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林彦武郝佳>第一百七十三章小叔子没把她当外人
  林母早已经准备好热腾腾的饭菜在院子外面等着。

  天擦黑的时候,村口终于响起了“轰隆隆”的马达发动的声音。

  “回来了,回来了。”

  林母激动地红了眼眶。

  虽说儿子有时候会写信回来,也会寄些东西。

  但是,自从开春去了省城就没有回来,一年到头也就能见一两次。

  大嫂赵彩霞站在婆婆身边,也是满脸的期盼。

  如今她肚子越来越大,弯腰下地肯定是不行,只在家里忙些房前屋后的事情。

  人看着比以前精神了不少,也富态了不少。

  以前怀孕,虽然家里头吃得都紧她,但她也不好太过,饿肚子的时候自然有。

  这一次怀孕,不用干重活不说,而且顿顿营养管饱,回娘家的时候二哥二嫂都夸她好福气。

  卫军自从和林晓彦确定关系之后,经常往林家山跑,众人见怪不怪。

  老林家修了新房子之后,大门很宽,卫军直接把车开进院子。

  村子里人都知道,林彦武每次回家都带不少好东西。

  因此,这儿全都跟着过来看热闹。

  可惜,大包小包的倒是不少,不过口袋都扎得严严实实的,看不见里头到底有什么。

  林父笑吟吟地进屋拿了一盒烟,给老爷们挨个散了一根。

  女人们则一人得了一颗糖块,众人这才闹哄哄地回家去了。

  林母终于有时间看看自己儿子,眼眶通红,泛着泪花,脸上却带着笑容:

  “黑了,也瘦了。”

  旁边的林晓彦一听这话,忍不住“噗嗤”一声就笑了:

  “妈,就算天黑了,您的眼睛也不至于花成这样吧?”

  “我哥哪儿瘦了?哪儿黑了?明明看着比以前更有肉了,而且人也更白净了。”

  林母抬手打了女儿一下,赶紧拉着儿子进屋。

  林彦武看着母亲,见她头上也添了几缕白发,不免有些心酸。

  “妈,家里头也有大哥大嫂,您和我爸也不用太操劳,咱家不缺那点工分。”

  “哎,哎,我知道,家里家外如今就是你大哥和嫂子忙活,我和你爸年纪大了,做不动了。”

  林母看着自己儿子,心里头早已经乐开了花,这会儿肯定是儿子说什么就是什么。

  林晓彦去厨房把饭菜端进来,蒸的白面馒头,熬的小米粥,还有一个土豆白菜炖粉条。

  里面还放了肉丸子,大肉片,特别香。

  林彦武也没客气,这一天也就早上出发的时候吃了一顿饱饭。

  一上车,人挤人,货挤货的不用说,脚臭味,烟味,还有各种奇怪的味道混在一起。

  稍微吸一口气,那味道别提多酸爽。

  林彦武能忍住不吐算好的,压根吃不下东西。

  下了客车,坐着走风漏气的小轿车上吹了两个多小时,总算缓过来了。

  如今闻着白面馒头散发出的麦香味,他的肚子发出“咕咕咕”的叫声。

  一口馒头一口菜,没一会儿,三个馒头外加一碗肉菜下肚,他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赵彩霞手脚麻利地收拾好碗筷,拿到厨房三两下洗涮完了,赶紧进屋坐下。

  林彦武把自己带的东西一样样的解开,过年买的衣服已经让晓彦带回来一部分。

  小风、金柱和银柱,一人一个新书包,一个新铅笔盒,帽子,手套,围巾,三个孩子高兴得手舞足蹈。

  然后是各种点心,糖果,厂里发的福利。

  托马斯三人也给林彦武寄了不少东西,一部分他临走的时候送到杨厂长家。

  还有一部分送到了匡副部长和白秘书家里。

  他自己就带了一瓶红酒,两盒巧克力,一盒干果。

  给父亲买了个烟袋锅子,一块手表,一副老花镜,一根皮带,火车头帽子,手套。

  给大哥买了手表,皮带,帽子手套,皮鞋。

  给母亲买了对金耳环,一根金项链,一条黑色的围巾,一双皮面内里带毛的鞋。

  母亲的脚不好,一到冬天就长冻疮。

  给大嫂也买了一根金项链,一条枣红色的围巾,一双款式较为年轻的皮鞋。

  至于妹妹,在省城的时候,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选的。

  一家人各自拿着自己的东西,一边念叨着他乱花钱,一边又爱不释手的摸摸这个,看看那个,一时间目不暇接,不知该拿哪个。

  林彦武见大家都喜欢,心里头也高兴。

  这一天晚上,家里的灯亮到很晚才熄灭,不过林家几人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

  尤其是赵彩霞,想着自己新的那根金项链,躺在炕上偷偷地抹眼泪。

  从她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有自己的贵重首饰。

  她妈倒是有一只半斤重的银手镯,本来说是要融了给他们兄妹三人一人打一件首饰。

  结果,大哥和大嫂订婚的时候,大嫂死活就要那银手镯,要不然就不嫁。

  爹妈没办法,只能拿出银手镯融成两只手镯,两个儿媳妇一人一个。

  她嫁到老林家之后,日子倒是比在娘家好过了许多。

  不过,林家条件一直不好,吃饱饭都成问题,哪还能有这些东西?

  没成想,今年小叔子竟然给自己买了根金项链。

  而且,竟然还是金的。

  多少克无所谓,赵彩霞高兴的是,小叔子没把她当外人。

  现在虽说临近年关,不用下地,不过大大小小的事情一点不少。

  女眷们早起做饭,扫院子,收拾家里。

  林彦武跟着大哥带上两根绳子去地里捡柴火,砍柴。

  炭是精贵东西,也就最冷的几天才会烧一点,家里主要还是烧柴火。

  他们家盖了新房子,里里外外生了三台火灶,用的柴火自然更多。

  自从入冬之后,地里的活儿干完,林家两个男人就天天出门砍柴。

  林彦武这双手,要是放在以前,砍柴劈柴自然不成问题。

  可如今嘛……

  手里头握着斧子,用力挥舞了一会儿,就感觉手掌关节处有些不舒服。

  他放下斧子看了一眼手掌,已然是通红一片。

  林彦文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哈哈”一笑,调侃道:

  “彦武,你如今这手可是写字的,砍不了柴喽!”

  林彦武干脆放下斧子,干脆去把砍的柴火归拢,捆结实了,然后去捡柴。

  兄弟两个折腾了一上午,等回去吃饭的时候,林彦文背上背着一捆柴,手里还拉着一捆。

  林彦武手里也拉一捆,胳膊上挎着的木筐里也放得满满当当。

  累是累了点,但是大冬天的出了一身汗,林彦武倒是感觉浑身轻快了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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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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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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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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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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