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珠缓缓放下手,闭着眼睛靠在车壁上。
“嗯,突然头痛发作,像是要裂开了一样。”
锦秋赶紧上前给她按揉头部。
回了王府,沈明珠一个人在房里枯坐许久,连什么时候天黑了都不知道。
直到锦秋进来掌灯,才回过神来。
草草用了几口饭,沈明珠便搁下了筷子。
洗澡时,摸到颈上的玉哨,她死死攥住,最后还是吹响了它。
她洗澡时屏退了丫鬟,所以浴室里一个下人都没有,暗卫的潜入,没有惊动任何人。
当看见坐在浴桶里的沈明珠时,暗卫眼神一闪,忙垂下了头。
然而那一抹白皙细腻,却是烙印在了他的心里。
“阿良哥哥,你去帮我办一件事。”
暗卫原名王良,乃是沈明珠乳母的儿子。
情窦初开之际,他就暗恋上了沈明珠这个高贵的国公府嫡小姐。
后来国公爷选拔人手,想训练好一批暗卫送到女儿身边保护她时,王良第一时间报了名。
数年下来,靠着心里的那股执念,他坚持了下来,熬过了残酷的暗卫训练,成为那一批暗卫里最出色的存在。
得以被派到心心念念的人身边。
明珠小姐就是那天上的月亮,而他不过是地上的泥,能够跟在她身边保护她,他就已经满足了。
“您尽管吩咐便是。”
沈明珠:“你去找到白天那对乞丐母子,给他们一笔钱,让他们住进靠近内城的福瑞客栈,三日后我会去找他们。
“再叮嘱他们一声,管好自己的嘴,小心祸从口出。”
最后四个字,蕴含着腾腾杀气。
王良虽不知她为何要这么做,却也没问。
身为暗卫,少听少问少看,只管将主子交代的事办妥就是。
香叶寺开办的收容所里,周氏母子躺在气味不怎么好闻的大通铺上。
刘耀祖骂骂咧咧,“娘,那贱人不肯认咱们,这可咋办?”
周氏捶了他一下,当然,也没下几分力气。
“什么贱人?那可是你姐!”
要说周氏对沈明珠这个女儿有多疼爱,那绝对是假的。
她连亲生的大儿子都能舍下,更何况是沈明珠这个一天都没养过的女儿。
三个儿女里,她最疼爱的还是给心爱的男人——崔二生下的刘耀祖。
不过沈明珠这个女儿,可关系着她未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所以在态度上,她自然得表现得好些。
刘耀祖:“什么姐姐,你没看见她白天对我们那态度,把我们当乞丐似的,真以为她自己多高贵了,还不是跟我一个娘胎里出来的。”
突然想到一招:“哎,娘,要不我们找机会威胁她一番?要是她敢不认我们,我们就去镇国公府揭穿她!看她还敢在我面前摆什么高贵大小姐的谱!”
周氏:“不行,要是揭穿了她,咱们娘儿俩哪儿还有好日子过?等着吧,她肯定会来找我们的。”
翌日,王良找了过来,给了母子俩一张百两银票,又将沈明珠的话一字不漏地传达了。
周氏和刘耀祖对视一眼,眼里俱都浮现出了窃喜。
“好的好的,您回去告诉我女,夫人,我们一定不会乱说话的,让她放心吧。”
待王良一走,母子俩立刻雇了一辆车,乐颠颠地往五福客栈去了。
如今银钱在手,自然得可劲儿地花!
高床软枕,安排!
山珍海味,安排!
衣裳鞋袜,安排!
反正有沈明珠这个王府少夫人在,以后他们还怕没钱花?
母子俩将一百两银票花出了一万两的架势!
饱暖思淫-欲。
当衣食住行这些基本的生存需求得到了满足后,刘耀祖揣着剩下的银子,丢下老母亲在客栈里,一个人到花街柳巷逍遥快活去了!
三日后,沈明珠化了一个与往日风格迥然的妆容,穿一身低调的素色衣裙,坐着雇来的马车,来到了五福客栈。
“女——”周氏一见她,一声深情的呼唤就要脱口而出,却在沈明珠冰冷狠戾的眼神下,话音戛然而止。
沈明珠将丫鬟留在了外面,扫了屋子里一圈,“你儿子呢?”
之所以问起刘耀祖,绝非出于关心,而是怕他跑出去胡言乱语。
周氏赔笑道:“耀祖他从没来过京城,出去逛了逛。”
沈明珠眉头蹙起,不再关心刘耀祖的下落。
她在椅子上坐下,打量了周氏一眼,越看心越凉。
她与这周氏,俨然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从周氏的脸上,她似乎看到了自己老去时的模样!
她就说自己怎么全家最丑,一点也没继承到父母的优点,长相上比三个兄弟差远了,原来问题出在这儿!
不,这一定是巧合!她怎么可能是这老妇的女儿!
她的体内,绝不可能流淌着这么低贱的血脉!
沈明珠克制着内心翻涌的情绪,“说,到底怎么回事,将事情来龙去脉都告诉我。”
周氏看她这样,心里的大石落地了。
不怕她问,就怕她不问!
她问了,就代表她已经开始相信自己的话了。
周氏对自己以后的摇钱树当然不会隐瞒,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当听到“那小贱人长到六七岁时,就已经和镇国公夫人很像了”时,沈明珠狠狠掐住了自己的手心。
若说她和周氏长得像还可以说是巧合,但沈君月也同时和母亲长得像,那就不可能是巧合了。
难道,她当真不是母亲的女儿?
只要想一想,沈明珠就感觉天都要塌了。
从出生起她就是镇国公府唯一的女儿(孙女),金尊玉贵、受尽宠爱地长大。
现在更是王府少夫人,以后就是世子妃,王妃!
这世间除了皇后,还有谁比她更高贵?
可若是她并非镇国公的女儿呢?那么她顷刻间就会被打回原形!
她现在拥有的一切,全都会化为乌有!
沈明珠手指轻颤,拒绝去相信这种可能。
“你在骗我,说!是谁派你来的?你若不说,我就让人将你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剔下来,再拿去喂狗!”
周氏被她狠辣的神情吓到了。
她不是受尽宠爱地长大吗?怎么会养成这副狠毒的心肠?
“女,夫人,我没骗你,你左边屁股上有颗黑痣,是不是?”
闻言,沈明珠瞳孔震颤,脸色煞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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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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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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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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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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