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出奇的好,告示一出,信阳城那些难民们就疯了。
街头巷尾挤满了大量的难民,官府每日施粥,也难民也不能拿着个破碗,吃完粥两腿在墙角一伸什么活都不干吧。
要想吃饭,就得动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官府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一直养着你们。
信阳府城内遍贴了告示,识字的不识字的都挤成一团,在告示前小声的议论着。
灾年人活得不如狗,每个人都是凑合着活着。许多人,宛如行尸走肉。张贴出来的告示,立刻围满了人。因为大家都在期待,在枯燥无奈的生活中,能够带来一些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告示很简单,但凡识几个字的便充当了解说员:告示,:红娘子征兵,每人赏十斤小米,还有军饷...
十斤小米,这可是十斤啊!没有经历过饥荒的人不明白粮食对于他们意味着什么。红娘子命人在城中设置了几处征兵处,立刻就被排起了长龙。
征兵有多火爆呢,不到两天的时间,整个信阳府就召集了五万多将士。而且人数,还在不断的上升。加上城中官兵,以及红娘子从罗山县带回来的部下。整个信阳城,足有七万多兵力。
虽然,大多数人都没有打过仗也不会打仗。没关系,李自成也不会打。李自成除了手下三万精锐,其他的都是裹挟进来的流民,一样的不堪一击。
剩下的,剩下的难民也不能闲着。施粥在继续,可是这次不能白施粥。除了老弱病孕残,你想喝粥?
没关系,喝吧。想喝粥,你就得上城墙固防。搬石头、运物资、加固城墙,想喝粥可以,你也得干活。不干活,你就饿着吧。
整个信阳城瞬间沦为军事区,说是全民皆兵一点儿也不为过。而李自成,此时在罗山县正准备攻打信阳府。
撑不下去了,李自成也早已撑不下去了。他手里也没了粮食,一味地扩张自己的兵员,后果就是粮食告罄。虽然人数众多,走到哪里都像是一群铺天盖日的蝗虫大军。看起来也确实唬人,攻占一座小城池的时候不费吹灰之力。仅凭着人海战术,足以让对方肝胆欲裂束手就擒。
可是后遗症也是可怕的,数十万大军一旦没有粮食养活,他们瞬间就会分崩离析土崩瓦解。比如说,自己的亲信高一功居然和田见秀为了争夺粮食打了起来。
而这几日,自己手下的部队不断的离散。许多流寇发现跟着闯王没前途,半夜就悄悄带着部下溜了。
溜走的毕竟是少数,因为单打独斗的流寇即便是脱离了大部队也是无处可去。其下场,有时候更惨。
所以即便是大家都很饿,大家日子都不好过。一群人挨饿总好过几个人挨饿,于是流寇大军如饿红了眼的群狼,跟着李自成一路烧杀掳掠。
时间耽误不得,李自成带着部下一路继续北上。三四十万大军不可能一下子带着跑,只能分散各处一起往信阳府齐头并进。
他们真的像是一群蝗虫,所过之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信阳城外那些没有来得及逃走的人倒了霉。尤其是那些大户人家,纷纷沦为流寇们的刀下鬼。
历尽数日,李自成的先头部队终于抵达信阳城外围。不过他们并没有急着进攻,信阳城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城池。先头人数这点部队想攻城那是找死,他们只能静静等待。
李自成派出的先头部队,正是有高一功带领。这厮的粮草充足,是李自成大军中最富有的。
说是富有,其实也不过是三天的口粮。因为田见秀在攻打和镇的时候,高一功抢了他的战利品。田见秀好不容易击溃了和镇驻守的官兵,回头一看好家伙,高一功的人已经将和镇的粮食洗劫一空了。
这也难怪田见秀暴跳如雷,老子在前线拼死拼活,你在后面捡拾战利品,你还是人不是。
在流寇中这种事屡见不鲜,谁抢的就是谁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弱肉强食。有的流寇之间更是互相吞并杀戮,只为壮大自己的队伍。
说白了,李自成就是个屠夫。他比朱元璋和刘邦差得远了,因为李自成压根就没有想过能够做皇帝。时势造英雄而已,大明实在烂的没边了,这才成就了李自成。
若是历史上的李自成占据北京城,采取李岩的建议。约束军队,稳定朝政,他的大顺政权很可能会开创一个新的历史时代。
可李自成并没有这么做,他只知享乐和杀戮。从这一点上来说,李自成死一万次都是活该!
高一功的先遣部队到达信阳城外三十里扎营的时候,他就傻眼了。
一定幻觉?
信阳城的城墙上站立的并不是官兵,而是和流寇们一样的服色,老百姓的衣服。
这让高一功有一种错觉,信阳城被农民军给打下来了。只是不知道打下来的,是哪一支部队。若是和闯王是旧识,或许还能分一杯羹。
可高一功很快就发现不对劲了,城墙上不止是身穿老百姓服装的将士,还有明军的官兵。官兵是有统一制式服装的,明军的官兵和平头百姓的将士混杂在一起。整个信阳城墙上黑压压的都是人,看起来这座城池固若金汤。
李岩和李自成一样,学习了他的征兵模式。信阳城征集了大量的军队,只是一下子扩充这么多兵员,军需物资自然跟不上。
于是,这些参加了红娘子军队的难民们,还是穿着自己的衣服。只是每个人手里发放了一件武器,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很多,都是军营淘汰下来的兵器。生锈的长矛,卷刃的大刀,刀枪剑戟什么样的都有。
但不管怎么说,总算是人手一件武器了。拿起武器的这些难民们,瞬间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了保障,他们的底气也跟着足了起来。
城外的高一功则彻底蒙圈了,信阳城这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他不断的派出探子:“快,去城下看看,发生什么事了!”
信阳城只进不出,城中发生什么事没有人知道。探子在是在城外外围转了一圈,信阳城四边城墙上,全是枕戈待旦的士兵。
太吓人了,照这样下去,没有人能攻打的动。因为,信阳城已经是固若金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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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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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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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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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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