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习俗确实太过于残忍了,这对于女人来说真的很不公平!在这个村子的眼中,女人只不过是生孩子的工具,如果女人连生孩子的本能都没有了,那这个女人就可以被丢到荒郊野外去喂野兽了,这……真的让我无法理解!
我知道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可是固执到这个程度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还没开口,何顺便继续说道:“其实现在都好很多了,至少寡妇的男人死了之后,女人还能活到死去。以前要是谁家的男人死了没有后代,那女人不用担负养育孩子的责任,就会被村里人绑着手脚丢到寡妇地去自生自灭。说是自生自灭,被绑住了手脚,那地方又有众多的野兽出没,被丢过去其实就是活生生的让她去死,就没有活下来的。”
我一脸不解的问:“那寡妇的老公死了,还不能继续找其他人做老公吗?”
何顺嗨了一声道:“都能克死一个老公了,还有人敢娶吗?就算是老光棍也不敢娶啊。”
这真的让我无言以对,这样的习俗,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
不过我的主要目的不是改变他们的习俗观念,而是为了找到女人村。想到这里,我问何顺:“对了,何顺,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叫走婚的习俗?我听你的口音,你们应该是摩梭族吧!”
何顺点头说道:“是,以前我们是有这个习俗,可是被山上的强盗给破坏了!那会女孩把毛巾放在门口就会被强盗拿了钻进家里去,他们进去直接把女孩抢走。被抢了几个女孩之后,村里的这个习俗也就不敢再保持了。”
“所以,这附近都没有这个习俗了,是吗?”
何顺沉思了一会,摇头说道:“其他地方有没有了我不知道,但我们这里肯定是没有了的。”
“对了,我还有个事想要问你,你听说这附近有哪个村子全是女人的吗?”
何顺听到我的话,再次摇头道:“没有,没有这样的村子!就算有,也绝对不存在了,女人可是山上强盗的最爱。哪家有个漂亮姑娘都会被山上的强盗抢去做老婆,有这种村子,可能早就被抢光了。”
说得也是!如果这附近真的有强盗,女人村的女人早就被抢光了!
卢梭真真切切的来到了一个女人村,一个全是女人的村子,莫非那个村子住着的不是人!
如果不是人,那这个村子会不会就是寡妇地里面的鬼呢?
想到这里,我立马看向了何顺问道:“寡妇地里面,有没有闹鬼的传闻?”
何顺点头说道:“有,那边晚上的时候经常会有女人的哭声!只要稍微靠近一些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我跟他们安葬人的时候就听到过,听到过的人不止一个,可太多了,村里的李二叔就是喝醉了之后去到那地方被吓死的。”
“前年,李二叔到隔壁村去喝喜酒,结果喝大了就回家晚了!回家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就走到了寡妇地去,第二天村里人才在寡妇地找到他。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死,回家之后人就疯了,说自己遇到鬼了,后来村里的老先生把他弄好了,他告诉老先生说那天晚上他走的明明是回家的路,可是不知道怎么的,走着走着的就走到了寡妇地去。他在寡妇地里遇到了很多女人,那些女人大多都是没有手脚,没有脑袋,身体残缺的。好多女人都围着他,问他有没有见到自己的手,有没有见到自己的脚,问着问着的他就被吓昏死了过去。”
“后来没几天,李二叔就死了!大家也都知道了寡妇地那个地方闹鬼。也正是因为这个,我才知道,我嫂子的尸体要是被丢去那个地方,一定也会跟那些孤魂野鬼一样,到时候她一定得不到安息的。可是她又没有孩子,还是上吊死的,村里人一定还是会把她拿到那个地方去,我……我真的好对不起我嫂子啊。”
说到这里,何顺又抹了一把眼泪!看得出来,他是真心真意的不想让自己的嫂子去到那个地方。那样的地方也会像他说的那样,死了无法安息!尸体都被野兽吃了,变得尸骨无存的,这样的鬼魂怎么可能安息呢!
何顺的这个讲述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我以为他会讲述出一段类似卢梭经历的事。那样一来,我就基本可以认定寡妇地就是卢梭口中的女人村了,现在看来,寡妇地不是我要找的女人村。
看着伤心的何顺,他这份孝心也感动了我,我决定帮他一把!于是我对他说道:“放心吧,今晚咱们能够遇到也算是一种缘分,你嫂子的尸体会被抬到那个地方去,但是她的灵魂,肯定会得到安息的。”
说着话,我从凳子上站起来走到了何寡妇尸体的旁边!
何顺站起来瞪大了眼睛问我:“你,你要做什么?”
我直接扯开了黄布条,翻开白布,一张女人安详的面孔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女人不像我想象的那样长相平庸,相反,还有点好看,虽然经历了生活的风霜和洗礼,可是五官的精致也全都挂在脸上。
这把何顺吓得打了一个哆嗦,他连忙上前问我:“小先生,你这是做什么啊?”
我淡淡的说道:“给你嫂子超度,让她今晚就下去,不至于一直跟着尸体去到寡妇地去变成孤魂野鬼。”
我这话让何顺再次一惊:“你,你,你是,你是阴阳先生?”
我微微点头说道:“算是吧,跟鬼神打过一些交道!”
“真的,那你真的能够让我嫂子下去安息吗?”
“按照正常的死亡程序,她的魂魄会漂泊七天,这七天她是无意识的,只会跟着尸体走,尸体去哪她就去那。七天之后她散去的魂魄会重新集结,这个时候就会有阴间的阴司带他们去报道,然后让他们在阴间度过自己的阴寿,也就是住在自己的坟墓里面。”
“可是,我嫂子没有坟啊!就算你让她下去了,她也居无定所!”
“你听说过衣冠冢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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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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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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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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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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