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只有两间平房,房里有两个人。
而两个人都不是薛冰,是两个男人,其中有一个居然是金九龄。
吕阳怔愣住了:“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薛冰呢?”
金九龄没有回答吕阳的问话,却只是伸出了手,他手里拿着一件衣服。
那是一件又轻又软的白衣服,如此地美,那是薛冰的衣服,吕阳已经认出来了。
吕阳的脸色已变了,薛冰的衣服在这里,人却不在,这件衣服当然不会是自己走到这儿来的。
当然薛冰也不会自己把衣服脱了丢在这儿,一个人走出去。
吕阳突然觉得腿开始发软,他后退了两步,倒在椅子里。
吕阳突然觉得心很难受,像是被什么重重地堵住了。
金九龄的脸色也很沉重,他迟疑片刻,终于问道:“你已经看出这是薛冰的衣服了?”
吕阳点点头,他跟薛冰分手的时候,薛冰身上还穿着这件衣服。
“她的衣服出现在这里,那么她的人当然也曾经到过这儿来。”金九龄道
“那你看见她没有?”吕阳还抱着一丝地希望问道,他希望能听到肯定的回答。
金九龄却只是摇摇头,道:“我们来的时候,这里已没有人了。”
吕阳问:“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金九龄道:“这地方并不是我们找到的?
陆小凤想到了,道:“是蛇王?”
这次金九龄点了点头道:“他的确是你们的好朋友,的确
替你们尽了全力!他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知已。”
吕阳没有开口,他正在心里问自己:”我是不是也替他尽了力?”他
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蛇王了,尽管他知道,蛇王绝对不会说什么。
这样其实才是最令人难受的。
金九龄道:“自从今天凌晨时开始,他手下所有的兄弟就开始翻天覆地地替你找薛冰。”
他们找人的方法确实很有效,因为他们的兄弟已深入这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
尤其是茶楼、酒馆、客栈、饭铺,甚至卖艇仔销、烧鹅饭的大排档。
这些本就是人最杂,最容易得到消息的地方。
他们先从这些地方开始打听,最近有没有可疑的陌生人出没。
然后,无论什么人都要吃饭睡觉的,客栈里没有。
他们又再打听,附近有没有空房子租给可疑的陌生人。
三千条市井好汉,在同时打听一件事,当然很快就会问出点线索来的。
很快,他们就得到了消息,麦家饼店后面,有栋小房子三四个月前,租给了一个漂亮的后生。
再问房东,房东的答复是,来租房子的是个很漂亮的后生。
那个漂亮的后生出手很大方,先预付了一年房租。
但奇怪的是自从那次之后他就从来也没有再出现过,房子也一直都是空在那儿的,好像始终都没有人进去住过。
世上绝对没有人会特地花钱租一栋房子让它一直空着在那里,这其中一定会有什么秘密。
只
是这个秘密暂时还没有被众人知晓而已的。
金九龄道:”今天黄昏的时候,他们问出了这件事,马上就派人到这里来打探,那时这屋子里似乎还有女人的呻吟声,但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以免打草惊蛇,回去再找了人来,这里却已没有人。
吕阳道:“这件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金九龄笑了笑,道:“以前跟着我的那班兄弟,现在都已升了官,成了名。”
他拍了拍身旁一个人的肩,微笑着道:“这位就是平城的总捕——鲁少华。”
吕阳这才注意到他的身旁还有个短小精捍,年纪虽不大,头发却已花白的青衣人。
那是一个穿着如普通生意人的打扮,看起来很不显目。
但是他的目光炯炯,鹰鼻如钩,腰上隐隐隆起,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练家子。
衣服里头虽然还带这软鞭练子枪一类的软兵器,也说不定是锁炼拷镣。
只要在江湖中混过几天的人,一眼就可看出他一定是六扇门中的高手。
“白头鹰”鲁少华,也的确是东南一带黑道朋友觉得最扎手的名捕。
金九龄的朋友,自然不弱的,也绝对是一顶一的高手。
鲁少华赔着笑道:“我吃的虽然是公门饭,但是对蛇王老大也一直很仰慕,只要过得去,我对他手下的兄弟,总是尽量的给方法,对他本人也是敬意不已的。”
其实他心里也知道。如果是要保持这城市地面上的太平,那就最好少惹蛇
王的兄弟。
“但是今天一大早,蛇王手下的三千兄弟,就全部出动了,这么多人,肯定是会引起悍然大波的,那动静是相当地大,我既不知道究竟是出了什么大事,但也不能似乎没有看到不管,所以我也派出了手下的捕快四处打听。”鲁少华道。
大家本来就没有什么仇怨,现在既然只是找人,尽管动静太大,也终汇成一起。
有捕快的参与,事情就好办得多了。
平城是岭南第一大埠,龙蛇混杂,四方杂乱。
能在这种地方做捕快们的总班头,当然还是有两下子的。
最重要的是,还是要左右逢源,能够和和气气地与其他人交上朋友。
鲁少华就是这样的人,吕阳一看到他,就觉得挺喜欢他的。
吃公门饭的人,其实很多时候是很令人讨厌的,因为总觉得他们不近人情,按章办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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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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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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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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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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