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他收到了一篇名为“家乡的公粮路”的稿子,本以为又是无聊至极,问题连篇,随意拆开准备大概瞄一眼就“退回原路。”
没曾想,就这一眼竟然就被吸引了,很快他就被稿件的内容吸引,短短几行字就扫清他满身的疲惫,激起他长久以来一直颓丧的斗志。
眼瞅着到时间下班,身边的同事一个个走了,他依旧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纹丝不动,目光炯炯的盯着手里的稿子。
直到总编辑胡宗祥出了办公室,见他还没走,有些好奇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昌祈,看什么呢?”
温昌祈身子一震,这才回过神来,见总编就站在自己身边,赶紧把手里的稿子递过去:
“总编,这是我今天收到的稿子,您看看。”
胡宗祥随手接过稿子,只是简单地看了几眼,整个心神就被抓了进去,眼眸发亮,沉浸其中,忘记了下班。
不到三千字的内容,很快就看完了,胡宗祥整个人都激动起来:
“好,好,这篇稿子写得非常好。咱们青鸟杂志缺的就是这样的稿子。”
三天之后,这篇稿子登上青鸟,初定的五千册不到半个月就卖光了,等稿费寄到林彦武手里的时候,加印的五千册也已经卖完,正在准备第三次加印一万册。
一个月不到,就已经卖了一万册。
原本在省城几家杂志垫底的青鸟瞬间出尽风头,有两位省城颇有声望的作家就“家乡的公社路”这篇稿子发表了评论,成功让这篇文章在省城大放异彩。
温昌祈,这个因为各种政治原因,在青鸟杂志一直不受待见的编辑,一跃成为省城所有编辑最羡慕的对象。
“昌祈,这个作者是个好苗子,你亲自负责,一定要把人留住了。”
胡宗祥重重地拍了拍温昌祈的肩膀,要不是这个好苗子是昌祈发现的,他都想截胡了。
林彦武这个正主,压根不知道他的那篇稿子在省城火到什么程度,更不知道青鸟杂志已经收到了超过五十封的读者来信。
他这会儿正伏在桌子上翻译一本科普非洲部分地貌和各种动物生活习惯的知识性书籍,其中还附有特殊地貌,大小动物的照片。
这本书一共有280页,一页内容翻译完,大概有四百字左右,一共十一到十二万字。
按照林彦武的速度,撑死也就二十天,按照他考证后千字七块的标准,这一本书大概能有七百来块钱的稿费。
那天跟父亲商量了一下,他家的地皮不小,全拆了重新修,正面三间,左右两边各一间是不成问题的。
然后,林彦武自己琢磨了一下,一间房子二百块钱的标准,五间大概要一千块钱,再加上一应家具,工人吃喝,一千五百块钱肯定是够了
一千五百块钱,对于别人来说或许很难,但是对于林彦武来说,也就是多翻译两本书的事情。
不过,写稿这方面他也不想放下。
八十年代的时候,伤痕文学盛行,后世网友那句“灵均,你要媳妇不?”也在此列,不过林彦武暂时不太想写这种类型。
他最喜欢的还是谍战片,像风声、潜伏、渗透这类的,他是百看不厌,不但小说翻来翻去地看,就连电视剧也反反复复看了不少次。
经过十分之一秒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决定从今天开始要刻苦勤奋,努力奋斗,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文抄公”。
三部谍战片,综合字数,他选择了风声。这本书十七八万字,在不影响翻译工作的情况下,最多两个月就完成。
忙活一上午,眼见已经十点半了,他稍微活动了一下麻木的身体,把翻译的文稿收好,去厨房做饭。
自从他不下地干活之后,做饭就成了他的任务,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他舍得放东西,大油大料,不管做什么都香喷喷的。
小米汤不用问,肯定是天天要喝的,起锅烧水,米下锅灶膛添好柴,林彦武就拿着和面盆舀了五大碗白面,然后加盐,加白糖,猪油,红薯淀粉,再加水搅成面糊,然后再打五个鸡蛋搅散就完事。
把地上立着的铁鏊子擦干净,放在炉子上开始摊煎饼,林彦武手艺不错,很快一张香喷喷,略带微黄的猪油煎饼就熟了。
家里人不少,而且都是无敌大胃王,林彦武一张又一张,不厌其烦地摊了三十多张,眼见面盆里的面糊见了底,这才完事。
煎饼完了,他又煮上洗粉条,土豆切丝焯水,做了一个凉拌菜,自己先夹个土豆丝煎饼吃了,眼见还有点时间,就把粉条土豆丝卷在一张张煎饼里,放进篮子,盖上笼布,又装好米汤,下地去了。
这些天,老林家吃饭的时候不少人过来围观,主要是为了看看林老二今天又做了什么花样,说起来也真是,一个小伙子做饭的花样比大姑娘都多,这找谁说理去?
几个地垄边上玩闹的小孩子也跟着跑过来,老林两口子是实在人,只要见孩子过来了,就算干的吃完了,米汤也会让几个孩子喝一口。
今天吃煎饼,林母拿出一个煎饼给几个小孩子一人撕了一块,孩子们接过煎饼笑着去旁边吃了。
要是按照林彦武的性子,肯定挥手就把这些孩子赶走了,不过林父林母教导他要和村里人处好关系。
林彦武明白老两口的心思,农村不同于后世城市的人情冷漠,平常有个大小事情都是彼此互相帮助,没事一起说说笑笑,要是太不合群,名声不好,日子也不好过。
如今,整个林家山,就算是三巨头见着老林家人都笑眯眯的,都知道林家跟已经被平反的老温关系好,而且林老二也能挣钱了。
不少人私底下打探过,得知林老二竟然会外国话,靠着把外国话变成中国话挣钱,一个个心底羡慕的同时又不免有些后悔。
老林家什么德行他们还能不知道吗,就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林老二的外国话肯定是跟老温学的。
早知道这样,前些年他们也跟老温学上一手就好了!
老林家几口人吃完饭,赵彩霞带着银柱回家了,至于猫蛋和狗蛋,被送到了高家沟小学上学。
两口子本就是老实巴交的良善人家,本来想着亲家公是个明白事理的,过个三五天就会来接孩子。
谁知道,两个孩子在老林家住了有十来天,胡家疙瘩那边也没个音讯,干脆心一横,听了彦武的建议,把猫蛋狗蛋送到高家沟念书去了。
至于口粮方面,林彦武表示一点不用担心,亲家肯定会给他们送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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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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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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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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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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