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从格局来看,山水依随,聚众环合,再加上这些绵延起伏的山脉,如此以来就形成了“势。”
所谓的“势,”其实我们可以理解成一方风水的“气,”人们经常说“气势,”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好的“气”才可以造就好的“势。”
这里地势稳重,有气吞万象之势,遥看一端是黄土丘陵,另一端是和秦岭北麓相连,就如同一条大江汇流入汪洋大海之中。
不过依我看,这里的山川风水虽然气派,但是还不足以埋葬帝王,不过如此形势埋个皇亲国戚,那倒是绰绰有余了,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三叔似乎非常想知道答案,他急切的问道。
我摇摇头,淡淡说:“只不过这里的风水已经被自然环境破坏了,这一带水土流失已经变得非常严重,地表支离破碎,就怕这龙楼内的主都已经变成了红油油的大粽子了!”
三叔听罢鼓掌道:“贤侄不愧是龙姑娘的高徒,当年你父亲也这样说过,我记得在20多年前,当时还没有你,这西沙万海龙巢我们是琢磨了三天三夜,硬是没有动,当时你爷爷,王老爷子风华正茂,他说把这个留下来给后世的小鬼锻炼,经过了20多年,这事情也就耽搁下了,现如今王家后辈再来探西沙万海龙巢,也是正应了他老人家的话了。”
我看三叔表情充满欣慰感,可想而知他和我爷爷跟我父亲的关系,肯定是非同小可,不,确切的说,老氏族里面的关系都是如此。
天色渐晚,夕阳西下!
太阳已经静静的沉入了地平线,秦岭北麓也被阴影所吞没,我们在车子旁升起了一堆篝火,此次前来的除三叔之外还有一帮陈家庄的伙计,不过下墓的也只有龙骨睨,我,鹏子三人,这一次也算是摸金校尉三人组,第一次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倒斗了。
篝火旁,三叔说这一次自己就不下去了,他带着人守在这里,以免御道门的人过来岛乱。
听完三叔的话,我觉得他言之有理,这种扒坟堀墓的事情易早不易迟,免得到时候被人发现举报,现在这个年代盗墓是大罪,至于这下面的古墓,在寻龙谱一书中有详细风水解释,虽然有些内容我是看不明白,但是结合这里的风水,也可以推测个八九不离十,更何况还有龙骨睨在,寻龙谱里面的知识,对于她来说估计早已经是滚瓜烂熟了。
这个时候龙骨睨对我说:“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准备出发。”
我点点头,收拾了一下装备之后,我们三人顺着河流,走在旁边的石道上,这里虽然森林密布,但是脚底下并没有那么厚的枯叶烂草覆盖,这倒是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方便之处。
夜晚,皓亮的月光扑洒大地,将这里渲染成一片银海,我看着头顶上的点点繁星,并没有直接将古墓位置给定位下来,因为日月星辰一般都是在亥时之后,要不然位置可能会有所偏差,本来这里的风水就已经被自然所破坏,所以分金定穴马虎不得。
我们把帐篷扎在山坡的一棵大树下面,此时距离三叔他们已经有一段距离了,我们在帐蓬外打开了从三叔那里借的矿灯,围着矿灯吃着罐头,这顿饭吃得很快,其实说实话,我是根本没有什么心思吃,基本上全程都是在想着秦岭北麓里的古墓里面有什么凶险,在经历了上一次的十万大山之后,我也多多少少有些明白了这其中的道。
吃完之后,月亮已经彻底的升了起来,我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天上的日月星辰转速很快,这说明刚才没有直接找古墓是正确的,亥时以过,眼见日月星辰的定位也差不多了,我手拿罗盘,鹏子持着冲锋枪,我们三人进入了这秦岭北麓的深处。
走了大概有半个小时,这里已经完全是原始森林了,到处都是树木丛生,这个时候龙骨睨突然喊停,她说:“就是这里了!”
我听罢抬起头看天上的月亮,看完之后又按照罗盘上的方位对比,环视山谷的两侧,最后我不禁暗暗吃惊,这个古墓按照风水来说,就建立在我们脚下所站立的地方。
鹏子本来说要不要晚上先睡一觉,反正已经找到了古墓位置,养足了气力明天一早就来动手挖掘也不迟,毕竟这深山老林的,周围也没有人吃饱了没事干到这里来。
我骂他就是赖,现在不干你准备什么时候干?
说完督促他拿洛阳铲打洞,我们两个斗了两句嘴之后,挥起膀子,一人一铲子下去,只感觉这里的土地有些不对劲,软,非常的软,就像一铲子挖进了稀泥浆面?
我和鹏子面面相觑,谁也说不上一句话,半响,一铲子带上来一看,一幅血淋淋的场景出现在面前,这一铲子土正不停地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
鹏子一看道:“我操,这地不会是成精了吧?怎么会有血。”
我骂他不要胡咧咧,这个世界上我从来不相信有土地成精变妖怪这么一说。
龙骨睨此时道:“你们闻一闻就明白了。”
闻一闻?虽然疑惑不解,但还是捏起一点土放在鼻翼间嗅了嗅,一股浓浓的腥臭味扑面而来,是血!
不对,下一秒我立刻否决的是血的想法,虽然气味很像,但是不是血,是朱砂?
我回答:“是朱沙,这一定是朱沙!”
龙骨睨点点头说:“没错,你们知道吗,这些年来这西沙万海之所以没有盗,并不是因为藏的隐秘,而是这里有一片积血池!”
积血池?我跟鹏子异口同声的回答。
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东西,龙骨睨说有积血池的地方,就说明了这里面的主不是一般人可以搞定的,当初也就我爷爷王大将军下过积血池,毫发无伤的走出来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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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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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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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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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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