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塌上还铺了厚实柔软的皮毛和褥子。
整个车厢都非常温暖。
小宝身为小孩子,本就火力旺盛,身上穿的又是十足保暖的羽绒服,毛绒帽子、围巾、手套、鹿皮靴等将他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除了两颗大眼睛,真是没有一点皮肤露在外面的。
在车厢里待了一会儿后就热起来了。
“娘,我可不可以把帽子摘了?”
被裹得跟颗球似的小宝眼巴巴地看着娘亲,声音从圈了好几层的围巾里传出来,奶气不减,又有点闷闷的,听得沈君月心都要化了。
“热是吧?”沈君月将帽子、围巾都给他摘了,一摸他脑袋,居然都热得出汗了,头发都有点湿了。
索性将手套也给他摘了,免得他本就短的手指头更加不灵活了。
从这一堆行头里解放出来的小宝,着实松了口气。
霍成珏拿了张帕子给小宝擦头发,免得汗水冷下来寒意侵体,反倒让他感冒了。
这会儿天才麻麻亮,因着随行人员还未来齐,车队也没有启动。
沈君月靠坐在车壁上,打了个哈欠。
今天起得太早了,她还困着呢。
她捞了个软绵蓬松的抱枕过来,将宽大的羽绒服帽子拉上来盖住头脸,往厚实柔软的褥子上一倒,“我补会儿觉。”
霍成珏:“好。”
小宝在她身上拍了拍,像哄小宝宝似的,“娘你睡吧,我保证不吵你。”
父子俩各自看书的看书,玩耍的玩耍,都没有发出什么动静来。
沈君月察觉到父子俩体贴的呵护,帽子下,嘴角不由翘了翘。
只是就在她刚酝酿出一点睡意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来了。
“双玉,能让兄弟我蹭个车不?”车外传来一道年轻的男声。
霍成珏下意识看了眼正在补觉的阿月,生怕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惊扰到了她。
连忙推开车窗,无情地朝车外的人丢下两个字:“不能。”
声音压得极低。
车窗外,前玉阳府天工寺少卿,现任工部侍郎的程子恪,被霍成珏拒绝后,还要再说什么,就被他扫过来的一记眼神给镇压了,悻悻住了嘴。
程子恪便是原先想用极低价格买下沈君月机器人专利的那位程少卿,现在他终于拥有姓名了。
去年因沈君月接连拿出来的几样发明,程子恪的业绩轻松达标,在年终考核上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所以今年被从地方上调到了京城。
还升任为正三品大员,成了天工寺总部的老大,专门负责天工寺的事务。
以他如今不过二十七的年纪,能坐到三品大员的位置,可谓是年轻有为,前途光明。
自从霍成珏领了兵部侍郎的职,在京中安定下来后,程子恪就没少来登镇北侯府的门。
朋友间的走动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向沈君月请教一些问题。
当然了,如果能掌握她最新的发明动态,那就更好了。
这不,作为孤家寡人的他,觉得这一路去龙首山,自己一个人骑马坐车怪没劲的,就想着来加入霍成珏温暖的一家三口。
正好路上也可以跟弟妹再探讨一下,关于飞鸢的能源问题。
之前从西夏花鸟使手里截过来的那架飞鸢,已经在天工寺待了两个多月了。
这段时间程子恪这个老大一直在带人研究飞鸢,想要将它涉及到的技术难题都攻克下来,然后将其进行量产。
到时候他们大周也能有一支空军了!
前面进行得还挺顺利,毕竟飞鸢都被他拆得七零八落了,在他面前就如同一个卸掉了神秘面纱的美女,再没有丝毫秘密可言。
只是到了后面他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美女就算卸掉了面纱,他也无法轻易读懂她。
飞鸢的核心技术——能源问题,是他始终无法攻克的难点。
飞鸢能飞上天,其所用的能源,是关键。
昨晚上他半梦半醒之间忽然有了点灵感,早上一起来就赶紧记下来。
他迫不及待想找沈君月验证一下,结果却在好兄弟这里碰了个钉子。
重色轻友,有了老婆就忘了兄弟的家伙!
程子恪心里腹诽霍成珏。
他也没打算离开,打定主意跟定镇北侯府的队伍了,觑着机会就蹭上马车。
沈君月尝试着再次入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了,索性坐起身。
霍成珏坐过来揽着她,倒了杯热茶喂到她嘴边,“是不是被恪之吵到了?”
“恪之”正是程子恪的字,而字正是用于亲朋之间称呼的。
沈君月一杯热茶下肚,彻底清醒了,只是身子还有些懒怠,便靠在他胸前。
“是啊,本来都要睡着了,被他一嗓子喊醒了。小宝,把你程叔叔叫进来,替娘亲捶他一顿,给我出口气。”
小宝嘿嘿一笑,趴到窗户边,“程叔叔,你上来吧。”
程子恪心头一喜,立刻弃了座下的骏马,利索地上了马车。
至于被丢下的坐骑怎么办?自然有随侍牵着,不用担心会跑丢。
镇北侯府的马车很是宽敞,即便加上程子恪这么个大男人,也不显得拥挤。
程子恪凑过去挨着小宝坐下,两手插在他腋下将他抱了起来,掂了掂他的重量。
“小宝,一阵子不见,你又沉了些。不错,男娃就该多吃多长肉,这样以后才能长得和程叔叔一样高。”
小宝反驳:“成叔叔,我才没有长肉,我只是穿得比较多而已,你要是穿得像我一样多,你也会变重的。
“而且,我以后才不要长得和程叔叔你一样高,会找不到媳妇的,我要长得像爹爹一样高!”
程子恪:“……”
扎心了。
虽然他没霍成珏高,但在男子中绝对不矮了,找不到媳妇根本不是因为身高好吗?而是因为沉迷于工作!
媳妇哪有工作香?
沈君月和霍成珏却是被小宝的话逗笑了。
车内一时间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说笑了一阵,程子恪从羽绒服的内袋里掏出来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翻到其中一页。
上面的字迹很凌乱,甚至有许多跟鬼画符一样,估计除了程子恪本人,别人都认不出来他写的啥。
“弟妹,咱们接着讨论上次那个问题?关于飞鸢的能源——”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常海公公的声音:“公主,皇上让老奴来传话,邀您和小宝郎君一块儿过去陪驾。”
车厢内,沈君月朝程子恪摊了摊手,无声传达:你看,不是我不配合,是情况不允许。
程子恪叹息一声。
沈君月给小宝重新穿上那些保暖装备,霍成珏则帮她戴好围巾,将她大半张脸都围了进去。
他先下了车,将儿子和妻子先后接下来,亲自陪着娘儿俩去了前头皇帝的车驾,给皇帝见了礼,看着母子上了车,这才回返。
沈君月牵着小宝进了元熙帝的车驾,看到里头的情形,围巾遮掩下的嘴角不禁抽了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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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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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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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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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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