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落日,那云霞,如此地红。
落日最红的时候,就是它即将消失的时候了。
但是人呢?人也会是如此吗?
这些,西门吹雪从来都不会去想的,也不用去想的。
人生中,总会有一些无可奈何的悲伤,为什么要去想那么多呢?想了那么多又能怎么样呢?
他知道,现在一定有一个人,要用一柄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的剑,与他一决一生。
而且,那剑法也绝对是他没有看到过的,那生死就会在一瞬间。
这绝对不只是一种预感。
西门吹雪,仗剑纵横江湖。
二十年里,出生入死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了,但他现在还活着。
这些,并不只是他剑法如神,更重要的是,他和那些笑傲江湖的剑客名侠杀手有着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他们都着一种近乎于神般的预感,那预感无法形容。
只有一次,这么久以来,只有一次,他有过死亡般的感觉。
那就是在和白云城主叶孤城一战,他就感受过死亡的气息。
那时,他甚至都如安排后事一般地,安排好孙秀青及她肚子里的孩子。
那时,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去赴战,而是赴死一般。悲壮。
而那时,却是身不由己。
因为在江湖上,不是你杀人就是人杀你。
要想活命,只有强过对手,只有杀了对手,才不会被杀。
而对叶孤城,他并没有这样的把握。
如果叶孤城的
剑不是被他的心所蒙受,那他的剑,自己真能完全地抵挡吗?
结果无法预料。
因为,就算是他的心不诚,但是他的剑却还是如天地灵物般。
这一次,他又感受到了如此的压力,但是,这种压力与叶孤城不同了。
他对自己的态度已经是漠然,剑断人亡,剑存人存。
对战的生与死并不重要。
眼观剑,剑观心,心剑神合一。
这一次,他奔波千里,斋戒沐浴,到这山的绝顶之上来。
这一次他不是为了谁,而是有约。
就约在这个地方,就约在这个时候。
他却不知道,约他的人究竟是谁。
但是敢约他的人,一定是一个非常有分量的人,而且,那人有着绝对的自信心。
最重要的是,那人一定对自己的力量和剑都有着完全的信心的。
这一点,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到的。
能成为西门吹雪的对手,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谁?为什么要约战剑下从来没有活口,也一直没有败过的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练的是杀人的剑,剑一出,必沾血。
剑不,不是自己就是对手的雪。
只是岂今为止,他的出手,只在吕阳的手中被夹住,没有见血。
在陆小凤面前,他还没有出过手。
所以,现在凡过他的剑的人,都已经倒在了他的剑下。
因为西门吹雪是江湖的神,从来没有败过。
红霞初露,红得像那害羞的少女脸上的胭脂。
这此,更是红得像是仇人剑下的鲜血。
一个人,正顺着那险峻的山路慢慢地走上山颠。
如果,他是轻功而上,或者说是攀援而上,那个人都不是一个值得让人注意的对手。
但是,那个人是慢慢地走上来的。
他走路的速度很慢很慢,那慢的程度,就像是一个怕老婆的丈夫在深夜回家一样。
又轻,又慢,小心翼翼地走进妻子的闺房,生怕是发出一点点的声音来。
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不留下一点声音的。
而这个慢慢地走上来的人,却穿着一绝对是很重很重的靴子。
可以断定,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另一个人穿的靴子会比他的更重的。
因为,他居然穿着一双铁靴子!是用纯铁打成的铁靴子!
如果是一个经验相当丰富老练的老铁匠在这儿的话,让他最保守估计那双铁靴的重量。
那么他一定会说,那双铁靴子,每一只最少也会有一个最胖的人的一条大腿那么重的。
这样的重量是很难估计出来的,因为胖子不可能把他的腿卸下来去称一称的。
但是最少也应该是在十三四斤以上。
以最低的算,十三斤,一条腿十三斤,两条腿二十六斤,穿着一双二十六斤重的铁靴子。
很多人穿着极轻极薄的鞋子都会有声音,稍重一点的鞋子甚至会像是打雷一般。
最重要的是那个人还是在爬山越岭,走过极其险峻的山路。
而且,那个人又是一个超级的大胖子!
这一点,就不能不让人注意了的。
但是,那一个穿着一双超级铁靴子的大胖子,从那平地之上爬到这个高山绝岭之颠来。
他的脚步声甚至可以比一个迟归的丈夫还轻,比一个要到厨房去偷吃的小丫头还轻!
那个人,又高,又大,又肥,却又偏偏地身轻像蝴蝶一般的。
那个人头特别肥大,耳朵也是如扇,偏偏又眉清目秀,一脸都是笑眯眯的样子的。
他那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弥勒佛一般的。
但是,尽管他的笑如弥勒佛,但是让人恐惧的弥勒佛的。
如果是知道他的名气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恶鬼,也不想碰到他的。
而西门吹雪却没有回过头去看那个人的。
在他的心底,这个世界上,除了吕阳和陆小凤,或许真还没有一个值得他去看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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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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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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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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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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