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所有人听到这句话,都会下意识想起她凝霜姑娘,这是何等的殊荣?

  提到凝霜,便会想到这千古绝句。

  怕是千两白银,乃至是万两白银,都难以比肩了!

  在场之人,此刻依然满脸愕然地回味刚刚凝霜姑娘那句话,她自称霜儿,岂不是心中已经接受了楚云?

  那赠与百两银子的沈昊,又算什么?

  沈昊一脸难看,却也只能一脸尴尬地抱拳,咬紧牙关说道:“世子之诗,确实当之无愧,沈某甘拜下风。”

  此刻他也知道,凝霜选择谁了。

  凝霜自称霜儿之时,他就已经败得一塌糊涂。

  他的百两银子,也已经打了水漂了,平日能摆平好几桩玷污人妻之事了,今日却什么收获都没有,岂能让他不心疼?

  “客气客气!”

  “哈哈,本世子随手为之,没想到霜儿姑娘这么给面子,实在是没有想到,多谢各位抬举,楚某受之有愧。”

  只有楚云嘿嘿傻笑,到处抱拳回礼。

  他自然知道诗句来自何处。

  李兄,还真是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惊喜!

  与此同时,青苇也冷冷地看了眼李闲,最后离开了原地……

  大乾寝宫之中,女帝依然在皱着眉,批复奏折。

  这六年来,女帝每晚都是如此,也不知过去多少个日夜,在女帝的鬓角,都可以看到有一些青丝,悄然泛了白。

  青苇出现在了女帝身旁。

  女帝抬起头,说道:“有事吗?”

  青苇张了张嘴,不知道该不该说。

  她该怎么解释?

  李闲逛青楼了?

  然后李闲不仅逛了青楼,还赠予那妓女一首千古绝句?

  连她都觉得李闲那句诗,是真的绝美!

  放在任何一名女子身上,可能都会迅速提升对方的名气。

  可那李闲,偏偏纵容世子,送给了一个青楼女子!

  还真是暴殄天物了!

  她是女帝身边的人,自然看不上那些所谓的花魁。

  所有花魁女子在她面前,都是取悦男子的妓女,她们姿态摆得再高又如何,最终还不是会伺候某个男人?

  只是李闲和楚云的所作所为,跟女帝说出来会不会有些不好?

  青苇有些纠结。

  他怕女帝一生气,就把李闲给杀了。

  李闲是一个人才,青苇有爱才之心,不想牵连李闲。

  不知不觉间,青苇对于李闲的心态,已经悄然发生了改变。

  女帝皱眉,说道:“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此时此刻,女帝已经严肃了起来。

  而且看到青苇支支吾吾的样子,女帝也猜到是谁了。

  青苇叹了一声,说道:“陛下,我这段时间在他身旁跟着,然后……”

  “然后?”

  女帝愈发不满了,这青苇何时变得婆婆妈妈了?

  跟个娘们似的!

  “然后……他和贤王府世子,进了青楼。”

  青苇最终还是说了出来。

  既然来了,就代表着她要说出来。

  女帝瞳孔一缩,随后咬紧牙关说道:“他……可曾嫖娼?”

  她说到这四个字的时候,甚至杀意毕露!

  自己女儿还在身旁,竟然抛下女儿,去青楼玩乐!

  “他在地字号包厢吃了一顿饭,随后和楚云参加了海棠阁的花魁预选活动,期间未曾和任何尘世女子有过接触,只是听曲观舞。”

  青苇说的,基本符合事实,她也没有添油加醋。

  同时,她将那名舞姬给李闲捏背的事情,自动忽略了。

  因为但凡她说出来,那名舞姬的下场,便是身死。

  她很清楚女帝的为人,所以她不想随意杀人性命,她虽然看不上那些青楼女子,但那些女子从某种程度来讲,其实都是可怜人,罪不至死。

  女帝眉头稍缓,却依然冷冷说道:“还有什么?”

  “此后,他在贤王府世子请求之下,给那楚云写了一句诗,赠送了那海棠阁的凝霜姑娘,引起了很大轰动……”

  青苇沉默片刻,主动走过去,在陛下身旁的宣纸上,写下了那句诗。

  不说所赠之人,其实单纯说这句诗,青苇都觉得是千古绝句了。

  所以,值得给陛下一观。

  便跟李闲前段时间,在信中所说那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如出一辙,都是千古绝句。

  那李闲的文采,的确很高。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女帝沉沉自语,品味片刻后,方才冷笑道,“好一个李闲!把女儿独自落在家中,去风月场所吃喝玩乐,他当孤不存在是吧?”

  青苇侯在旁边,没说话。

  她来之前,就料想到女帝会有这个反应了。

  陛下让自己跟着对方,其实本意也是如此。

  除了保护贤王府有可能的加害之外,便是让她看着那李闲。

  近期,女帝在皇宫之中不会外出,也没什么危险,皇宫之中自有高手在此,所以也不需要她特殊保护。

  “你去替我教训他一顿!让他一月下不了床!”

  女帝淡淡地说了一句。

  仿佛,在说什么无关痛痒的事情一样。

  青苇想到了什么,又提醒道:“两周后,便是科举初试……”

  “那便让他躺在床上去参加!”

  女帝皱眉吩咐一句,不容置疑。

  青苇甚至觉得,女帝在吃醋?

  摇摇头后,青苇很快领命离去。

  而这个时候,李闲也已经从海棠阁走出,独自回到了李府当中。

  今日遭遇,还真是挺有趣的,那些个清倌人,一个个都容貌上等,让人心生怜爱,恨不得抱在怀中好好宠幸。

  只可惜,李闲没这个兴趣。

  因为他是真成家了,需要注意一些。

  家里还有两个小孩的情况下,他却学那些穿越人士去青楼夜夜笙歌,实在是丢人。

  所以有些小心思,也只能想想罢了,不切合实际。

  他现在最大的心思,便是将那个便宜老婆娶回家!

  要知道,自己那个便宜老婆的颜值,可是世间少有,真正的风华绝代,单论颜值的话,就连凝霜姑娘都压不下去。

  就更别提,自己那便宜老婆的高冷气质,更是没得说!

  所以综合来看,凝霜姑娘亦是远远不如。

  李闲在心中稍稍对比一番,他先去怡怡房间里看了看,发现怡怡已经睡了过去,李闲给她盖好被子,最后拉好床帘,离开此地。

  等李闲回到了自己房间,简单洗漱一番过后,吹灭蜡烛,又给火炉中添了点木炭后,打算解衣入睡。

  只是衣服刚脱到了一半,李闲的动作,就停了下来。

  因为屋子里,站着一个诡异至极的黑衣人。

  他一阵头皮发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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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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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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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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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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