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李府之中。
李闲和凝霜走在远离其他人的一处地方,李闲轻轻拧着眉头,他是真没想到,这个隔壁的邻居,竟然是海棠阁的花魁凝霜!
他说的那边,自然是海棠阁。
以她的名气想要赎身,可不简单。
至少,也得好几千两银子才行。
如果不赎身的话,她压根不可能从海棠阁走出来。
那种地方,对凝霜这一类人而言,就是囚牢般的存在。
说得好听点,这一类清倌人是卖艺不卖身。
说得不好听点,那海棠阁就是专门服务男人的一个地方,管她清倌人还是普通女子,最后都难逃那种下场。
所以,在李闲看到凝霜在家中这一刻,他是真的惊讶到了。
继而便是一阵提防之意!
“公子,凝霜这些年以来,也攒了一些银钱,再加上凝霜身份,所以海棠阁对凝霜并未过多约束。至于隔壁那座宅子,的确是凝霜前些日子买下来的,凝霜想跟公子做邻居,而且凝霜亲自做的桂花糕,怡怡也很喜欢,对了公子,她……便是你的女儿吗?”
凝霜的声音软软糯糯,此刻在李闲耳旁响起,亦是让李闲心中有不少波澜。
每次面对凝霜的时候,李闲都会有些不自在。
这个少女,实在是太魅惑了点儿。
其实,这也是凝霜心中疑惑的地方。
按理说李闲硬……硬不起来,那他怎么可能有女儿?
虽说她目前为止,还未被男子碰过,守宫砂还在,按理说应该什么都不懂才是。
但由于凝霜所处的环境使然,所以关于女子如何完成生育,如何伺候客人的一些知识,自然是都接触过的,她也知道男子起不来,肯定就无法完成那一步,自然也就不可能和女子生育子嗣了。
那可是最重要的步骤!
加之李闲的妻子也仿佛是一个透明人一样,从未听李闲说过,也从未见过对方,是不是说……这个女儿只是他一个拒绝别人的理由,让别人知道他是正常人,而实际上,对方只是一个有些聪明可爱的普通小女孩,和李闲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就像是春花和秋月那两个丫鬟一样?
想到这里,凝霜也觉得自己这个猜测,怕是八九不离十了。
李闲不知道凝霜心中所想,如果他知道因为楚云的胡乱猜测,让他在少女心中有如此名声的话,说不定他真找那小子拼命去了!
此刻的他,也只是叹了一声,无奈跟对方说道:“凝霜姑娘,我真的对你没什么兴趣,望周知。”
虽然李闲觉得,女儿怡怡见一见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她还是不能见太多人,有些事情多了,怕是会给老婆那边带去麻烦,所以这一次真的是属于破格了。
却不料凝霜笑了笑,说道:“公子言重了,霜儿并没有太多心思,霜儿将宅子买在这边,也只是想和公子做个邻居罢了,难道公子认为霜儿便是那种浪荡之人,非要让自己给公子侍寝不成?”
其实她早就和海棠阁那边赎身了,只是没跟李闲说罢了。
有些事情说出来,意义不大。
李闲:“……”
这句话,还是非常让人尴尬的。
他苦笑一声,赶紧抱拳说道:“是在下唐突了,还是多谢姑娘的桂花糕,那个糕点很好吃,只是这天色已晚……”
李闲若有所指。
从相府回来之前,天色就不早了。
更别提,是现在这个时候了,这并不是一个待客的时机。
“爹爹,凝霜姐姐人很好的,这也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在怡怡发现了李闲和凝霜走到这里后,她赶紧追了过来,拉着李闲的胳膊,甜甜地笑了一下。
她哪怕再怎么警惕,其实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六岁小女孩罢了,自然也不可能有太多的提防心思。
凝霜也不想让李闲难堪,所以她说道:“霜儿知道,以后尽量白天来这里,怡怡,姐姐就先回去啦,有机会再来……”
“不行!要不姐姐留下来跟我一块睡吧,反正爹爹都不陪我睡!”
怡怡拉着凝霜的手,不让离去。
李闲眼皮跳了跳。
凝霜则是蹲下来,摸了摸怡怡的脑袋,满是喜爱的说道:“不用啦,姐姐还是回去了,有机会再说,公子……霜儿告辞了。”
说完这句话,凝霜便离开了李府这边。
怡怡则是有些不舍的看着凝霜的背影,凝霜让她很有好感,想要去亲近,这种感觉真的很少见。
就是……好像她对爹爹有点奇奇怪怪的心思。
怡怡在一瞬间想到这点,但很快就抛去这个奇怪的想法。
别的女孩,怎么可以对爹爹有心思,爹爹还有娘亲呢!
小安主动走出去送了一下凝霜,关上了大门,李闲则是看向了怡怡,说道:“她什么时候来的?”
“下午那个时候,对了爹爹,那个姐姐好美呀,除了娘亲之外,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女孩呢,爹爹您觉得她美吗?”
怡怡非常开心的跟李闲说了一声,连带着李闲晚回家的事情,也都不在乎了。
“……”
美不美他也不能乱说啊!
谁知道这女儿会不会给她娘告状?
李闲叹了一声。
其实……他想让怡怡不要见那凝霜,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娘亲送她来自己身边,本身就是为了躲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来都来过了,事情也都知道了,所以话到嘴边,李闲也没再说话。
怡怡一个人在这里,就和少数几个人见面,对她也是很不公平的。
女儿的安危固然重要,但也不能说一个人都不见了,所以想了想后,李闲把怡怡抱了起来,也没说什么以后不许让见凝霜的话。
他可以看得出来,怡怡对大了她十岁左右的凝霜姑娘,非常喜欢。
或许也是自己的提防心理太强了,倒也没必要将女儿藏得这么严实,稍稍让她见一见人,也挺好的。
……
……
齐国境内。
一个人口上万的小城镇。
此地毗邻齐国几大热门城池,是很多旅人以及商人的中转之地,自然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夜生活十分丰富,在城中甚至还有好几处青楼,算得上是齐国境内最热闹的一个小镇子了。
时间稍稍往回拨一些,就在年后的某一天,也就是李闲在殿试时一鸣惊人的那个时间节点——
城中医馆,却是接待了一个奇怪的病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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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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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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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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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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