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夏,天就热了起来,天一热人就不想出门,只想呆在家里,明歌就是这样的,其实吧就是她想出去,明娇他们也不会同意,因为这段短短的时间里明歌又病了一次。
唉,其实就是明歌担心因为她的介入会改变很多东西,担心自己之前‘看到’的哪些会有变化,就又一次动用了她的能力,也就因为这样她就又病了一次,本应该是最不怕热的人,现在是最怕热的。
明歌生病了,屋里不能放冰块,只能用最笨的办法用扇子,可是扇扇子也是需要体力的,明歌现在是体弱病残能自己扇上半刻钟都不错了,总不能让人一个劲的帮她扇吧,当然说起来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明歌不愿意。
平日里明歌住的小院里都只有明娇明艳两人可以自由活动,还有明理明智两人可以进出外,其他人是要有吩咐才可以进出的。
明歌在这座宅子里最大的秘密就是她的女儿家身份,虽然这座宅里重要位置的人都是从千机阁里出来的,少部分为了掩饰而从人贩子手中买的。
这几日明歌又是生病又是每个月的那几日,整日像是没了生机的小白菜似的焉了吧唧的,刚下山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做个男娃子,在这些日子接近的时候就吃一粒从山上带来的药丸吃掉就完事了,可是现在不行了,身体抗不住啊。
屋子里呆不住了,明歌就去了花园里,花园里有一个小池塘,小池塘里种着莲花,只是没有养金鱼,因为这小池塘里的水是活水,也不知之前的主人们是怎么做到的。
因为屋里不能放冰块,日头正当空,屋子里没有冰块始终是闷热的,明歌受不了,她就搬了个躺椅到花园里去,将躺椅安置在小池塘边的一棵大树下,大树的树冠很繁茂,却没有多高,明歌住进来后好奇,爬树上去仔细查看过,发现原来是之前的主家一直在修剪的缘故。
这正好便宜了明歌,明歌自小生活在山上,最喜欢这些大树了,但是人群居的城镇,尤其还是京都里不可能有山里的参天大树,更加不可能了,所以这院子的前主家才会在修剪大树的枝桠。
明歌睡意昏沉的躺在摇摇晃晃的躺椅上,好不惬意,手边还放着一个小茶几,上面放着茶盏和一碟小茶点,不时的明歌就会伸出爪子去摸一块过来啃。明娇也搬了两个凳子,坐在树下做起了针线,明艳没在,明歌让她出去做事去了。
树上的蝉鸣一直没停,之前明娇还想让明理来把这些蝉给捉了,但是被明歌给制止了,大夏天的没有蝉鸣她还怎么感受这与山上有一丝相似的气息。
在明晃晃的大太阳和一刻不停的蝉鸣声中,明艳的身影由远及近,她放轻脚步走近,明娇在明艳一靠近就发现了她,见明艳的眼神,她正准备回应她呢,旁边的明歌开口说话,“不用看她了,我没有睡,这天气就是想睡也睡不好”。
明艳和明娇两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的脸上看到了无奈,这真的是他们的那个小师叔吗?这话语里满满的委屈是什么个意思。
“要不我用扇子给您扇扇?”明娇将她的针线篓子拿起来放在腿上,将这个凳子让给了明艳,手上拿出了一把圆扇。
“算了,这扇子扇的风还不如不要扇,凉风一过就更热了,还不如就这样了,至少不会忽冷忽热的难受”,明歌有气无力的对着两人抱怨,这语气带着点点撒娇,“你们说做女人怎么这么难受啊,还是做男人好,不用每个月都淌血!”。
明娇明艳两人虽然早就见识过了这个小师叔的不着调,但是现在再见一次,听着这近乎于挑战礼法的言语,还是又一次让她们脸红又无奈。
明娇终是没忍住,“姑…公子,咱说话能不能不要如此粗鄙”,像是又想起了明歌之前的话,明娇的脸上红晕始终没退下去。
相对来说明艳的接受能力就更好一些,虽然也是被明歌的话说得面红耳赤,不过她却是对他们家‘公子’的话有几分认同的。
“怎么了,你是说我说话很粗鄙啊?”明歌疑惑的看向明娇,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的两人很是无语,三人间就诡异的沉默了下来,除了蝉鸣声就只剩下微风吹来的沙沙声,以及小池塘里的流水声。
半天,明歌见两人都不说话了,她又闷不住了,“艳啊,你怎么这时候过来了,有啥事?”。
明艳朝天翻了个白眼,跟着明歌的时间久了,这些小动作也做得不自觉又很熟练起来,“明智传信来”,明艳就从怀里掏了一个小东西递给明歌。
明歌由躺着改为坐起来,接过明艳递来的小小竹筒,打开小小的盖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卷得小小的卷打开,明歌看完后递回给明艳,“你去将这信纸处理了吧”,这个时候的明歌又展现的很正经,一点都没有刚才那个小痞子的影子。
明艳接过来,她顺手打开看起了里面的内容来,看完就问明歌,“公子,明智那边已经处理好了,那咱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不用做什么,按照之前我与你们说的做就行了,多余的动作就不要有了”。
“是”,明艳也知道做的多了容易暴露,她想了想又问,“平王那边,咱们还要去吗?”,自从上次去了平王府后,自家公子就再也没有去过,平王府也不见有什么动作来联系他们。
“不用,平王殿下不是蠢人,他知道要怎么做的,我们与平王府还是不要有太多明面上的联系为好”。
“是”,明艳去处理刚她自己带来的东西去。
明歌又躺回去,摇椅摇摇晃晃的摇摆着,眼睛又眯了起来,看着好像是又睡着了似的。
明娇站起身走到明歌身边看了看,摇了摇头,还说睡不着呢,这不就睡了呢,她从自己的针线篓子里拿出一块薄薄的小毯子盖在明歌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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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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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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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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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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