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朱兴明周奎>第六百章 红薯
  没有后勤补给怎么办,没有补给就没有人跟你拼命。

  甚至于,随时都会哗变。而士兵们没有了约束,会比流民更可怕。

  来福像是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忙到皇庄的人都不知道他在哪里。而同样身残志坚的刘来福,自从太子殿下让他掌管新作物的种植,来福觉得自己找到了人生的价值。

  没有人天生愿意去做太监,太监是个不完整的男人。这些太监大多数都是家里穷困,刘来福亦是。

  很小的时候,刘来福就被迫进宫做了太监。家境穷困的他,进宫无非也就是想找条活路。

  当时周皇后发现这个小太监办事勤快,人又老实。于是,把他留在了朱兴明的身边,作为贴身太监来使唤。

  旺财则没有那么幸运,旺财原本是个杂役,最低等的太监。原本是刘来福和另一个小太监服侍皇长子朱兴明读书的,可惜那个小太监小桂子得病死了。

  当时,整个皇宫中和朱兴明年纪相仿的小太监并没有几个。要么就是呆蠢如猪,要么就是瘦骨如柴,周皇后都没看中。

  最后,作为杂役的旺财填补了这个空缺。理由很简单,旺财又黑又矮个子却壮实。周皇后心想,有这么个小太监在朱兴明身边,能够保佑儿子身强体壮。

  毕竟,这个时代孩子早夭实属寻常不过。能够活到成年的,那才是奇迹。

  刘来福陪伴了朱兴明七八年,直到他现在掌管了皇庄。刘来福天生是把种地的好手,属于农业技术型人才。

  所以,皇庄也好,周边的村镇也好。刘来福都担任了新农作物推广大使,他也时不常的去这些村庄考察。看看这些新作物长势如何,需要什么注意的地方。

  比如说,种植玉米不能过密也不能过稀,过于密集或者过于稀疏,都会影响产量。再比如,插播红薯秧子的时候要注意手法,不能损坏秧苗。还有就是浇水后的掩埋。除此之外,红薯长成之后还要注意,将攀爬的红薯秧子翻一遍,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产量。

  这些都非常重要,许多农民种而不知其法,这些都需要人来指导。是以,旺财奉太子之命去寻找来福进宫,还颇费了些周折。

  皇庄能动弹的几乎全体出动,最终,在一个九曲十八弯的小山村,找到了正在地里农忙的来福。

  来福没有一点儿架子,作为皇庄的监使,整个皇庄都由他说了算。原本这种事,本不需要他亲自出马的。可他还是来了,来到了这个叫青山村的贫穷小山村里。

  青山村的山并不怎么青,反而有些光秃秃的,仅仅生长着一些灌木之类的植物。这里的土地贫瘠,之前就是出了名的光棍村。

  外村的姑娘一听说是嫁到青山村去,立刻表示反对。因为,青山村实在是太穷了。

  当然,即便是大家都穷。可这穷和穷之间,终究还是分出个三六九等的。就像是青山村这样的村落,坐落于九曲十八弯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

  唯一一条羊肠小道猴子路,是通往外界的必经之路。这个村子有多贫穷,据说一家人只有一条像样的青布裤子。平素,大家都是穿着粗麻布干活。

  只有出去办事或者赶集的时候,一家人才会找出这条青布裤子,轮换着穿。

  事情真假不知道,反正来福来到这个村子的时候,还是被这个贫穷的小山村给惊呆了。

  这个村子,清一色的石头堆砌的泥巴茅草屋,全村竟然找不到一处瓦房。石头倒是不缺,石头混着泥巴稻壳翻盖的土屋,茅草搭成的屋顶。还有,石块堆砌的院子。这里,处处都透露着原始和贫穷。

  稀粥,是百姓们习以为常的主食。干的粮食只能由男人和孩子先吃,倒不是说有歧视女人的意思。而是,男人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孩子又是长身体的时候。

  好在,穷则思变。青山村,是第一个主动要求种植皇庄农作物的村落。反正已经穷的不能再穷了,听说皇庄今年推广新兴作物的种植,何不试试呢。

  于是,青山村豁出去了,全村都种植了皇庄普及的新型农作物。玉米、土豆、红薯、小麦、花生、大豆等等,不一而足。

  可最大的问题,还是村民们耕种而不得其法,来福来到这里一看,差点气炸了肺。

  他找到青山村的村长,忍不住破口大骂:“你们怎么搞的,这玉米种的这么密,这还能抽穗结果么。你以为你是种小麦啊,这可是玉米、玉米!”

  青山村的村长是个瘦老头,他的脸上,写满了人生的沧桑。仅仅年过五十的青山村村长,看起来像是七八十岁。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每一道皱纹里,都是岁月的痕迹。

  老村长不识几个字,看来福急眼了,慌忙解释道:“刘公公啊,俺们这里的土地不结粮食。俺们就想着,种的密一点,产量就高一点不是。”

  来福大怒:“你还知道土地贫瘠啊,既然土地不产粮食,你再种这么密集,这些玉米吸收不到养分,怎么抽穗结果?”

  来福这么一问,村长知道惹了大祸:“刘公公,那该咋整。”

  “咋整,移苗啊!记住了,阴天或者黄昏时移苗,间隔一颗。移苗的时候,要把整个根系的土球带出来。万万不能伤及根系,明白了没有!”

  村长唯唯诺诺:“可、俺们这都是沙土地,如何移苗不伤根系呢?”

  “挖坑,用麻绳捆!”

  来福也不太清楚,自己的这个法子到底有没有用。可是,若白白浪费了这么多玉米苗,他看着着实心疼。

  可心疼的还在后面,来福看到红薯地的时候,登时炸毛了。

  “这是什么,这又是什么,你种的爬山虎么。红薯秧子拖这么长,还能长出红薯么。”

  村长还没听出不对,反而洋洋得意的介绍着:“刘公公,俺们听说了,红薯可是个好东西。这东西亩产好几千斤呢,村里的百姓们,都把沤好的肥料全都施加进了红薯地里。您瞅瞅,长得多旺生。”

  “我旺你奶奶个腿,要不是看你年纪大的份上,老子抽死你我。”来福骂骂咧咧,走进红薯地里,将红薯秧子翻了过来:“你不翻秧,是想吃红薯秧子么,你这个蠢货!”

  红薯种植相对简单,而且这玩意儿生长迅速。病虫害也少,实在是非常好的农作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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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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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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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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