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朱兴明周奎>第四百九十三章 火把
  自己的人生中,没有什么人会如此的关心过自己。

  宋献策一直封闭着自己的内心,他其实也渴望爱情。

  不知道为什么,打了半辈子光棍的宋献策,听到严忆霜的这番话之后,别样滋味在心头。

  大智慧之人往往情商未必会高,宋献策长得其貌不扬,个子又矮小。虽然年近三十,却有着一张娃娃脸。

  当时的世人,以天赋异禀的形貌为奇。宋献策便仗着这张脸,以算卦为生。

  宋献策是有学问的,平日算卦,他以数行方术,基础是阴阳五行、天干地支、河图洛书、太玄甲子数等,即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数理。

  认识他的人,都称呼他宋矮子或者宋孩儿。

  直到遇到了朱兴明,他才深受重用。生平所学,这才得遇施展。

  而严忆霜行事作风倒像个男子,她与袁晓晓交好。平日行事,跟个假小子差不多。和兄弟们喝酒吃肉,猜酒划拳。身边的人,也往往都把她当兄弟对待。

  这是宋献策平生第一次有人这么关心自己,虽是内心感动,表面却装作波澜不惊。

  他对着严忆霜一点头,城中流矢乱飞。宋献策一瞥眼,看到铁匠铺旁边支着一口大锅,那是原本此地小摊用来煮面的。

  宋献策二话不说,过去揭起那口锅,举在头顶上就走。

  此时的宋献策,铁锅在手天下我有。他再也不怕天上飞下来的流矢了,羽箭落在铁锅上,当当当当当当...

  宋献策来到城墙上的时候,黄台吉的第一轮羽箭已经发射完毕。他找到袁晓晓,问道:“怎么样,有木有人受伤?”

  袁晓晓从一堆木盾中探出头:“按照您的吩咐,我们都躲起来了。可是,还有十六个受了伤。一个胳膊中了一箭,还有一个伤在肩膀。剩下的四人,都是皮外伤。”

  宋献策皱了皱眉头:“怎么伤了这么多人,我不是说了么,敌人射箭的时候全都躲起来。”

  袁晓晓无奈的道:“宋大人,咱们手里又没有像样的家伙。木盾根本不够用,将士们尽量的躲在垛口下。可是建奴的冷箭厉害,有两个是好奇探出身子中箭的。剩下的,都是举着盾牌被射穿了。好在都是轻伤,并无大碍。”

  黄台吉的弓箭手确实厉害,有些天生神力的家伙,能拉硬弓。弓箭手也是分等级的,七十斤、八十五斤以及力大者的上百斤硬弓。

  据说,南宋年间的精忠岳飞,能够拉动两百斤硬弓。可谓,天生神力了。

  宋献策手里的,都是一群溃兵。能打的几乎没有几个,手里的武器更是欠奉。弓箭手稀少不说,抵挡弓箭的盾牌更是寥寥无几。

  于是,城墙外清兵射击的时候,他们就躲在城墙垛口。有的,则去寻找所有能躲避的东西。比如说木板、石墙之类。

  而有的木板,则被对方羽箭洞穿。于是,躲在木板下的人就容易受伤。

  正如袁晓晓说的,好在都是些皮外伤,并无大碍。

  当下宋献策也并没有再说什么,他自己头顶的铁锅也被射穿了几个洞。好在他在城内,流矢的力道已经小了许多。若是在城墙,这个薄薄的铁锅未必挡得住羽箭的攻击。

  第一波羽箭只是震慑,羽箭射击的时候,黄台吉的大军又往前推进了七十步。现在,满清大军已经在攻击位置。

  只等第二波箭雨的时候,下面的清兵就开始疯狂攻城。

  没有什么意外可言,粗胚低矮的城墙,很容易就能攻破。黄台吉甚至于在后方开始饮酒庆祝,这样的小城池,他们还不知道攻下来多少。

  黄台吉给了部下半日时间,其实他以为用不了一个时辰,白银城就会插上他们满清的黄龙大旗。

  清兵借着第一波箭雨阵地前移了七十步,宋献策知道,接下来第二轮就是他们的登城之战。现在,才是真正厮杀的时刻。

  “将士们准备!”

  伴随着宋献策的一声令下,城墙上的明军将士开始准备投弹。

  他们手里的炸弹,就是一坛坛的猛火油。只有清兵敢蜂拥而上的攻到城下,就让你们尝尝火油的味道。

  猛火油,这玩意儿可比烧酒威力大的多得多。这些天然的石油,足够的粘稠,倒在身上,一旦碰上火星后果严重。

  清军进攻的号角声起,羽箭比之前更加的猛烈。不过,这次城墙上的明军不再单纯的躲在工事后面不露头。而是,他们盯着城下的清军动向,随时做好准备。

  箭雨都是盲射,不过总有些倒霉蛋。他们有的刚刚探出头,就被城下清军射来的羽箭射中脑袋,然后一命呜呼。

  宋献策见势不妙:“弓箭手,射击!”

  这次城墙上的明军弓箭手不怕没有箭矢了,随便从地上抓一把,就是清军射上来的羽箭。然后,为数不多的明军弓箭手开始还击,城下的清军也开始出现伤亡。

  不过对于数万大军来说,几个人头都是忽略不计的。清军的号角声急促而悠长,城下的清兵,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嚯嚯嚯~!”

  声音震耳欲聋,清军们喊着口号,蜂拥的涌到城下架起云梯开始攻城。同时,羽箭纷飞,使得城墙上的明军弓箭手不断中箭倒下。有的,更是直接从城墙上摔下,落到了城外。

  城下的清军就像是蚂蚁一样越聚越多,许多人顺着云梯开始往上爬。

  机会来了,宋献策一声令下:“动手!”

  一个个的酒坛子从城墙上扔了下去,这让城下的清军有些懵逼。即便是有人被酒坛子击中也没有致命,只是破碎的酒坛子流出了乌黑粘稠的液体,糊的城下清兵满身都是。

  那些爬上云梯的清兵手上脚下都是黏糊糊的,稍有不慎,一个抓不住就从云梯上摔了下去。落下去也不会手上,因为下面,都是密密麻麻同僚的人头。

  到现在,清兵们依旧没有缓过神来。他们认为,这些黏糊糊的黑色液体只不过是明军为了阻挡他们攻城的润滑剂。明军这么做,就是想让清兵抓不住云梯爬不上城墙。

  实际上,这些猛火油确实是骑着润滑油的作用。许多清兵甚至于抓不住云梯,他们的手脚实在太黏滑了。

  然而,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时的白银城墙上,到处都是举着火把的明军。

  这就吓人了,哪儿来的这许多明军。他们,是从地里钻出来的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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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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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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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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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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