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每一个的嫌疑都被他所否定了。
他们刚刚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的时候,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小叫化。
小叫化不知道姓什么,叫什么名字,武功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他总是一脸的鬼鬼祟祟的模样,总是在偷偷摸摸地做着一些偷偷摸摸的事情的。
甚至,他还钻到了吕阳的床底下去,是不是他在找吕阳的什么东西的呢?
吕阳到了这儿以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小叫化,而发现柳乘风的尸体的人也是他。
本来,他的嫌疑是最大的,就算他不是最主要的凶手,也应该是凶手的帮凶。
但是,他又偏偏地是和吕阳关系相当密切的丐帮的嫡系弟子的。
柳乘风的尸体还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是在棺材铺里,那棺材铺的老板怎么又没有嫌疑呢?
但是,凶器已经不见了,还有人想杀他灭口的,而他的表情看起来,绝对不会是杀人的人的。
老板娘却是那么地美丽妖娆,人人都可以搭上,但是偷人并不一定会杀人。
最重要的是她的腿并不是吕阳看到的那双腿。
王大眼而实际上不过是一个睁眼的瞎子罢了,居然连自己的老婆到处偷人都看不到。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刺死柳乘风,那才会是天底下最大的怪事了的。
沙大老板似乎是最有资格杀
了柳乘风的人,他有钱,又有武功,也有着肯替他卖命的人。
最重要的是,杀人的凶器也是在他那儿。
但是,他还有着一点大老板的脾性的。
最重要的是,在这儿的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和柳乘风并没有丝毫的恩怨情仇。
他们根本就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更没有着杀死柳乘风的动机与理由。
但是不幸的是,那柳乘风就偏偏地死在这儿的。
那杀死他的人究竟会是谁呢?为什么杀了他的呢?
吕阳道,那其中,一定会有着一个任何人都是无法想象得到的神秘的关键一点的。
那个神秘而关键的一点,是隐藏在人类思想里的某一个死角里,一时难以想象得到的。
吕阳和陆小凤从沙大户的院落里走了出来。
他们相互对视了一眼,却是感觉到着更加地迷茫了。
陆小凤也不知要做什么,只是和吕阳打了个招呼,往另一条路去了,或许,也是想随处逛逛吧。
吕阳一个人,慢慢地走在沙大户的庄院回王大眼的杂货铺的路上。
春日迟迟里,春天虽然留在了江南,也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会到达这儿。
但是这儿也是已经能够受到一点点春意的。
这一段路,有很长的一段黄土路。
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那上面,每走一步就是一脚的泥。
那样的感觉是让人觉得并不愉快的。
吕阳不愿意把轻功施展出来,他想领略那一番带着些许凄凉的荒漠里的春
色。
这时的空气有些清冷,对他的思考是很有帮助的。
他很快就走到了一个办法了。
吕阳找了两根有些粗的树枝,用匕首把那树枝削成了两根一样长短的木棍。
他把木棍绑在腿上,当成了高足,那么,就可以很愉快地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吕阳第一次地使用这把匕首。
现在,已经到了午时左右,吹在身上的风似乎也是有些暖意的。
吕阳的心中,有着很多的问题不能解决的。
但是,他还是觉得有些舒适的。
吕阳绝对不会是那种时时刻刻都想把钱财守住不放松的人,也绝对不会是把烦恼守住不放的人。
吕阳经常地说着:“烦恼就像是钱财一般的,散得是越来越快越好。”
一阵风吹了过来,那路旁的那一排还没有长出新芽来的枯树的梢头上,在蔌蔌地作响着。
吕阳并没有停下步子抬头看,却只是叫唤了一声:“金七两。”
“吕阳。”金七两就在那树梢下,看起来,就真的像是七两棉花般的。
金七两低头笑着看着吕阳,笑着道:“其实,我不应该叫你吕阳,你看起来,跟阳光并没有半分的关系的,你看起来,就像是一朵乌云,随处都能带来霉运的人的。”
吕阳却是笑了起来。
金七两又道:“现在你看起来,倒是更像一只小鸡的。”
吕阳也笑了起来,他看了看自己脚下的木棍,那两根木棍,确实是相当像鸡脚的。
“金七两,你又
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吕阳笑着说道。
“我要追,至少也应该是追一只母鸡的,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呢?”金七两道。
吕阳问:“那到底是什么呢?”
金七两道:“我是没有办法,我是被逼着一定要跑出来才行的。”
吕阳问:“是谁在逼你呢?”
金七两道:“别人逼不走我的,只有生气才逼得走我的。”
“受谁的气?”吕阳问。
“当然是受大老板的气的。”金七两道,“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走人的。”
吕阳道:“大老板还在生气的?”
金七两道:“当然是在生你的气的,他早就吩咐了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了,但是你们却是死也不敢留下来吃饭的,如果你是他的话呢?”
吕阳道:“我不会生气,而且不但是不会生气,而且还是会非常地开心,简直开心得要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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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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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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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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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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