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在哪儿?”
“省会,灵台市。”
灵台,省最大的一座城市,也是发展得最好的一座城市。
我垂眸,“这跟你找我有什么关系?”
“关系可大可小,看你帮不帮忙了。”宋之宏道,“今天得到的消息,下灵台市出现的锁龙井应该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所以,特处所不敢动?”
宋之宏点头,“他们都去看过了,但没人敢动。所以才开始招募民间的‘先生’。”
我挑眉,嗤笑一声,“难为他们了。费劲力气组建了这么个部门,结果什么用都没有。”
宋之宏闻言一笑,道:“所以说,这特处所其实什么用都没有。”
说罢他又道:“不过,你真的相信这世上有‘龙’的存在?”
我眨了下眼,“连鬼都能有,为何不能有龙?不过到底有没有,还不是那些人说了算。”
就是真的有,也不会让普通人知道的。
“那你去不去?”宋之宏问,“我倒是觉得可以去试试,见见世面也挺好。”
“再说。”我并不是很想去,院子里的人都还没弄清楚。
宋之宏点点头,“行吧,那我就不打扰了,那什么,你早点休息,我就先回去了。”
我偏头看他,“怎么,不多坐会儿?”
“不,明天月半,还有些包没写完。”
宋之宏说着长叹一声,“说真的,要是我像你这样就好了,什么都不用做,每日只顾着赚钱就好!”
我闻言一声嗤笑,“你是哪只眼睛看到我什么都不用做的?没看到外面摆着的那些东西?”
抬手一指,入眼的全是这段时间折出来的金银果。
至于包,我压根儿没来得及写,纸钱都没打。
“哦,那看来你要烧的比我还多。”宋之宏说着,又笑了,“我说呢,你后面可是还有一个墓园,那里面的你也得烧?”
“烧啊,不烧人能答应?”
再说,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请人帮忙了,现在打好关系,以后也好说话不是?
“哦,那我走了,你加油。”
宋之宏说完,转身毫不留恋的离开。
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暗淡下来,我看着他的背影,忽然喊了声:“宋之宏。”
“干啥?”男人瞬间回头,他站在最后一抹阳光下,身上仿若渡上了一层淡淡地金色。
我看着他,渐渐地,眼前的人忽然从具体的人变成了方块。
我一愣,灰色的方块人身上露出了一点点金色的光芒,像是拨开云雾看到了艳丽的天色。
灰色逐渐被金色光芒所覆盖,只片刻后,又消失殆尽,只剩灰蒙蒙的方块,只是那灰色比刚才看上去要浅一些。
我挑眉,这意思,是宋之宏最近做了什么?身上的颜色才会变浅了?
我眨了下眼,眼前的方块又变成了人。
宋之宏一脸懵逼的看着我,“你喊我,又不说话,这是啥意思?”
“……没,你最近是不是做什么好事了?”
“我?哈哈哈,我哪天不是在做好事?”宋之宏轻笑一声,摆手道,“走了走了,你好生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
“OK。”
目送着他离开,我转身进了屋,从杂物房里拿出浅黄色的纸,又找来锤子和纸凿,让皮包骨帮着把纸剪成合适的大小,我再用纸凿,印出一个个铜钱的印子,直到凌晨,需要的纸钱才全部弄出来。
伸了个懒腰,我起身晃了晃脖子,才想起一个问题:“完蛋!忘了给赢章做饭了!”
“啊,应该没事吧?”皮包骨眼珠转了转,“反正他也半死不活的,这样看起来,那不是更能隐瞒下来?”
“……是,但要是在不补充能量,这人就得死了。”
说罢,我转身进了厨房,给赢章做了些吃的后,送到了卧室。
床上的赢章睁着眼睛,手正放在旁边的柜子上,一个装着水的玻璃杯,已经被挪到了桌子边。
看到我进来,赢章的脸上都有了光。
“你,”
“抱歉,忘了还有个活人要吃东西。”我轻咳一声,把饭菜放到他桌上,“话说,你有点力气不?”
赢章瞪大眼睛看着我,我沉默一瞬,看来是没有的,于是转身让皮包骨进来喂他吃饭。
***
“不是我说,那个赢章到底有什么用,你要一直把人留着?”皮包骨端着用过的碗筷出来,关上门后就开始抱怨。
“我好歹还能帮你做点事是吧,可是他呢?还得你伺候,不,是我们一起伺候!你不觉得,这本末倒置了吗?”
皮包骨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手上的东西往茶几上一放,哐的一声。
我眨了下眼,“那,能怎么办?”
“你,你为啥要留着啊!”皮包骨摊手,“我不明白!你给我讲讲!”
“他,有点特殊。”
我往后靠在沙发上,“赢章的灵魂上被人打上了印记,但这个印记,很古老,不像是现在的人能弄出来的。”
皮包骨张了张嘴,沉默了片刻,道:“没听懂。”
“意思就是,他的灵魂很早以前,就被人盯上了,早过你出生的时间。”
皮包骨脸色瞬间难看起来,“就这?”
“……所以我说你不懂,你又要听。”
翻了个白眼,我道:“那个印记的作用我还没弄清楚,自然不能让他走。”
就是不知道师父留下的手扎上有没有记载了。
“行吧,这个理由勉强能站得住脚。但你保证,等他好了,你弄清楚那个什么印记后,就把他送走!”
我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至于吧?你着急什么,他又不会……哦,你吃醋了?”
“我吃醋?哈,我一个老头子我跟他吃醋?我就是见不得!看不惯!他凭什么他!”
“都是从哪个地方出来的,你好吃好喝的供着他,我要干活我不干!”
“你都拜师了,还跟人争这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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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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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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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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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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