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一路之下,简童看着身后跟着的尾巴,有那么一刻,她觉得她脑袋一定坏掉了。
就那样被他胡搅蛮缠着同意带他出门了。
此刻这人一身衣服,还是昨天的,衣服和鞋子烘干后,穿在身上,她又有些担心被熟人认出来,“低头。”
那人看她转过来,一句疑问都没有,乖乖地把脑袋伸到她面前,露出黑脑勺,但饶是如此,她还需要稍稍踮起脚尖,将他外套上的连衣帽给盖上:“过会儿到了超市,不许乱跑,不许把头上的帽子掀开来。”
“嗯。”看那人重重一点头,简童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打开车门,这一次,他自己已经自来熟地绕到副驾驶座,学着简童,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去。
看简童系安全带,他也有模有样的学起来。
简童一路都绷着脸,恼怒自己怎么就松了口,怎么就应承了他。
倒是很想对身旁那人发火,可偏偏那人乖巧的她找不到任何一点可以让她发火的地方。
别提多憋屈。
连找茬都找不到。
车子开了很长的时间,她特意挑选了一处比较偏僻的超市,规模不算大,就是担心会碰上熟人。
两人一前一后,他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拿硬币投入手推车,推着车子,兴高采烈的跟在她身后。
买剃须刀,问他哪个好,他笑呵呵的说,童童挑的都好。
她脸一绷:“谁让你喊我童童的?”
“啊?不能喊童童吗?”一副失望以及的模样。
她扭过脸你,别扭地就把一个从前他使用过的剃须刀,扔进了小推车里,理也不理后头那人,往前走去。
一扭头,那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她一急,刚要寻人。
一道声音,从拐角那里传了过来。
“童童,童童,这个这个。”
松了一口气,又带着怒气,她微微有些颠簸的走到那人的跟前,冷着脸质问:“说好不许乱跑的!”
“对不起。”那人垂下头,大约也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惹到她了,简童微微抿了抿嘴唇,虽然他道歉了,她却有一种自己都不能够解释的不痛快。
这已经是她第二次听到他说道歉了。
曾几何时,这人学会了道歉。
可这样的道歉,她却隐隐为之不快。
“还有,别喊我童童,记住了吗。”
“哦,记住了,童童。”
“……”简童有种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的错觉,一看那人俊美的面庞,呆滞了一下,有一丝错觉……狐疑着,他是故意的吧?
耳畔,
“童童,看这个,我要这个粉蓝兔的拖鞋。”
简童怀疑自己的耳朵,什么玩意儿?粉蓝兔的拖鞋?
她顺着那人的手指看过去,看他一脸欣喜地望着货架上那双超级梦幻超级童趣的粉蓝兔拖鞋。
摇了摇头……这人绝不会是故意的。
记忆中,沈修瑾这辈子就没有喜欢过这种超级粉嫩的颜色超级童趣的图案。
“想要。”耳畔那人的声音,小声地说着。
她便看到那人正讨好的盯着她看,又有些不舍已经拿在手中的拖鞋。
不是故意的,刚刚,绝不是故意的。
再一次,她否定了之前的错觉。
又被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她脸一红,也不知道在红什么,于是没好气地说道:“给你买。”
一双粉蓝兔的拖鞋,就摆在了小推车里,不多时,一双粉红兔的拖鞋,和那双粉蓝色的一起,摆在了小推车里。
“不是只要粉蓝兔吗?”
那人欢喜地脆生生道:“粉蓝兔是我的,粉红兔是童童的。”
简童一嗫,于是虎着脸默不作声地伸手进小推车里,拿出那双实在幼稚的粉红色拖鞋,准备默默放回货架去。
手上的拖鞋,半路上被截了下来,一抬头,那人紧紧抱在怀中,盯着她的眼神,十分的防备着她会去抢,又是两个字:“也要。”
她张了张嘴,突然觉得脑仁儿疼了起来。
伸手揉了揉太阳穴:“你又不穿。”要来做什么?
“童童穿。”
好了,这下她确定,她脑仁儿是真的痛,很痛!
怒目相视,几近咬牙切齿:“谁说我要穿的?家里有我穿的拖鞋。”
“我觉得童童穿粉红兔的,我穿粉蓝兔的,才相配。”
谁要和你相配!
简童差点儿就被逼得直接朝面前人吼出来心里话。
此时,也因为他们在这货架前耽搁的有些久了,超市里的理货阿姨已经走了过来,就站在他俩身旁警惕地盯着他们。
那阿姨的眼神,好像是把他们当做了小偷看,简童脸颊顿时火辣辣的烫,一把抢过那人手里的粉色拖鞋,丢进了小推车里,没好气地哼道:
“我买!”
她以为这样子已经是这人惹恼她的极限了,如果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
他连牙刷都买双的!
双的啊!!!
粉嫩的粉色和蓝色,kitty猫和机器猫……谁来告诉她,为什么这家超市的规模并不很大,却偏偏能够凑齐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谁来告诉她,能不能把姓沈的骗到山沟里卖掉!
简童已经很无力地呆在厨具货架前,看那人精力无限的挑选碗筷,对于小推车里一堆造型可爱的碗碟,她已经麻木了。
又一对配套的情侣杯,被那人放进了小推车里。
她已经拿出来手机,想要拨给白煜行的时候,才想起来,白煜行他们已经坐上飞机了。
没关系,换个人也行,她改而选择郗辰,拨打了过去。
“嗯,小童啊,我开会,忙死了,回头说啊。”一贯的,郗辰轻佻的口吻,却匆匆说完之后挂断,好似电话那边十分的忙碌。
简童看着已经成为一线忙音的屏幕,心里攒着一团火,有种想要砸了手机的冲动。
如果薇薇安在这里,亦或者是陆明初在这里,定然会察觉她的异常。
简童,一向平静无波,心如止水的女人,此刻在公共场合下,却躁得想要砸手机。陆明初想要的反应,便是费尽千辛万苦也得不来,而沈修瑾却能轻而易举,让这一向心如止水,枯枝死水一般的简童,情绪波动。
无论是神志清醒的沈修瑾,还是这心智只有八岁的孩子……沈修瑾能!
只有他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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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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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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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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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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