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府的家丁,杜忠仁是见多识广的。至少,他是见过世面的。
跟随周王朱恭枵,在没有与新郑郡主产生恋情之前,他是朱恭枵最器重的家丁。甚至于,朱恭枵破天荒的提拔着他,教授他文韬武略。
所以说,杜忠仁是见过世面的。他也见过很多人,很多聪明的人。很多人精,有的人,身上的毛孔都散发着诡计。
可是,他从未见过太子爷这样的人。太子爷如鬼似魅,似乎是个妖孽一般看得透人心。
他曾跟随王爷熟读过三国,三国中的诸葛亮智似半妖。而太子爷,似乎比诸葛亮还要厉害的多。
太子爷能够看得穿墙,能够洞悉自己的一切。
没错,杜忠仁一心求死。当他喜欢上新郑郡主的那一刻,他就一心求死。
他知道,自己身份卑贱,这一生都无法和新郑郡主有结果的。他只能没日没夜的,被无尽的思念折磨。他也不想害了新郑郡主,所以他想过离开。
恰时闯贼李自成攻城,开封城全城戒严。周王朱恭枵悬赏百姓杀敌,杜忠仁第一个报名。
他一心求死,他的心里在想着。若是自己战死沙场,郡主会很伤心,可是她会慢慢忘掉自己,开启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而自己悄悄立刻王府的话,只会让郡主恨透了自己恨透了这个世界。爱一个人爱到了极致,他就会无微不至的替对方想到每一个问题。
于是,杜忠仁上了战场。他去了最危险的第一线城墙,面对汹涌而上的流寇,一心求死的杜忠仁就疯了。
有人不想活,没人不怕死。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面对这样的一个疯子,冲上城墙的流寇们被吓破了胆。
刀砍在他身上,他不知道疼痛。长矛刺中他的身体,他没有知觉。杜忠仁就像是没有情感的杀戮机器,目无表情的砍杀着,一个接着一个。
他杀的人越多,身上的伤势越重。即便是他在周王朱恭枵的培养下武艺超群,可是杀了七十多个流寇的他,身上也早已是千疮百孔。
他在想着,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在想着:保护郡主、保护郡主,杀一个,再杀一个。直到自己倒下,直到自己的血流干...
他倒下了,在杀死地七十二个流寇的时候,他终于倒下了。可这个时候,朱兴明的十二团营也开始反扑了。
朱兴明看穿了他的心思,因为他们都是同道中人。他们,都是痴情种子。
这次,没等朱兴明开口,他抱起酒坛子,要给自己倒酒。他的姿势很别扭,因为右手伤重及骨,左手也是受了伤。他只能咬着牙,用他还能转动的左手倒酒。
而朱兴明却阻止了他:“你不能再喝了,伤成这样,再喝你可真就死翘了。本宫说过,要给你希望。现在本宫问你,你可否愿意来本宫军营当兵。”
杜忠仁一惊:“当兵?太子殿下,我这伤势,即便是好了也残废了。当兵,怎么可能。”
朱兴明微微一笑:“你太小看本宫了,本宫想让你活,阎王爷也不收你。区区外伤何足道哉,不妨悄悄告诉你,本宫军中有位神医。”
朱兴明说的是神医秦郎中,对于杜忠仁的伤势,或许别的郎中束手无策。擅长跌打损伤的秦郎中,却有着起死回生之效。
当年红娘子的伤势比他严重的多,都被秦郎中生生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杜忠仁在犹豫,当兵又能如何,重新站起来又能如何。自己这一生最迫切最想要的东西,却可望而不可及。他多没希望,多没希望新郑郡主只是个普通百姓。这样,他就有机会与她在一起的。
对方自怨自艾,朱兴明的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你却天天只为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本宫瞧不上你,看来,本宫看错你了。旺财,咱们走。这酒本宫给狗喝,也不会给你这种懦夫。”
说完,朱兴明一脚把酒坛子踢飞。‘咣当’一声,酒坛碎裂,满院飘香。
一只碗等人看的发愣,因为以他们的智商,实在听不懂太子爷和杜英雄的对话。他们说的云山雾罩,自己只听得一知半解。
朱兴明掉头就走,手下纷纷跟随。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的杜忠仁喊了一句:“殿下,留步。”
朱兴明停住脚步,回头看着他,杜忠仁沉吟了一下:“小人愿追随太子,赴汤蹈火。”
朱兴明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知道,自己收服了一员猛将。收服了一个死忠,收服了一个人才。
杜忠仁属于自己的了,此人往后一定会赴汤蹈火,誓死追随。这让朱兴明很满意,他对旺财说道:“将杜英雄抬到虎贲营,告诉秦郎中。治不好杜忠仁,本宫拿他试问。”
杜忠仁从一个冰冷的门板,终于换上了柔软的担架。朱兴明身边的护卫抬着他,往虎贲军走去。
一路上,朱兴明陪在他身边,和他说了许多话。众人发现,他们的太子爷难得的如此高兴,朱兴明说了很多。
“杜忠仁,告诉本宫,你是怎么做到的,杀了七十多个流寇。”朱兴明问。
“七十二个,”杜忠仁跟他说道:“小人也不知道,大概是等你忘记了恐惧,忘记了胆怯。用你的本能去躲避敌人,用你的本能去反击,大概也就这些了吧。”
朱兴明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本宫知道了,本宫也告诉你。你想去新郑郡主,也不是什么难事。”
躺在担架上的杜忠仁闻言忍不住浑身大振,身份悬殊无解的门第观念,在太子殿下嘴里竟然如此的轻描淡写。太子说什么,自己娶郡主并不是什么难事?
如果这样,杜忠仁愿意豁出一切来报答太子爷的大恩。
朱兴明微笑着转过头看着他:“跟了本宫,上阵杀敌建功立业,当你金戈铁马荣耀归来的那一天,还愁配不上郡主么。”
一句话惊醒了梦中人,对啊,自己早知道自怨自艾的怨天尤人。若是自己建功立业,封王拜侯呢?
有了功名,什么不就都有了。想到这里,简直就是醍醐灌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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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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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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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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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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