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打算,这只绿孔雀死了就拔毛留恋,活着就养起来。
结果,就因为编竹筐浪费了两小时,于是,张耀阳他们见到了一大群孔雀,朝着这里走了过来。
这些孔雀的颜色多了,蓝的,白的,绿的……混杂在一起,特别是开屏的时候,令人惊艳非常。
小伟忍不住赞叹起来。
“我的天啦,太漂亮了吧!山鸡和它比起来,真是没法比。”
山鸡的羽毛也算漂亮了,但和孔雀一比较,那就有些小巫见大巫的感觉。
“不行,一定要搞回去,这么多孔雀若是放过了,太可惜了吧!”
“只是……这玩意儿会扑棱啊,不太好抓哎!总不能打死吧,那就不好玩了。”
抓那些羊啊,鹿啊,可以用套马索,这种飞禽第一次抓,还有些难搞。
不过四个人都被孔雀美色所迷,丝毫不慌,凑在一起集思广益起来。
最后经过半小时的协商,达成了共识,准备采用驱赶围猎的方法。
他们先准备好一个很大的竹围栏,然后把顶棚封住,防止孔雀跳飞出去。
然后,想办法将孔雀撵到围栏里。
这些孔雀暂时不能跑出来,会被围困在其中,直到我们赶山回来后,再一并捉了带下山。
至于那个受伤的孔雀,则单独关在一边。
为了防止它们饿死,则又去辛苦的割了几大捆鲜草,切碎了撒到围栏里。
这种天气,青草并不多见,有的在积雪之下,有的在阴暗潮湿的嘎啦角落里。
又冷又累,最后是靠着二狗带的一瓶酒,一人喝一口,扛过来的。
这第三号线路有些奇特,看来以后来这里得把会喝酒的带来,不然还真扛不住。
一路走来,张耀阳他们每到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都会尽力弄一些干燥的地方,堆放柴禾。
这样下次来的时候,就会方便许多。
这叫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倒也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只是,众人忙了几个小时后,发现衣服湿漉漉的,并不是淋了雨了,这个时代的雨衣,质量还是挺不错的,都是橡胶材质,厚重结实,防水性能特别好。
就是会很重,透气性也差,没有雨的时候脱了,会感觉人都轻松了一大截。
大约走了四五个小时后,天就黑了。
弄孔雀耽误了大半天的时间,倒也没啥好埋怨的,就是一天下来,还是不见什么大型野兽,众人不免有些焦躁。
“耀阳,看来这条路线不大行啊,咱们再这么走下去,也没啥用吧。”
“是啊,去那两条线,咱们进山第一天就能有很大的收获了。哪像这里,这都三天了,再走下去,我看够呛!”
“要不……等天亮后,咱们还是打道回府吧!”
……
众人劝说着张耀阳,让他别一条道走到黑。
张耀阳可不信自己的判断会错,在前世他的记忆里,有看过那些主播,用无人机探索过大青山的第三,第四条线路。
至于第五条,还没有人成功过。
据说是那里磁场紊乱,无人机一但进入这个区域,就会不受控制的坠落。
想着这种地方,应该会很危险才对。
实际上,这里的物产也的确很丰富,但需要禁忌的地方更多,一旦破解的话,那里实际上和外面也没有什么区别。
那条路线轻易不能视人,因为里面还有一个比较原始的部落,穿兽皮,裹树叶,婉如野人一样。
他们世世代代都自由自在地生活在那里,不被外人所打扰。
这些人善良纯朴,后世被人发现后,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麻烦。
起初的时候,他们被接出了大山,试图让他们融入现代文明。
后面发现,这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些人的智商真的很低,五年后,他们最终还是被带回了发源地。
此时,他们的部落已经被人给圈定起来,开发成为一个旅游盛地。
而野人们则被迫成为一个可怜的摇钱树,像个猴子一样被外面世界的人参观。
没有人喜欢猴子的生活,他们本是丛林的主人,可以恣意的活着,现在沦为了笼中鸟。
世人的打扰,让这群野人失去了活力,出现了刻板反应。
但也仅在短短的二十年间,野人们就带来了几十个亿的利润。
后面某一天,不知道是因为一个游客做了什么挑衅的动作,还是长时间的压抑生活,让这群善良的野人暴发了,造成了一场规模比较大的野人伤人事件。
当时闹得还挺大,野人冲出牢笼逃逸进深山之中。
因为蹭流量的人太多,事情根本就瞒不住,导致新闻热度很高。
还记得,为了抓回野人,还派了很多人进山寻找。
最后在张耀阳死之前,据说也没有抓到,后面会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
张耀阳上辈子时常关注这片山林,所以,他很同情这些野人的生活。
生而为人,他们有什么错?
为什么要沦为资本的工具人,失去自由的为别人卖命。
他并不想野人的家园被人打扰,所以,这一世,他会想办法,把野人带得远远的。
这大青山太深,太远,总有合适人类居住的地方。
他一定会找到一个更好的居住点,让他们永远也不和人类文明接轨。
听起来有些无奈,人类文明是很发达,但,若是得不到善待的话,还不如不要出现。
张耀阳此时就带着人继续摸黑往前走,白天的时候因为一堆孔雀,浪费的时间太多了。
而且,这个地方是一个石砾扎堆的地方,根本不合适宿营,还得往前继续走走才行。
也就是这众人心里怨声载道,苦苦挣扎着的时候,张耀阳率先开了第一枪。
这一枪把在场三人吓得不清,压根儿不知道他为啥要开枪。
直到张耀阳带着他们走到一个悬崖底下,看到一头凶猛的大花豹时,这才惊叹不已。
“村长,你这枪法也太绝了吧,我们都没发现动静,你就已经将其干趴下了。”
张耀阳抽出小匕首,打断了小伟的话。
“有时间叨叨,还不如赶紧干活,进来这么多天,就收了这么点皮毛而已。”
“呃……”
小伟摸了摸鼻子,赶紧上前干活了,这么大一只豹子,想要拾掇出来,没有一个小时也是干不完的。
想想即将到手的钱,干劲儿就上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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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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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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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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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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