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人家二十年的富贵荣华和宠爱还不算,人家来扑个东西她也要抢?”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身份是一回事,亲情又是另一回事了,镇国公府将沈明珠捧在手心里宠了足足二十年,就算现在人家亲生的回来了,怕是也争不过她,镇国公夫妇的心到底是偏着假千金还是真千金,还说不准呢。”
“说的也是,而且你们看见没,沈明珠手腕上戴的那只镯子,我之前在皇后娘娘那里看见过。”
“嘶,看来沈明珠就算没了镇国公府真千金的身份,也照样受皇后娘娘宠爱。”
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儿大,起哄道:“既然两位沈姑娘都想要那个玉珏,就来一决高下好了,谁画出来的画更出色,谁就能将那只玉珏拿走!”
这个提议立刻获得了围观众人的支持。
“对,谁画的更好,谁就能将玉珏带走!”
“一决高下!”
真假千金PK,到底谁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御春宴年年有,但这种乐子可是二十年都难得一见啊!
众人都很是兴奋期待。
沈明珠亦是同样的心情,激动得手指都有些颤抖,迫不及待要当众打脸沈君月了。
生在镇国公府这种顶级权贵之家,从小她接受的可都是贵女教育,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这些都有所涉猎。
其他的她不敢说,但画画,可是她的强项!
曾教她画画的先生没少夸赞她,说她若是专心在画之一道上钻研个七八年,不愁成不了顶级画师!
五年前的御春宴上,她就凭借一幅百花图脱颖而出,惊艳了众人,连太后都称赞不已。
不过嫁人后她就甚少动笔了,毕竟她又不像那些画师,指着画画博得名利。
但就算她水平退步了,要吊打沈君月还不是轻而易举?
周氏可是说了,沈君月傻了十九年,别说画画了,她怕是连字都不认识几个,还想跟她比?
待会儿她就让她知道,二十年的差距,可不是一个名头就能抵得了的!
沈明珠率先应下,笑得自信而又满是恶意:“好,我没问题,就是不知道君月妹妹你,敢不敢应下?”
沈君月被她这一声“君月妹妹”恶心得够呛,像是被一只鼻涕虫给黏上了一样。
她没再看她,只对摊主道:“麻烦帮我准备一套作画的工具。”
摊主:“好的,两位姑娘稍后。”
他赶紧差了个小内侍去后头的帐篷里搬来一应工具。
既然他这摊子上的关扑方式是写了各种要求的花签,他自然已经提前准备好了各种可能用到的东西。
文房四宝、各色颜料等等,都是上好的。
两张适合作画的桌子被搬了过来,桌上各自摆放好一套作画的工具,摊主朝着沈君月和沈明珠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君月和沈明珠上前,一左一右坐到了桌子后。
沈明珠将怀里的猫递给婢女,瞥了沈君月一眼,那一眼,带着势在必得的自信,以及等着看沈君月被她比到泥地里去的迫切恶意。
只是当看见霍成珏与沈君月并肩坐在一起,给她铺纸研磨时,她的心宛如被一把刀子狠狠绞了一下,痛不可遏,拿笔的手都颤了一下。
她犹记得,五年前他率军回朝时,她坐在临街的茶楼里,从窗户里看到他时的情形。
她对他一见钟情。
从小到大,她要什么得不到?然而在霍成珏这件事上,她平生第一次品尝到了求而不得的滋味。
她让父亲去跟皇帝求一道赐婚圣旨,然而父亲说,皇上不可能让镇国公府和镇北侯联姻。
那是她头一次痛恨自己镇国公府嫡女的身份。
后来,皇上给霍成珏赐婚了,赐婚的对象果然是那些没什么实权只徒有清名的大臣的女儿。
既然得不到,那就毁去吧!
她嫁不成霍成珏,那些女人,也别想嫁给他!
她成功了,如愿让他背负上了“克妻”的名头。
没有一个贵女敢靠近他,他也蹉跎至今没有成亲。
然而现在,沈君月却跟他走得那么近!
她就不怕被他给克死吗?
沈明珠收回视线,低头的瞬间,脸上露出了一抹扭曲的诡异笑容。
阮潇潇走上前来,“明珠,我来帮你研磨吧。”
刚才明珠盯着沈君月那边看了半晌,似乎是羡慕沈君月有人帮她研磨,看着怪可怜的。
沈明珠朝她扯开了一抹笑意:“潇潇,太谢谢你了,如今肯和我做朋友的,也就只有你一个人了。”
阮潇潇愈发觉得自己正义而伟大了,“那些人太势利眼了,一见你落魄就疏远了你,可见也不是什么值得相交的人,她们不跟你玩,是她们的损失,以后我会永远陪着你,站在你这边的。”
沈明珠垂眸低笑:“那就说定了哦。”
“嗯,你放心吧!”阮潇潇重重点头。
沈明珠画着画着,忽然垂下眸子做出一副落寞状:“其实我不是要跟沈君月抢那枚玉珏,而是想在众人面前证明,就算我不是镇国公府的真千金,也不比她差。”
阮潇潇不停点头:“没错,明珠,你并不比那个沈君月差,她除了那张脸之外,还有什么地方能强过你的?我跟你说,先前我看见她竟然跟镇北侯躲在花丛里……”
她脸红了一下,“光天化日做这种事,真是不知廉耻。”
沈明珠狠狠攥住笔,一脸震惊的样子,“她,她都已经成亲生子了,竟然还跟镇北侯……”
阮潇潇:“什么?她都成亲生子了?看不出来,她长得那么美,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来。
“肯定是觉得如今找回了身份,所以嫌弃曾经的丈夫孩子,想攀上镇北侯!太不要脸了!
“明珠,你一定要赢过她,狠狠地打她的脸!”
鼓励了沈明珠一番后,阮潇潇朝沈君月那边看了眼,发现她和镇北侯竟然一点也不避讳,大庭广众之下就表现得那么亲密!
不行,她得揭穿沈君月的真面目才行!
阮潇潇悄悄离开了人群。
沈明珠像是毫无所觉。
*
“哎,听说了吗?镇国公府的那位真千金找回来之前,已经在乡下成亲生子了!但是她现在却跟镇北侯勾搭在了一起,两个人还在花丛里那个啥呢!”
“不会吧?我看那个沈君月容貌气质皆不俗,不像是会抛夫弃子的人啊。”
“人家又不会把‘抛夫弃子’几个字挂在脸上。”
“听说这会儿两位真假千金正在桃林那边比试画画呢,赶紧看看去。”
“真假的?两人怎么比起了画画?”
“听说是为了抢一个东西。”
……
“你知道吗?沈君月和沈明珠打起来了!”
“不会吧?在哪儿在哪儿?我要去看看。”
“在桃源那边,走走,我们一起去,真假千金为爱大打出手,也太劲爆了!”
……
消息经过众人口耳相传,越传越离谱。
最后连皇帝都听说了。
沈君月救了小儿子一命,元熙帝还没来得及赏赐她呢,一听说她竟然跟那个假千金打起来了,这还得了?立时摆驾桃源,要去给小儿子的救命恩人撑腰。
元熙帝都去了,其他的大臣妃子能不去吗?
除了要留下来看护刚脱离生命危险的丽嫔,其余人都赶往了桃源。
乌泱泱一群人,主子+仆从+护卫,队伍绵延了估计得有两三里地。
桃源这边。
看到连皇帝都过来了,沈明珠心中快意之至,沈君月,待会儿我会让人知道,你和我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之前你从我那里抢走的,我要加倍抢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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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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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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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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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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