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通晓兵法的人,一定知道:“居险用险必内溃(赵括居于险地,如果再去冒险,则赵军必然军心不稳),居易用易必外蹶(赵军居于有利的地势,而白起则居于平地,若白起不出奇兵,则必然被击败)。”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
此时此刻,赵军其实已经输了一半,无论是军心士气上,还是战略位置上,赵军都处于被动地位。也正是这个时候,历史才能够真正地了解赵括这个人。他只是缺乏锻炼,第一次独立掌兵,就主持一场关乎两个国家甚至是整个战国命运的世纪之战;第一次独立掌兵,便和天下第一高手对决,无论是心态上还是在实力上,赵括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早就崩溃,早就丢盔弃甲,早就投降了。然而赵括没有,或许是出于自信,或许是出于一种源自血液的骄傲,他是不会轻易服输的。既然一时间赵军攻不下秦军营垒,赵军索性在丹河谷里重新筑垒,一面坚守,一面寻找机会突围。
之所以说,白起此举是冒了奇险,不是没有道理的。大凡出奇招,就需要掌握一个字——快,这样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双方对峙了数天之后,赵括终于发现:虽然赵军东西被夹,南北却还有些漏洞,只要秦军有一路被突破,白起就会满盘皆输。顾不得什么了,眼下争取时间才是最关键的,赵括命令人马日夜不停地向前突围,而白起则日夜不停地修筑营垒。于是,在长平战场上,人们看到了这样一个场景:赵军突破秦军一层垒,白起就再加修一层垒,你冲我堵,你争我夺,很多阵地经常是一日几易其手,战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到处是军士死后腐烂的尸体,到处是断壁残垣,一片人间末日的情景。
长平成了两国士兵心中的地狱,每日都有成千上万的士兵在这里埋骨;这是一场如梦魇一般的恶战,鲜血染红了大地,汇聚成了河流,红得令人双目晕眩,全身发冷,于是,后人便依据此战的惨烈,将这条河命名为丹河。
双方都在思量,这一场战役,何时才是个尽头?
和赵孝成王消极的静等、无所作为相反,秦昭襄王则主动出击,御驾亲征,仿佛他也知道,这必然是青史永铭的战役。
当然,这并不是秦昭襄王的心血来潮,他知道赵括眼下最大的困境便是缺乏粮草和兵马援军。于是,秦昭襄王决定,自己亲自出马,来个围点打援。然而,秦昭襄王也知道,眼下秦国本土已经出尽全力迎战赵军,剩下的士兵只能勉强配合外交政治上的攻势,守卫国土。于是,秦昭襄王将国内一切事宜交给范雎,自己则来到上党南边的秦国新占区河内(即河南东北部太行山与黄河之间的地域)招募兵马:赐爵一级,只要是15岁以上的男子,都必须被征调去长平,秦昭襄王亲自领着这支刚刚招募到的军队,从太行山北上,迅速地经过碗子城、天井关(今山西晋城境内)一线,不久便来到了长平附近。当然,这些新兵不会担任主战场的任务,他们一部分去为白起营造壁垒以及担任包围任务,另外一部分则北上插入长平与邯郸之间,分路掠取赵人粮草,遏绝救兵。白起正自发愁,自己几乎无多余兵力可用,如果这时候赵军来了一路援军,则秦军就会由主动而陷入被动,被敌人两面夹击了。可是秦昭襄王这一雪中送炭之举,为他除去了后顾之忧。
而另一方面,赵军本来就捉襟见肘的粮草兵马,都被敌人断掉了,饥饿的危机,绝望的士气,马匹的哀鸣,都似乎在预示着,赵军没有希望了。
赵孝成王终于开始担忧了,他害怕,一旦赵括被困就难以逃脱了,要知道,带兵的可是战神白起。如果是王龁,其他国家兴许还会伸出一把援手,但是白起就要细细考量一番了,谁也不敢拿着自己国家数十万军士的性命做儿戏。
甚至有的国家还在想,秦国胜利,五国还能够一起,重拾昔日合纵,一同抗击秦国。然而,如果是赵军胜利,则天下形势便会急转直下,秦国自此龟缩在关中不出来,赵国则会四处征伐,首当其冲受害的,就是魏国和齐国等国家。由此而观之,在秦、赵两国尚没有分出胜负之前,支持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明智的。他们不知道,只要他们保持眼前的这种中立,实际上都构成了对秦国的一种支持。只是在这种支持之下,秦军取得胜利之后,不会对他们有所感激,而会将他们作为征伐的下一个对象。
不久,秦昭襄王所率领的援军便和白起大军成功会合,冯亭的上党部队也被司马错、司马梗父子所率领的骑兵及秦昭襄王派来的援兵两面夹击,很快就被歼灭,或者被俘获。冯亭本人战死,大粮山的所有辎重与粮草全归了秦军。至此,赵括外援尽断,所有雄心壮志化作乌有,只能拼死以求突围。
战争到了这个关口,双方大军都已经绷紧了神经。尤其是赵军,45万人马在生死线上垂死挣扎,他们的心理已经扭曲而疯狂;他们的心情无比沉闷和压抑;他们的血性在血腥中一次次喷发,让敌人感到肝胆俱裂。从七月末到九月初的46天艰苦卓绝的时间里,赵军没有一天放弃过进攻,双方都损失惨重,赵军25万人马从此长埋地下,秦军近20万人马也因此梦断黄泉。
赵军把所用的士气都用尽了,剩下的只有绝望的呼喊;赵军把所用的军粮都吃光了,河谷鱼虾草木也早就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被一扫而空,剩下的只能是活人吃死人。
