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婶子、王大叔、李大哥等几户人家全都小声议论着林彦武的来头,唯有花大爷家里死寂一片,不知道的还以为房子里不住人呢。
尤其是花富国,这会儿感觉后背森森的冷,这两天他特地打听过了,猴子三人被厂里保卫科抓了,家里头正四处筹钱“赎人”呢。
姜煞神的规矩大家都知道,一旦犯在他手里,要么拿出让他满意的数目赎人,要么秉公办理,审完送派出所那边走程序,然后进三萝卜。
不知道是因为心虚还是其他原因,花富国这两天总感觉东门那几个保安看他的眼神都不对。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花大爷家的里屋才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随即再次陷入无尽的沉寂之中。
林彦武跟个没事人一样,该上班上班,该下班下班。
回家刚一进院子,住在左右两边厢房的赵大爷和许大爷就从李大爷就出来了,跟他们一块儿出来的还有个中年人:
“彦武,下班回来了?”
“哎,赵大爷,李大爷,您二位吃了没有?”
这两位是退休的年纪,孩子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如今正是享福的时候。
林彦武搬进院子之后,对他态度说不上有多热情,但也没有太过冷淡。
“吃了吃了,彦武,这位是青鸟杂志的温编辑,说是你在他们杂志社发表了文章,今天特地过来找你的。”
这次说话的是赵大爷,他特地提高嗓子,好让院子里的住户都听到。
“林彦武同志,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年轻!”
温昌祈虽然听自己那远了好几层的堂哥说过,林彦武是个年轻人,但真正见到之后还是很惊讶。
不论是“家乡的公粮路”还是后来的风声,从文风和文笔来看,都不应该出自一个年轻人之手。
“哈哈哈,您太客气了。”
林彦武客气了一声,又跟李、赵两位大爷道了声谢,这才带着温编辑进了屋子。
温昌祈虽然是第一次见林彦武,但是双方通过两次信,也算熟悉,简单的客气几句之后就开口直奔主题:
“彦武,这次来我是想问问你的意见,你的风声卖得特别好,日报和晚报那边也想转载,你看……”
林彦武知道,转载也是有稿费的,当即便答应:“没问题。”
温昌祈点点头:“成,那我向他们转达你的态度,到时候让他们来找你详谈。那个……最近有没有准备新书?”
最后一句话,才是温昌祈此行来的真正目的。
如今这个年代,想要找个好作者,不是一般的难。
他们这些编辑每天都坐在办公室,一次又一次地翻开成堆的稿子,为的就是在一堆砂砾中发现一颗明珠。
这个工作虽然枯燥无味,但是为了不错过任何一颗明珠,所有的编辑都是日复一日地重复着。
林彦武笑笑:“这……我现在有厂里有翻译任务,暂时没想过新书的事情。”
“哎呀,你要想啊,怎么能不想呢?工作是要干的,但是作品也是要写的,你可要抓紧着点时间。”
温昌祈急抓耳挠腮,好容易遇上一个这么有能力的作者,自己可要多催着点。
温昌祈和林彦武在屋子里谈论新书的事情,屋子外面的几户人家全都集中在李大爷和赵大爷家询问刚才的情况。
“赵大爷,那林彦武真的写书了?”
最先问的是柳大婶,在这之前她一直自诩为院子里最有学问的人,他们家四个孩子个个都是读书的料,要不是爹妈教育得好,他们能有今天的本事?
虽然吧,念书认字他们两口子比不过院子里一些人,但论教育孩子,别说整个院子,就算是周围这一片的院子,也没几家能比得过他们家。
“那是,人家温同志可是青鸟杂志的编辑,工作证都给我看了,说是林彦武写的小说卖得特别好,名字叫风声。”
赵大爷和李大爷两家,俩儿老头,俩儿老太太,平日里不掺和院子里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因此在花大爷有意无意的举动之下,其他人也很少来他们家串门。
因此,这些年家里头一直冷冷清清的,再加上两个老头打心底看不起花大爷这样的,这两年越发是关起门来过日子。
可是,上了年纪的人,哪有不爱热闹的?
今天沾了林彦武的光,两家屋子里也热闹了一回。
唯有花大爷一家冷冷清清的,三个闹腾的孩子这会儿都悄悄地吃了饭,自觉地去里屋写作业了。
沉默良久,等到院子里的热闹散了,温昌祈这边也谈得差不多了,林彦武把他送出了院门,回屋的时候几个邻居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彦武,刚才李大爷和赵大爷说的都是真的?你真的写书了?”
李胜利率先开口询问,他今年28岁,是车间的电工,住在花大爷家隔壁,四个孩子跟花大爷三个孙子玩得很好,两家的关系也亲近一些。
“李大哥说笑了,我就是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小说而已,不是书,不是书。”
林彦武非常谦虚地装了个叉。
“哈哈哈,你也很厉害了,怪不得这么年轻就能当上干部呢。”
李胜利哈哈一笑,柳婶子和王大叔一家也跟着点头附和。
王大叔直接照着自己儿子后脑勺就是一巴掌:“国峰你今年也十九岁,多跟人家彦武学学。”
王国峰脸上闪过一丝窘迫,不过看向林彦武的时候点头哈腰地笑了笑:
“彦武哥,你刚来城里,有个什么跑腿打杂的活儿尽管使唤我。”
林彦武笑笑:“成,有事儿一定找你。”
老柳家和老李家见状,虽然心底羡慕,但也没有办法,他们家孩子还小,沾不上这个光。
进了屋子,林彦武又进入枯燥的翻译工作中,然后是洗漱熄灯睡觉。
躺在炕上,他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想着和温昌祈的谈话,他当翻译是为了谋生,写小说算是兴趣爱好。当然,主要是还能挣钱。
如此一想,那就再写一本,不过写什么内容他一时间没主意,需要仔细想想。
这两天,徐主任再没有出现过,林彦武也乐得清净,星期六下午下班,他提前去福临门订了一桌,等着姜尚武和几个保安。
福临门这样的地方,保卫科的这些保安,也就知道门朝哪边开。
林彦武提前订好了包厢,等几人来了之后就开始上菜,包括林彦武在内一共七个人,点了八菜一汤,五个荤菜,三个素菜,然后一人一碗面条。
姜尚武和他的五个兄弟一见这满桌子的菜,脸上忍不住就露出笑容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菜的质量代表着林彦武对他们的态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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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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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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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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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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