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朱兴明周奎>第六百零三章 厉害
  就算是有钱,你想要买到这么多粮食供应军队,也是个难题。钱不是问题,粮食才是。查抄八大皇商还有西山玻璃厂的利润,朱兴明其实攒下了不少的家底。这些钱,足够发动一场战争,征讨流寇的了。

  可是没粮是个大问题,即便是你拿着钱,现在也不一定能够买到足够的军粮。别的不说,三大营若是出征的话,需要大量的粮草补给。

  朱兴明让刘来福准备二百万石粮食,二百万石粮食,其实也不好做什么。不过朱兴明也知道,这是来福的极限了。

  毕竟秋收尚未开始,即便是已经开始,短时间内一下子凑齐二百万石粮食,难度也是相当的高。刘来福想起今年推广下去的这些新作物种子,一咬牙答应了下来。

  朱兴明决定再等三个月,三个月后,他亲率大军去征讨流寇。

  三个月看起来并不是很长,可是朱兴明知道,三个月的时间,足以使得流寇在灾区遍地开花了。

  朱兴明猜的没错,此时的湖广之地已经全面沦陷。大量的流民投奔了李自成,这还不算,李自成还收编了数万明军官兵。

  湖广境内,三万多明军官兵被李自成收编。加上整编过来的流民,李自成的队伍,瞬间壮大到如膨胀的气球。

  此时的李自成,可以骄傲的对世界宣布:我,所向无敌!

  实际上确实是的,这个湖广境内,没有人是他的对手。甚至于张献忠都万分的羡慕嫉妒恨,早知道他就进军湖广了。

  而此时,李自成的大本营,已经移到了常德府。李自成麾下猛将如云,出现了不少能征善战的猛将。这些人,将来都会成为大明的劲敌。

  袁宗第、李来亨、田见秀、白旺、谷大成、顾君恩、郝永忠、高一功、刘体仁等等,名下十六将,这些人都非常能打。李自成收服了这些将领,势力瞬间壮大起来。就算是此时的朱兴明,恐也未必是其对手。

  万万不能低估这些流寇的势力,此时的李自成正是人生的高光时刻,麾下猛将如云,当真可以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湖广诸府诸县相继陷落,整个湖广之地,沦与李自成之手。

  此时的李自成在常德府内,开始重新谋划眼前的形势。军中分为两派,一派支持并进河南,一派支持东进江南。

  北上河南的一派,由刘宗敏为首。他们认为,此时的河南正逢大灾。兵进河南,可以继续壮大自己的势力。占据湖广,紧接着吞并河南。然后就是陕西、山西,最终大军席卷京城。打进北京城,端了皇帝老儿的老窝。到时候闯王占据大明半壁江山,然后再南下统一中原。

  这步棋下的很大,目的就是把李自成往皇帝方面推。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明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不也是叫花子出身么。汉高祖皇帝刘邦之前也是个混混。他闯王李自成虽是一名驿卒,然英雄不问出处。乱世之中,闯王可得天下。

  另一派则比较谨慎,他们以李自成的侄子李过为首的集团。李过等人认为,北上河南固然不错。可是河南有个红娘子,还有李岩。这对夫妇不是个东西,专门和闯王作对。

  之前,李自成可在红娘子手上吃过亏。再北上河南,恐阻力重重。重要的是,陕西潼关还有个孙传庭。而孙传庭手里,还有大明的精锐秦兵。之前,李过曾在孙传庭手下吃过大亏,对孙传庭依旧是心有余悸。

  李过的想法是,暂时占据湖广之地。然后,联络张献忠。和张献忠联合,争取一举拿下江南。

  江南富庶之地,那可是鱼米之乡。以李自成的势力办不到,若是联合张献忠,二人如三国时期的孙刘联军。要知道,张献忠手下可有不少大将之材,比如那个战斗力爆棚的战神李定国。若是李自成和张献忠联军,拿下江南富庶之地也不是不可能。

  李过,本名李锦,又名李赤心,字补之,明末名将,陕西米脂人。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的侄子,号一只虎。

  少从李自成起义,曾败孙传庭于潼关,又长驱直入山西。大顺政权建立,任权制将军,封亳侯,为大顺军主要将领之一。

  不过,李过的提议很快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理由也很简单,这个张献忠也不是省油的灯。张献忠此人,如果李自成和他联合的话,此人保不齐最后会来个先下手为强,拿下江南之后就会对李自成下手。

  这很像张献忠干的事,李自成和张献忠本是互相敬仰的好兄弟。可最后,却成了生死对头。这期间,自然也涉及了利益关系。

  李自成和张献忠本是老乡,他们两人一起投靠了闯王高迎祥。刚开始的时候,李自成只是一个普通的将领,而张献忠则是带着手下来投靠高迎祥的,到后期,张献忠势力也越来越壮大,当时的李自成是很崇拜张献忠的。两个人关系都很好,打起仗来强强联手,对明王朝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两人在凤阳的时候,因为钱财分赃不均问题,造成了冲突。当然,所有的矛盾都是累积而成,这个只是爆发的导火索。

  李自成与张献忠两位都很有能力,但是,张献忠的职位与势力则远远大于李自成,李自成刚开始还可以容忍,时间长了,自然会成为对立面。在这之后,李自成的发展又好于张献忠,此时张献忠也是会心生妒忌。

  后来,高迎祥战败被明朝军队俘虏。依靠于高迎祥的李自成只能另觅出路,这时,他投靠了张献忠。张献忠虽然表面上大方接受,但是暗地里只想整死李自成。不过,最后李自成虎口脱险逃出来了。

  可惜,风水轮流转。后来张献忠被左良玉打败,无奈之下的张献忠选择了投奔李自成。李自成也不想放过张献忠,就想找个机会弄死他。后来机缘巧合,张献忠也逃出来捡回了一条命。

  自此之后,二人彻底反目成仇,一生为敌。

  所以说,李自成本人,其实也是拒绝联合张献忠的。不但拒绝,李自成还在湖广边界,陈兵数万防止张献忠的入侵。

  后来证明,李自成的做法的是对的。

  李自成其实很聪明,打仗也非常厉害。只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他,一旦坐拥天下之后就飘飘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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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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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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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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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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