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确实寒碜的很。
银子顺利的送到了国库,整整二百万两白银,一车车的现银从虎贲军的大营运出,看得人眼红心热。
不过,好在这些钱不重要了。朱兴明叮嘱了展云鹏和令狐云龙一番,让他们继续招募兵员。要求同样严苛,达不到标准的一律淘汰。
虎贲军看的不止是战斗力,还有将士的忠诚度。晋级者最后还有一道终极考验,那就是心理测试。
测试方法也是花样百出,最终测试是你怕不怕死,肯不肯为自己的兄弟为自己的同袍牺牲。
这就需要对人性极大的考验了,可虎贲军的选拔,就是如此的残酷。
不然,数万万大军中,为何只保留三千虎贲军。虎贲军满员也只有三千人,这样的一支特种部队,兵贵精不贵多。
这次便宜了东宫卫,根本就选拔淘汰下来的,你可以选择参加东宫卫。东宫卫的待遇差得多,仅仅不过是太子爷的一支亲军罢了。
可即便如此,想进入东宫卫的人也是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没有特别的原因,东宫卫同样也是游离于朝廷体制之外的,隶属于太子的私人武装。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将来若是太子爷登基,东宫卫可就是皇帝的嫡系了。
就因为这个原因,参加东宫卫的将士也不少。他们都想着,将来能够成为太子爷的人。
可东宫卫编制满员也仅仅只有两千人,再多,朱兴明就养不起了。
朱兴明带着孟樊超和孙旺财,以及寥寥几个宫卫离了京城。而今的北京城周边治安良好,至少不会再有流寇出现。是以,朱兴明并未携带太多的兵马。
这次,他决定在花家庄住几天,然后再去皇庄看看狗腿子来福。眼下,春耕早已开始,农作物的普及已经基本就位了。
这次朱兴明没有打扰任何人,他轻骑简从,带着人去了花家庄。庄民们都在田里忙碌。就连庄子里,也难得见到个人影。
在农村就是这样,农忙的时候大家都一头扎在地里。但凡是能动弹的,都得下田干活。这关系着他们一年的收成,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干活。
农庄的生活简单而平淡,这样的生活朱兴明也很向往。可他的身份,注定自己只能是个干大事业的人。
沈夫人同样也下了地,虽然她家现在已经衣食无忧。可是太子爷送的那些贵重礼物,她们母女俩都尽量不动。能动手的,她们还是一样耕田种地。
朱兴明有些担心,会不会小诗诗也不在家,随着母亲下田插秧去了。
此时的北方早已引入水稻,只是尚未大面积耕种而已。元代王祯《农书》记载,在包括后来的陕西省、河南省部分地区在内的"汉沔淮颍上率多创开荒地",且"所撒稻种"之"所收常倍于熟田"。
《农桑辑要》还强调指出只要"涂泥所在"之处,"稻即可种",而"不必拘以荆扬"等地。
而京郊之地,花家庄已经引入水稻几百年了。那是因为这里依山靠水,适合水稻的种植而已。
远远的,朱兴明便停下了马车,他不想打扰小诗诗。于是,让手下的暗卫们在村头等着,他仅带着孟樊超和孙旺财二人进了村子。
许多家的人都闭门闭户,想来都是进了农田农忙去了。到了小诗诗家,她家的门居然是虚掩的。
朱兴明暗自松了口气,这么说,小诗诗的在家的。
朱兴明并没有敲门,而是轻轻推开了虚掩着的房门。然后,他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小诗诗终于长高了,纤细的身材,挺直的背影。如今的小诗诗,已经出落的如水一般。
她是背对着朱兴明的,因为她的手里挎着一个菜篮子。小诗诗站在东院的猪栏旁边,将菜篮子放在了猪栏上。
猪老大愈发的强壮了,按理说,它已经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了。养肥了的猪老大,应该宰杀吃了或者卖钱才是。
现代化养猪,改进品种的猪大概是二百多天出栏。可是在古代,养一头猪两三年出栏是很常有的事。即便如此,猪老大也早已到了宰杀的年纪,再养下去就亏本了。
可很显然,很大概率是小诗诗不同意,猪老大在猪圈里依旧活的逍遥自在。
在人都吃不饱的年代,猪的饲料大多是野菜青草或者植物块茎之类。小诗诗就去采了一篮子的野菜,她在喂食。
沈夫人是个爱安静的人,她们家的猪圈也出奇的干净。猪老大的身上,也光洁红润。
猪老大的肤色粉红,脸上的绒毛细嫩柔软,说明猪老大长得很健康。
听到了自己小主人的声音,猪老大立刻兴奋起来。它前爪趴在猪栏的墙上,探出长长的猪鼻子,满意的直哼哼。
小诗诗却似乎没有什么好生气,她把一把野菜放在猪老大的嘴边,一边说着话:“猪老大,你这个大坏蛋。你说过的呀,回京城的时候要来看看我。这么久了,你都音讯全无。说,你是不是一头坏猪。”
朱兴明怔在了当地,身后的孟樊超和孙旺财互相对望一眼。二人识趣的悄悄退了出去,院子里,只剩下和猪老大喃喃自语的小诗诗,还有小诗诗身后发呆的朱兴明。
猪老大显然并不在乎小主人的奚落,它依旧哼哼着大嚼小主人给的野菜。
小诗诗以手支颊,倚在竹篮旁边一边喂着猪老大,一边幽幽的叹着气:“我听罗庄主说,他去皇庄打听到陕西在打仗。你是不是也去和建奴打仗了呢,打仗可是很危险的,你会不会有事。”
小诗诗背影落寞,小小年纪一脸的担心,半响她又摇摇头:“不会的,你是太子爷,一定不会有事的。老天爷保佑你,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说着话的时候,小诗诗双手合十,她是那样的虔诚。朱兴明甚至隐隐觉得,她的身上散发出圣洁的光芒,这样的纯白无瑕的女孩子,大概只有在梦中才会有的吧。
在猪老大不满的哼哼声中,半响小诗诗才睁开眼,将篮子里的野菜都扔进了食槽:“哼,你就知道吃,你这个吃货。猪老大,你说过来看我的,你说,你是不是把我给忘了。”
突然,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没有,我怎敢忘了小诗诗呢,我这不是来看你了么。”
如同天籁之音,自己日思夜想,日夜都在期盼的人,此刻出现在了眼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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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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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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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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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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