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阳丢给了他一绽银子,足足有十两。
看到了银子,那小叫化的脸简直要笑出了花来,眼前的这些人,仿佛就是他的父母一般的。
因为他看到了薛冰和欧阳情也从车上走了下来,他的眼睛就一直没有从她们的身上离开去。
小叫化兴奋地把银子放在嘴边咬了一口,确定了那是真的,赶紧塞进了口袋,可是,还有半边从口袋缝中露了出来。
他一只手紧紧地抄着口袋底,一边眉开眼笑地道:”你们就是我的亲爹亲妈,你们想让我做什么,尽管吩咐。”
吕阳也是觉得有些心酸,薛冰和欧阳情更是别过了脸去。
吕阳对他并没有一点儿轻视的感觉的,更没有想着给他一巴掌,而是心中有着一=种特别地悲哀。
如果不是生存所迫,他又何必如何地卑躬屈膝,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孩子。
这个世界上,难道不也是有着很多很多的有面子的人,生存的原则也是和这个小叫化一模一样的。
这个小镇实在是太穷了,吕阳和陆小凤走过了很多的地方,却是再也没有看到过比这更加荒凉贫穷的地方的。
他们实在无法理解,那柳乘风会到这种地方来的,在这儿,真是受罪。
他们更不能了解,一个这般的地方,会有什么事情,值得柳乘风不远千里来到这个地方的。
最重要的是,那件事情是让柳乘风都
觉得无比地危险,很是要命的。
一个无名的荒凉小镇,一个天下盛名的剑侠,这两样根本就是很难联系到一起的事情的。
而最让人奇怪的是,柳乘风居然就真的像是和这儿有着一种神秘而且无比诡异的关系的。
更加让人奇怪的是,那柳乘风居然真的就像是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的,没留下一点儿声息。
所以,吕阳和陆小凤一定要查出来,这个小镇和柳乘风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的?
可惜的是,进入镇这么久,还是只看到了这么一个可怜双可悲,却又有些可爱的叫化。
吕阳和陆小凤已经到过了很多很多的地方的,可以说是走遍了天涯海角。
曾经有过大大小小的城市村小镇,那至少是各式各样。
但不管到什么样的地方,就算是没有客栈,没有衣庄,没有点心铺,没有骡马行,没有粮食铺,但至少总会有一家杂货店的。
杂货店是供应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所处的,是人们生活中所必不可缺少的。
看过那么多的杂货店,其中也一定会有着各式各样的,奇奇怪怪的。
有些杂货店甚至还能给人们带来一些特别的标。
但是。他们却是没有看到过像这家杂货店的如此奇怪的杂货店。
这家杂货店当然是在在这个小镇上,而且也并不好找。
那家杂货店的店名居然叫”大眼”。当然,是那个小叫化带他们来的。
有了十两银子,他跑得比什么都
快,马车都似乎要追不上他的。
那店门口只有一块被风沙和油烟染得像块墓碑般的木头作为招牌,那招牌上,只刻了一只大大的眼睛。
这块破木头和那只大眼睛,就是这家杂货店的招牌了。
“大眼,大眼杂货店。”吕阳看着那块招牌,摇头叹气着,”这家店的名字实在是太奇怪了。’
小镇难道不奇怪?小镇的人呢?柳乘风不更让人觉得奇怪?
“一点我也不奇怪的。”小叫化说:”这杂货店的店主就叫王大眼,那当然店名就可以叫大眼了的。”
吕阳听了小叫化的话,还没有明白他的话里的意思的。
实际上,没有看到过王大眼的人,也不能够完全地理解这句话的。
像王大眼好样的人,确实是很少有人能够看到的。
每天到了黄昏时候,王大眼的店里的人就特别地多。
因为这儿确实是一家杂货店,那里不但卖着各种各样的生活日常杂物,居然还卖卤菜,酒。
在店外,用个草席搭成凉棚,摆上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
大家可以坐下来,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来一碗老洒,天南地北,海吹胡哩。
如此一来,那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那么地稀里糊涂地过去了,似乎还过得特别地开心的。
这应该就是这个小镇上唯一的一上娱乐场地了。
王大眼就像是一个最殷勤的堂倌一般地,总是笑嘻嘻地在那些人中穿来穿去,随时送上他
们点的东西。
而且,那王大眼不管别是是地大吼大叫,甚至叫他的外号,他也不生气。
他们不但已经是他的老主顾,更是他的老朋友了。
但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吓住,那大概已经不多了。
吕阳和陆小凤却是没有什么,薛冰和欧阳情却是吓得花容失色的,惊惧的神色毫不掩饰地显于脸上。
吕阳和陆小凤却还能笑得出来,和他打招呼的。
本来也是,他们在江湖上行走,什么样的怪色人等没有看到过呢?
那王大眼是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背也是快比得上骆驼了。
特别让人觉得恐怖的是,他的左边眼睛倒是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但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挂在眼眶外的鸡蛋。
后来,私底下时,吕阳和陆小凤谈起王大眼。
陆小凤问吕阳:”你第一眼看到王大眼时,有什么样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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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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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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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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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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