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不掌兵义不掌财,七千多人的俘虏,朱兴明眼睛眨都没有眨一下:“杀!”
太子爷的一个‘杀’字出口,无数的流寇俘虏,人头落地。朱兴明是个刽子手吗,算吧。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生逢乱世,想做一个有为之君,以仁治国。呵呵,还是洗洗睡吧。你不亡国,谁来亡国。
做一个暴君,以狠辣著称。乱世当用重典,或许大明还有救。朱兴明做到了,尽管他的内心波涛汹涌,尽管他的良心,备受煎熬。
眼睁睁的看着,七千多人人头落地。是何等的残酷,何等的狠辣。朱兴明这一杀,杀的将士胆战心惊,杀的流寇魂飞魄散。
谁都知道,这个狠辣果敢的太子爷回来了。仰太祖之余烈,奋成祖之果敢。杀他个清平世界,杀他个朗朗乾坤。
这些流寇给中原大地百姓造成的苦难,是无法计算的。数以百万甚至于千万人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这些,除了天灾之外,更多的就是人祸。
这些流寇一路烧杀掳掠,他们或许胆怯过或许挣扎过,也或许良心不安过。可是,当他们手里沾染了鲜血,尝到了烧杀抢掠的甜头之后。他们每个人,都成了恶魔附体的魔鬼。
这七千多人,每个人都中都沾满了无辜百姓的鲜血。其中一个,杀过的百姓达上百人。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这些人,是什么将这些原本同样无辜的百姓变成魔鬼的。
朱兴明不知道,他找不到答案。甚至于,有的时候朱兴明自己同样迷茫。可他内心在坚信着一个信念,善不该被恶肆意屠杀践踏。
他要改变这个世界,恢复这个世界应有的秩序。我们的祖先走了数千年,我们所拥有的那些传统美德不应该使我们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我们曾经是那样的辉煌。我们不应该变成这样,大明,也不该是这样的大明。
朱兴明找回了自己,他现在变得无比坚毅果敢。之前他多少还是有些优柔寡断的,至少,不会下这么大的狠心,去斩杀这么多的俘虏。
王得仁全军尽没的消息,使得李自成大为惊恐。朱兴明斩杀罪有应得的流寇,使得李自成部下人心惶惶。
十二团营全部进驻开封府北城,他们以环形的包围圈,稳步前进。
其行军速度可以用神出鬼没来形容,今天他们在于家店,第二天就能在百里外的兽医口。这样的行军速度是恐怖的,要命的是,这是明军步兵。
至于轻骑兵的虎贲军,你根本就找不到他们的踪迹。李自成打仗从来都不靠战术,更多时候,他靠的就是人多势众。人海战术,依靠强大的流寇人数基础,所向披靡。
直到,他们撞向了朱兴明的十二团营。明军不多,十余万人,从开封城北侧,以环形的速度前进。他们越过黄河,对着李自成部围追堵截。
李自成的部下不是不能打,也有的军队战斗力还是可以的。可奇怪的是,遇到十二团营,也是溃如散沙。
这让李自成很愤怒,他决定放弃开封城。集结大军,专攻朱兴明的主力。他要,和朱兴明来个硬碰硬。
可是,李自成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他集结了三十万大军,在陶家店,硬碰硬的遇上了朱兴明的十二团营。
为什么李自成之集结了三十万,因为他同样知道兵贵精不贵多的道理。麾下的六七十万大军,剩下的都是一群乌合之众。指望他们打仗,那就跟王得仁的部队一样的下场。
这些散兵游勇的乌合之众,遇到明军官兵一触即溃。把他们送上去,只会打击士气。至于战斗力,是一点儿都没有的。不然,开封城早就被攻下来了。
可是这三十万大军,则是李自成的主力部队。他们的战斗力,是绝对可以和明军一较高下的。
三十万流寇大军,是李自成的血本。他和朱兴明一样的目的,要争取一举击溃对手。打败了这十二团营,明军则就不足为惧。因为崇祯皇帝手里没有别的本钱了,击溃朱兴明,则放眼天下,李自成再无对手。
双方都是亡命一博,把最后的赌注,都房子啊了陶家店。
不同的是,他朱兴明输不起。他在拿大明的国运做赌注,一旦这十万多人的十二团营战败,明亡是迟早的事。
民力的枯竭,大明朝廷已经无力再组织一场更大的剿匪战役了。再继续耗费民力,只会加速自己的灭亡。
而李自成则不然,他甚至于有些有恃无恐。即便是这三十万精锐打光了,大不了从头再来。
自己本就一无所有,即便是这次败于明军。自己还有的是机会东山再起,只要官员继续贪腐,只要天灾依旧。他李自成就有生存的土壤,到时候振臂一呼,依旧是应者云集。
这一场仗,李自成输得起,而朱兴明输不起。这就是二人,最大的区别。
当然,李自成是不想败的。三十万虎狼之师,不能让世人瞧得小了。其中李自成麾下的三十万人,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有的,甚至是官兵投诚过来的。其战斗力,也是相当强悍的。
双方在开封城被陶家店的地方布置兵力,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战役。这种硬碰硬的战斗,几乎是没有投机取巧的成分可言。
双方看的,都是军队的战斗意志,互相对拼的,是将士们的勇气。
不过,单论战术,朱兴明这边终究似乎是技高一筹。李自成虽然能打,可他们的弱点也不是没有。
朱兴明召集部将,昼夜研究。他们专门研究李自成军队中的弱点,从王得仁部俘虏过来的流寇,帮了很大的忙。
朱兴明无法亲力亲为,这件事一直由宋献策在处理。可是想从一支军队中,找出他们的薄弱点,谈何容易。
深夜子时,朱兴明的营帐中依旧灯火通明。一众将士,都在讨论这次出兵的战术。
营帐中间,是一个巨大的沙盘。沙盘事无巨细,甚至于小到每个山村,都仔细做好了标记。奈何,受于这个时代的限制,地图依旧不太完整。
或者说,地图不太精确。但是在这个时代来说,已经全身不错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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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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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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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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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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