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是红烧肉的。”小诗诗睁大了眼睛,然后把菜篮子打开。
一盘红烧肉,一盘炒鸡蛋,还有一碟咸鱼,一碟炒青菜还有一大碗米饭。朱兴明对于此地的米饭一直有些水土不服,小诗诗给的他几乎是俩人份的。
似乎生怕朱兴明吃不饱,一个似脑袋大的饭碗,米饭冒尖。朱兴明吃一天怕也吃不完,每每都便宜了旺财这个狗腿子。
农家鸡窝里的土鸡蛋色泽金黄,添加了嫩葱的炒鸡蛋入口滑嫩。一道平平无奇的菜系才是真正考验一个厨子手艺的见证,别看一盘小小的炒鸡蛋,实则大有文章。
火候过小,鸡蛋容易炒老,且带些许腥味。火候过大,鸡蛋容易散碎太硬。
一盘真正的炒鸡蛋,火候速度必须恰到好处。热锅小火,先把鸡蛋打碎,放入葱花和盐搅拌。热锅滑油之后,迅速换成小火,然后把鸡蛋倒入。
用热锅的温度将鸡蛋焙熟,这样的炒鸡蛋入口滑嫩,色泽金黄诱人食欲。
咸鱼是朱兴明和小诗诗一起在河里捉的鱼抹上盐巴之后晾晒完成的,水煮菜心色泽碧绿,虽然都是家常菜,可看的朱兴明口水滴滴。
只是,这盘红烧肉。朱兴明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假装大哭起来:“猪老大,猪老大你死得好惨呐。你和我们同甘共苦这么多年,如今黑发人送黑毛猪,你死了还在为本宫服务。来世,你做头驴吧,本宫想吃酱驴肉。”
在小诗诗面前,朱兴明有时候是没有什么正形的。小诗诗忽闪着大眼睛白了他一眼:“朱哥哥,这不是猪老大,这是我从集市上买来的猪肉。”
朱兴明立刻止住了哭声,“哦”了一声将红烧肉塞进了嘴巴:“好吃,真好吃,回头把猪老大也给炖了打牙祭。”
小诗诗立刻撅起了嘴:“你敢。”
花家庄一片祥和,这里似乎与苦难的大明王朝格格不入。在花家庄,你能忘记忧愁忘记烦恼。
这里是大战前短暂的宁静,朱兴明知道,很快十二团营将士出征,即将面对的将是一场场什么样的战斗。
只有经历过战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知道,这种采菊东篱下的宁静是何等的可贵。平平淡淡的人生,是何等的令人向往。
小诗诗像是一张白纸,朱兴明不想将她污染。所以他不会让小诗诗看出自己内心的纠结,表面上,朱兴明显得很是开心。即便是和小诗诗斗斗嘴这种看似无聊的事,朱兴明依旧感觉温馨。
...
相比于在京畿备战的朱兴明,李岩和红娘子他们则雀占鸠巢堂而皇之的占据了信阳府。这是一场空前顺利的兵变,李岩他们也没有想到进城拿下皮鸿轩,竟然没有引起多大的暴乱。
看样子,皮鸿轩这样的狗官在此地是不得民心的。这给了李岩等人机会,在红娘子的带领下,信阳府的官兵很快将城池守得密不透风。
只是,大量涌进来的流民,使得信阳府依旧是臃肿不堪。这是没办法的事,他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难民置之城外而不管。
好处就是,信阳府确实囤积了不少的粮食。每到灾年,难过的不止是难民。那些地主大户的日子也不好过,为什么这么说。
灾民们的日子过不下去,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的去打大户的主意。大户自然就害怕,有些势力的大户人家会圈养一些护院。可是流民们多了,护院也不是对手。
这个时候,大户们往往就会拖家带口的赶着马车,将一车车的粮食运到城里。城中有城墙官兵,可以保护他们的家产。
比如说这个信阳府,今年江北大旱。许多大户人家还有商贾们都涌进城内,给城中带来了大量的粮食。这种事,皮鸿轩自然是欢迎之至的。
大户们的到来,带来了粮食也带来了家丁。这些人,都是很好的守城主力。至于城外的难民们,则没有了丝毫的利用价值,自然不会放他们进城。
难民们活不下去,只好聚众造反,进而成为流寇。等流寇壮大了之后,就会攻破城池,瓜分大户。
现在红娘子和李岩堂而皇之的占据了信阳府,将大批的难民引进了城内。让他们惊喜的是,信阳府就是不一样,这里囤积着大量的粮食。
李岩回到府衙,兴冲冲的找到红娘子:“娘子,大喜,大喜事啊。这个皮鸿轩还真是能捞,光是粮仓内的粮食,就足足上百万石。”
“这么多?”红娘子一愣,她也没有想到这信阳府有这么多粮食。难怪流寇四起天下大乱,这么多粮食,皮鸿轩拿来赈济灾民不行么。
小冰河时期粮食减产只是诱因,大明亡国是综合因素的结果。其实自万历年间小冰河时期的威力就显现出来了。可是经历了几代皇帝,为什么造反者寥寥。
就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大明王朝还是要脸的,至少官员之间还是要脸的。但到了崇祯一朝,本来阉党还能制衡一下东林。然而随着阉党的倒台,东林党内也是参差不齐。
魏忠贤时代,清官基本上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如今阉党倒台,剩下的官员自然是放飞了自我。他们都是在变着法儿为自己捞好处,变着法哄骗崇祯皇帝。
像是信阳府囤积了百万石粮食,就连李岩都万万没想到。不过,有了粮食,他就有了和李自成抗衡的资本。
红娘子也是大喜过望:“相公,咱们怎么利用这批粮食呢。”
大事上,红娘子还是遵循李岩的意见。毕竟她一个女人家很多东西不懂,让她打仗可以,可是官场上的事红娘子是一窍不通。
比如说这次侵占信阳府,如果换成红娘子,她可能会硬拼。若是皮鸿轩不肯开城门,搞不好暴脾气的红娘子会硬打。那样的话,真就成谋反了。
李岩则不然,他先是用计骗开城门。然后,将皮鸿轩掳为人质。只是这一下却苦了朱兴明,因为李岩打着的,是太子爷的旗号。
听妻子这么说,李岩微微一笑:“既然闯贼能用粮收买人心,咱们为什么不能呢。”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流寇无非就是那三板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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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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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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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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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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