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林彦武郝佳>第九十三章我在外事部翻译二组当翻译员
  林彦武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

  “郝佳,你是什么样的人我知道,你也不用在我面前演,咱俩离婚的时候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郝佳一听这话,眼泪流得更凶了。她向前一步,伸手又去牵林彦武的手,但是被林彦武再次躲开了。

  “郝佳,趁我还给你留着几分颜面的时候,你见好就收。”

  郝佳面色惨白,身子踉跄几步,退到炕边才停下来。

  她抬头看向林彦武,死死咬着嘴唇,凄怨哀婉的眼睛里蕴满泪水,仿佛在控诉着林彦武的绝情。

  林彦武不为所动,朝门口走了两步作势去开门。

  郝佳终于慌了,这一片住的都是钢厂的员工,她对象又是保卫科的一个小组长,但凡她今天在这里跟林彦武传出点什么风言风语,肯定瞒不过她对象。

  想到这儿,她慌乱的戴上口罩,用围巾把自己的头脸都围住,最后戴上手套,低着头急匆匆的离开了。

  她家住的离这边有点远,回去的路上郝佳感觉心疼的就跟刀绞一样,眼泪不停的顺着脸颊往下落,怎么也止不住。

  如果,她能买一颗后悔药,她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回到林家山,然后踏踏实实地跟林彦武过日子。

  就算,就算林彦武一辈子都窝在那山沟沟里当个农民她也认了。

  可惜,世上的事情没有如果,明天上午还有课,她今天下午就要回学校去。

  平静的日子过得飞快,孙大兴在腊月二十这天出院了,据说花大爷拿了五百块钱,孙大兴才松了口,去保卫科把案子撤了,花富国也终于出来了。

  林彦武下班见到花富国的时候稍微愣了一下,倒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人瘦了,瘦得特别厉害。

  先前花富国虽然算不上胖,但也当得起一句膀大腰圆,但是如今的花富国,瘦得就剩一个骨架子,而且两个黑眼圈就跟熊猫似的,显然没少在里边遭罪。

  “林小哥回来了?”

  花富国点头哈腰地打了声招呼,态度已经跟从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彦武点头“嗯”了一声,就回屋去了。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个星期天温教授叫他去家里吃个饭,林彦武琢磨琢磨,趁着中午下班的时候去了上次陈燕燕带他们去过的老贾的羊肉馆子。

  屋子里只有一桌人,老贾显然还记得林彦武,第一个吃完饭给他散烟的客人:

  “同志,吃点什么?”

  贾婶子先是给林彦武倒了杯水,这才笑吟吟地问了一句。

  “来一斤羊肉,素菜看着煮点,再来一碗大米饭。”

  林彦武虽然是北方人,但前世养成的习惯,他还是喜欢吃米饭。

  贾婶子应了一声,然后就下去忙活了。

  没一会儿,一个热腾腾的小锅就上了桌,里面除了羊肉,还煮了几块冻豆腐,几块白萝卜,两三片木耳。

  林彦武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薄薄的羊肉片就着大米饭就是一口,颗粒分明的大米饭被香味浓郁的羊汤包裹着,一口下肚,简直不要太幸福。

  吃完饭,林彦武起身结账的时候又给老贾散了根烟,老贾接过来看了一眼,是红梅,笑了笑:

  “同志,你这烟真不错。”

  林彦武摆摆手,见没有了其他客人,就招呼老贾屋子里说话。

  老贾看了林彦武一眼,似乎知道他的来意,笑眯眯地跟着进了屋子。

  半个小时之后,林彦武满心欢喜地出了院子,继续回去上班。

  眼瞅着还有一个多星期就放假了,后勤部忙着安排福利的事情,不论走到哪儿,都能听到厂里工人谈论今年福利发什么的话题。

  早上,林彦武带上提前准备好的礼物,早早出门去了老贾的羊肉馆子,拎了五斤羊肉,出来正好赶上第一班公交车。

  晃晃悠悠一个半小时,总算是到了温教授家里。

  不同于上次的冷清,这一次林彦武一进门,就见屋子里有几个孩子在追逐打闹,客厅里坐着三个男人正在喝茶,正是温教授和他的儿子温健行,还有女婿赵宝。

  林彦武见了门,把拎着的东西放下,温教授也没客气,接过羊肉的时候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一番简单的介绍寒暄之后,四人坐下说话。

  “彦武,你的事情我都听我爸说了,这些年要不是你们一家照顾他,他的处境恐怕会更难,我这个当儿子要好好感谢你,一会儿吃饭咱哥俩儿要多喝两盅。”

  温健行的眉宇间虽然带着几分读书人的儒雅,但更多的是一股草原男人的豪爽。

  “温大哥言重了,温叔也没少帮我。”

  赵宝也满脸笑容地看向林彦武,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黑框眼镜,似不经意地问:

  “彦武,看你年龄不大就出来上班了,不知道念过书没有啊?”

  这话一出,温教授脸上的笑容顿时就收敛了几分,女儿女婿虽然刚回来,但他对这个女婿是真看不上眼。

  女儿当年嫁给赵宝时的一些情况老伴也说了,如今木已成舟,又有了孩子,他再怎么不愿意,也不得不接受。

  林彦武从温教授和温健行脸上的表情就看得出来,这个赵宝不得老丈人和大舅子喜欢。

  “我从小家里穷,也就在村里念了两年扫盲班。”

  “哦?这么回事啊,实在是对不住。”

  赵宝装作很是意外地说了一句,不痛不痒地道了个歉,随即又继续安慰道:

  “没关系,这年头工人阶级才是最光荣的,你刚进省城当工人可能有些不适应,城里的环境和乡下不一样,慢慢适应就好了。”

  林彦武笑着点点头:

  “赵哥说得对,城里的环境确实和乡下的环境不一样。”

  赵宝眯着一双小眼睛透过眼镜打量了一眼林彦武,见这小子似乎傻愣愣地没听懂自己的话,就继续“热情”地问:

  “你进钢厂也有两个月了吧?我听说车间的工作是非常耗费体力的,你适应得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林彦武听到这话的时候,非但没有一点被看轻的怒意,反而用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态度,余光偷偷瞄向温教授。

  就见一向儒雅平和的温教授,此时脸色黑的就跟阴天了一样,眼皮狠狠抽搐了两下,两只手也不知不觉握成拳头,仿佛随时可能跳起来动手。

  温健行下乡这些年,人沉稳了不少,要是换以前估计早就动手了。

  林彦武笑眯眯的客气了一句:

  “多谢赵哥关心,我在外事部翻译二组当翻译员,适应的挺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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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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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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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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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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