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帮我看看你娘左耳朵后有没有一颗痣,有的话就来告诉爷爷,好吗?”
小宝将嘴里的鸡腿吞下去,奇怪地问:“爷爷,你为啥要看我娘耳朵后面有没有痣啊?”
虽然才五岁,但小宝也不是好糊弄的,可不能不明不白地受了驱使。
老国公咳了一声,“这个,爷爷以前有个孙女,可惜爷爷还没来得及见她一面,她就被坏人抓走了。
“我怀疑你娘就是我那可怜的孙女,所以想确认一下。但是爷爷又不好去扒着你娘耳朵看,所以只能请你帮忙啦。”
小宝听了顿生一股使命感,“好,爷爷,我帮你。”
转身就要跑去帮他看。
老国公忙将他拉住,“小宝,这件事是咱们爷俩的秘密,可不能告诉别人,连你爹娘也不行。”
小宝小眉头皱了皱,“好吧,我谁也不告诉。”
他将穿着炸鸡腿的木签子以及吃剩下的鸡腿骨往他手里一塞,“爷爷帮我扔一下。”
他说完一抹嘴巴,就跑进屋子,蹬蹬蹬上了二楼,“娘——”
沈君月在书房里应声:“娘在这儿。”
小宝跑进书房,一看见娘,就扑上去一头扎进了她怀里。
沈君月一把将儿子抱了个满怀,在他脑袋上亲了亲。
手往他脖子后面摸了摸,果然探到了一手汗。
“是不是跑出去玩儿了?”沈君月拿出帕子给小宝擦汗。
小宝“嗯”了声,“阿烁哥哥带我和小阳哥去买吃的了,我们还看了会儿耍猴……”
一跟娘亲说起话来,小宝就变成了一个小话痨,叽叽喳喳停不下来。
沈君月含笑听着,嗅着他身上的奶香味,感觉十分安逸。
直到铃声响起,小宝才惊觉,自己还没完成沈爷爷交代的任务!
他忙趴到娘亲肩头,将她左边耳朵翻过来一看,看完就急急忙跑走了。
“娘,我去上课啦!”
沈君月追出去:“慢点!别摔了!”
看着他好好地下了楼梯,这才走回去。
老国公已经在教室里候着了,心情忐忑又激动,见小宝回来,忙过去牵住他的手来到教室角落,凑近他耳朵问:“怎么样小宝,看到了吗?”
小阳看了眼当着自己面说悄悄话的一老一少,淡定地翻开课本,自习了起来。
小宝被老国公紧张的情绪感染了,也凑近他耳边道:“看到了,我娘耳朵后面有痣,是一颗红痣,像胭脂点上去的一样,之前我去当坐床童子时,这里还点了一颗呢。”
他小手在自己眉心处比划了下。
老国公当场人傻了,眼眶里含了热泪,一把抱住小宝,这孩子,就是他嫡亲的重孙子啊!
然而下一秒小宝又来了句:“我娘耳朵后面好像又被桃花虫给咬了,红了一片,那桃花虫真可恶!”
老国公:“桃花虫?”什么玩意儿?
快吃午饭的时候沈君月从楼上下来了,趁她坐在木沙发上的时候,老国公装作不经意间从她身后经过,目光从她左耳后扫过。
虽然小宝已经代他看过了,但他还是想亲眼再看一看。
不亲眼见一见,他这心里就不踏实。
已经弄错过一次,这次万一又弄错了咋办?
镇国公府可经不起第二次折磨了。
殷红如血的一颗红痣,虽然只有芝麻粒大,但特别鲜艳,老国公一眼就捕捉到了!
只是,耳后那一片肌肤上的红痕……作为过来人,老国公陡然福至心灵,明白过来,那哪是什么桃花虫咬的,分明是——
他慌忙移开视线。
恰好霍成珏从旁边经过,老国公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活像自家水灵灵的大白菜被他给拱了似的。
霍成珏被瞪得莫名其妙,但因着老人家的身份,反倒还冲他笑了笑。
老国公被他这一笑,更是火大,重重“哼”了声。
霍成珏:“……”
京城,沈渊收到老父亲寄回来的信,没有第一时间拆开,而是回到卧室,和夫人一起看了起来。
这封信,让夫妇俩心中再无侥幸。
他们的女儿,的确从一出生就被调换了!
沈君月,才是他们的女儿,而沈明珠,只是个鸠占鹊巢的假货!
魏潇吟再一次忍不住落泪。
这一阵,她流的泪太多了,眼睛甚至都有些熬干了,看东西都出现了虚影。
“你说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魏潇吟不住捶打着沈渊的胸口。
“珠儿怎么就不是我们的女儿呢。”
都说生恩不及养恩大,这句话,其实同样也适合父母。
一个是当亲生女儿养了二十年,一个是虽亲生却连面都未见过。
感情的天平会偏向哪边,是明摆着的事。
就算魏潇吟知道沈明珠背着自己做了许多恶事,但爱她已经成了习惯,刻入骨髓,又岂是一时半会儿能转变得过来的?
人终究不是机器,就算理智上明白自己应该立刻和沈明珠撇清关系,但二十年的感情,又怎可能一朝就抽离?
魏潇吟感觉自己已经被撕扯成了两半。
一半让她本能地怜惜沈君月这个亲生女儿,对周氏母子,乃至沈明珠都生出了痛恨和怨怒。
另一半,却又沉沦在感情里,过往与沈明珠相处的点点滴滴浮现出来,让她忍不住为她开脱。
这是她从一个小肉团子,一点点养大的女儿啊!
老天爷为何要跟她开这么大一个玩笑!
相较于魏潇吟,沈渊就要更为理智。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沈明珠就被他划到了了敌方阵营里去。
心底残存的那些感情,不足以影响他的判断。
看着怀中的妻子那般痛苦,纵然满心不忍,他也知道,必须得尽早让她从之前那段不属于沈明珠的母女之情中抽离出来!
长痛不如短痛。
尽早斩断对沈明珠的感情,对她、对他们的女儿才是最好的。
否则,他们如何对得起月儿那孩子?
从她出生起没有保护好她就算了,如今既已查明了真相,那就该将原本属于她的都给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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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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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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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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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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