他。所以在酒店的时候,她才会毅然选择了割腕自杀。
ps:昨天晚上搞忘记上传了,抱歉啊抱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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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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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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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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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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