由此可见,赵军之顽强,实在是非同一般;也可见这赵括不愧为马服子的称号,其勇悍一点也不逊于其父亲。只可惜他骄傲轻敌,在一开始就用错了战略。更加可惜的是,他也许正确的战略,竟然用到了错误的对手身上。白起知道,此子今日不除,日后自己一死,秦国或许就没人可以抗衡他了。赵括的卓著才能,也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
赵括也知道,自己此次可谓九死一生。只要能够冲出去,则大军可活、自己可活,甚至整个战争棋局,也可以扭转。于是,赵括决定做最后的困兽之斗。他知道,为将领者,死在马背上、死在战场上,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最后一次冲锋,赵括将剩下的赵军分为了四队。其中一队人马由赵括自己亲自带领。这一次,赵括站在主帅的战车上,向敌人呼啸而去,身边无数的赵军如同潮水一般向前涌去,他们所希望的,只是最基本的生存。
然而,迎接他们的,不是生命的曙光,而是死亡的阴霾。在秦军营垒中,早已严阵以待:最前面的,是盾牌兵,紧随其后的,是三排秦国最强劲的弓弩兵。蜂拥前来的赵军不敌三排弓弩兵那如雨般的轮番射击,纷纷倒下。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顶上去。不知这前仆后继的壮烈场景持续了多久,留下的只有漫天的箭矢和堆积如山的尸体了。
然而,赵军对这一切都已经不在乎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三种选择。很快,踏着同伴的尸体,赵军冲到了秦军营垒的百步之内,与秦军短兵相接了。
秦军的戟长达2.8米,铍长达3.5米,矛则有7米之长。作战时,持有不同兵器的士兵分工配合,互相保护,冲击力与防护力都无懈可击。赵兵虽然个个勇猛作战,但面对如此可怕的战争机器,还是伤亡惨重,多日的饥饿和困顿,让赵军的战力下降了不知道多少,仅剩的血性和悍勇,也在秦军的无情绞杀下,化作一缕青烟飘向幽冥鬼府。
秦军这时候也彻底被震撼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支顽强的队伍。换做是其他国家的军队,早就弃械投降了。能够在没有任何兵马粮草支援的围困下苦撑46天之后,还能向秦军发起进攻并给秦军造成巨大伤害的恐怕也只有赵军了吧。面对赵军的疯狂举动,许多秦军甚至想到了放弃。
然而此时,上天将眷顾抛向了秦军。这时候,秦军的轻骑兵和车战部队剿灭了冯亭上党军后挥师攻来,将胜利的天平狠狠地压向了秦军。只听闻刹那之间,闷雷般的蹄声响起,大地开始晃动;继而看见在赵军的两翼,黑压压的轻骑兵与车战部队迅速地席卷而来,车如疾风,马如闪电。满天的黄土被卷了起来,整个战场都被那一方黄云所遮掩,仿佛是不让老天看到,他的这些子民们,是如何的残忍、残酷、惨绝人寰。
秦军的骑兵先战车一步,率先来到赵军的百步之内,端出了弩机,疯狂地射击那些猝不及防的赵军。很快,数千人马就这样永久地倒在了血泊之中。紧接着,战车杀到。战车上的秦军借助战车的速度,用锋利的长矛快速地刺穿赵军的甲胄,来不及拔出便转向下一个目标;骑兵们也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拔出了刀剑疯狂地冲击赵军军阵。果然,赵军乱作一团,士兵们纷纷开始溃逃。但是只要赵括还活着,他们的心中就存有一丝能够创造奇迹的机会。
面对赵军的节节败退,白起自是高兴无比。但他现在一心想要的,只有赵括的性命。随着一支锋利的羽箭迅速地划破长空,赵括重重地倒在地上,同时重重摔在地上的还有赵军众兵士的心。
赵括不甘心,只要再多给他一次机会,自己就可以成为一代名将。可惜,他第一次独自领军出征就被白起扼杀在了摇篮之中,一个年轻而充满梦想的生命就此化作一缕青烟,留在史简中的只有四个耻辱的大字——纸上谈兵。
一切都被淹没在这无尽的悲哀中,战争也在赵括倒下的那一瞬间被定格,长平大战的大幕也就这样徐徐落下。
白起告诉群龙无首的赵军,只要缴械投降,秦军可保全其性命。于是,已筋疲力尽的他们放下了自己手中仅有的武器。
白起站在充满血腥的战场上,仰天长啸,他赢得了这一巅峰之战。无论敌军死亡了多少,白起都冷酷面对,他知道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适者生存才是正道。为了秦国的未来,他还要做最后一件事情——坑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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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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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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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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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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