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要起身,两个美人竟然同时用力,竟然又把他按回去了。吕阳心里一阵苦笑,平时也没见两个女孩这么粘人的时候,昨夜之后怎么都突然变得这么亲昵了!
他试着用了用力,好容易从两个美女身边脱身,这才起身穿上衣服往外走去。
这里是邯郸城外,辽阔的草原一直延伸道远处的高山上。高山环绕之下,此处阴云天气比较多,所以草木茂盛的很。空气清新,隐隐带着芳草气息。
吕阳的宅子建在一个小丘陵上,左右两个院落,如同四合院一样不是非常大,却五脏俱全。这里距离马厩不是非常远,却在顺丰的地方,所以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气味。
吕阳抬起头,享受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之后,这才迈步往马场而去。不远处,一群马匹正在成群奔跑。两个放牧的马夫正在驱赶他们,不让他们阵型散乱。
养马不只是要喂养,还要让他时常奔跑。在这马场之中,他们天生的敌人少了,所以轻易不会奔跑。只能靠养马的人时长驱赶,他们才能不忘记天性。
一群战马呼啸而过,距离不是很紧,却带来一阵奇异的味道。听说厉害的养马人问这个味道就能判断马匹的好坏。而吕阳
却不以为然,他问了这么久了,依旧不知道其中道理。
一个养马的汉子见他过来,匆忙策马过来,下马拜道:“城主!”
吕阳微微一笑,轻轻一抬手那人就起来了。这马场之中吕阳向来不喜欢规矩多,那人一拜之后也立即站起来。吕阳笑道:“我看这些马匹奔跑起来有力的很。你们确实经验丰富呢!”
那个汉子脸上一红,挠挠头道:“我们匈奴人天生骑在马上,马的一切我们都懂得的!”
这个汉子是吕阳从匈奴聘请的,中原话说的非常流利,尤其是他曾经为楚国人当过马夫,所以楚国话更加精准。吕阳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那个楚国商人手里将他买来。到了马场就恢复了他自由身。此人心里感动的很,所以对养马的事情非常尽心尽力!
吕阳轻轻一笑,点点头道:“不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要说养马,没有人比匈奴人更加在行。可是匈奴人大多不喜欢南国,如果他们愿意,我愿意招募更多的匈奴人来南国养马!”
那人听了他的话脸上又是一红,他立即摇摇头道:“城主这句话不对了呢!中原人瞧不起我们匈奴人,所以匈奴人不愿意来南国。可是城主不同。我听说西城之内人人平等匈奴人也好,月氏国也好,彼此之间都能和睦相处。现在很多人匈都奴人都想道南国谋生。只要有机会,谁有不愿地待在草原真个地方呢
!”
吕阳呵呵一笑,点点头拍拍他肩膀道:“这样就好!以后我会大量的赵穆匈奴人,让你在这里不孤单!”
那人听了他的话一愣,摇摇头道:“城主不用为在下费神了。在下来了中院已经十几年了。吃的是中原的土地里长出来的粮食,喝的是中原河流里的谁。说的是中原的话,在下已经是中原人了!”
吕阳听了他的话,嘴角一丝微笑。什么叫做归属感,很多人夸大了民族之间的争斗,以为不同民族就一定是死地。然而这都是历史上那些上位者所诉说的。只是想要让后人为自己卖命而已。其实对于老百姓,只要有口饭吃就有归属感。哪里有那么多荣誉可言。
现在来说,可能要做到民族大统一不容易,可是用不了几年的功夫,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个夙愿,让所有民族团结道一起。
打败了匈奴,解决北方的忧患,他的大军就可以加兵中原。三五年,七八年,乃至十几年的功夫,他就可以一举统一中原!
想到这里,他胸中一阵豪气云干。不由得扬天吸了一口大气。那个汉子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也抬起头扬天吸了一口气。嘴角不由得一丝微笑道:“城主和那些中原人老爷真是不同呢!”
吕阳一愣,轻笑道:“如何不同?”
那人微笑道:“城主眼中,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很多中原人一听说我是匈奴人,就对我吐口水。可
是城主不同,城主眼中好好想您的朋友一样呢!”
吕阳哈哈一笑道:“这你就不会知道了,我的口水比较少,吐不出来!”
那人听了他的话一愣,随即豪爽的大笑起来。
吕阳这才摆摆手道:“好了,你退下吧!”
那人点点头,翻身上马,对吕阳拱拱手这才策马离开!
吕阳看着他矫健的背影逐渐消失在眼前,眼中希望更加浓了。以前他觉得自己统一中原需要很长时间,可是现在不同了。越接触匈奴人,他越来越具的,匈奴人也未必有他想的那样凶恶,他们也是人,也有悲欢离合,如果能有将他们加入道自己战争的车轮上,或许情况会有很大的不同呢。
当然,他也不会轻易就实现自己构想,两个民族之间文化等等诧异还是很大的。民族融合需要上千年甚至上万年,不过不代表他完全不能利用其它民族的人。
当年朱棣造反还用了蒙古人呢,他吕阳为何不能利用匈奴人建立一直大军。西北旺,射天狼。我吕阳要把天狼做我的哮天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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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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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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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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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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