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兴明也是一样,他渴望自由。很开心,朱兴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至少在这里,在花家庄,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在这里,他的心灵能得到短暂的休息,不用再为无尽的国事去烦恼忧愁,劳神费力。
小诗诗同样的很开心,这个能发音的八音盒成了她的最爱。同时,这个年龄相仿好玩的朱老大,她也非常喜欢。
“你们这里还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朱兴明问道。
小诗诗一怔:“我们冬天都是猫在家里的,京城好玩儿吗?”她反问了一句。
朱兴明点点头:“当然好玩了,京城是最好玩的地方。还有皇宫,要不有机会,我带你去京城玩儿吧。”朱兴明真的很想带她去,小诗诗也非常的向往。
可是她想了想,还是摇摇头:“不成的。”
朱兴明有些奇怪:“为什么?”
小诗诗的脸色一红:“你、你是男子呀。”
朱兴明一怔,他这才明白,这个时代终究是男女有别的。男女授受不亲,小诗诗怎么可能跟着自己去京城。别说是这个时代,放在任何一个时代,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也不可能随便看一个男孩子去京城,除非他们有婚约。
想到这里,朱兴明的心中一动。婚约,为什么自己不能和小诗诗之间订下婚约了。
首先别的不说,小诗诗家境良好。她的祖上都是忠臣,良家女子。这一点,是符合条件的。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感谢太祖皇帝朱元璋制定的制度。
大明一朝,皇家后世子孙的皇后是可以从民间选拔。这就意味着,小诗诗完全可以成为自己的太子妃。而朱兴明也马上就虚岁十五了,他这个时代早就到了成婚的年纪。
流寇未灭,何以家为。虽然自己年纪并不适合急于成婚,但也可以和小试试先有婚约。
想到这里,朱兴明的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笑容。他小的暧昧,笑得古怪。
“你笑什么?”小诗诗看出了他的不对劲。
“没,没有什么。”朱兴明慌忙回答:“你们冬天都不出去玩吗?”
小诗诗皱了皱眉头:“有的人会去山上打猎,会带回一些野物回来的。”
“我也想去,你能带我去吗?”朱兴明问。
小诗诗犹豫了一下:“我要问一下母亲。”
沈夫人似乎已经看出了一些苗头,这个小太子对自己的女儿已经是有些过于热情。说实话,沈夫人不想女儿和太子走的太近,她也不想将来自己的女儿成为什么太子妃。
皇家或许是多数人的都想一步登天的地方,可是沈夫人不行。她知道皇宫中的勾心斗角,所以她宁可希望女儿平平淡淡的过一生。就这样快快乐乐的,也不想她将来陷入无尽的后宫争斗之中。
可是太子救过自己女儿的性命,这次又来帮助女儿走出了心里的阴霾。再加上对方太子的身份,于情于理沈夫人都不好拒绝。
好在,他们二人都年纪幼小,或许只是互相心有好感罢了。最终,沈夫人同意了他们的要求。
朱兴明带着小诗诗上山打猎,同时让花家庄的庄主罗兴恩一起同行。山上的积雪更厚,许多地方的积雪并没有丝毫融化的迹象。
花家庄这里比较僻静,像个世外桃源,所以太子在这里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孟樊超和孙旺财他们只敢远远地跟在后面,罗兴恩跟他们介绍着花家庄的风土人情。
山路崎岖难行,朱兴明拉着小诗诗的手。二人爬过了一道斜坡,看着山坡下面的花家庄。这里群山环绕,令人心旷神怡。
突然朱兴明的后心一凉,回过头一看,竟然是小诗诗手里拿着一团雪,笑吟吟的看着自己。然后,朝着自己扔了过来。
朱兴明也不客气,抓起一团雪,也朝着她扔了过去。山坡上,传来两个人的嬉闹声。两个人在山上打起了雪仗,小诗诗的笑声,像是银铃一般的动听。
朱兴明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他知道这样短暂的时光不会太久。回到京城后的他,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珍惜眼下,珍惜眼前的美好时光。朱兴明很开心,能在花家庄找到这样的一片乐土,这无疑是幸运的。
小诗诗单纯烂漫,她小手冻得通红,却还是抓了一个大雪团扔了过来。朱兴明哇哇大叫,张牙舞爪的扑了过去。
小诗诗吓得啊的一声尖叫,掉头就跑。她就像一只小兔子一样在山间奔跑跳跃。朱兴明却像一只大灰狼在后面追赶,终于她跑不动了。
“抓住了!”朱兴明大叫一声过去,一把抱住了她。
“放开我。”小诗诗拼命挣扎,小腿儿乱腾。
“不放,除非你亲我一下。”朱兴明说。
小诗诗回过头。在朱兴明的脸颊轻轻的亲了一下。朱兴明一呆,一下子放开了手。
小诗诗趁机逃脱,抓起一个雪团,直接塞进了朱兴明的脖子里。
奇怪的是,朱兴明竟然没有动,而是呆呆傻傻的站在那。任凭那个雪团在脖子里融化,然后流到了后背。
其实对于小诗诗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寻常的玩闹。对于朱兴明这条单身狗来说,这却是平生第一次女孩子亲他。一时之间,却有些发呆。
直到又有一个雪团飞了过来。朱兴明大叫一声跳了起来,追了过去...
说实话,花家庄的山上都被勤劳的庄民开垦了许多的土地。这里并没有多少猎物出没。最多的就是野兔,狼獾之类的小动物。
尤其是野兔,这东西数量众多,是庄稼的大害。庄民们在农闲的时候,就喜欢上山布置陷阱,捕捉野兔。
好在这东西蠢笨,野兔喜欢顺着之前走过的脚印出没。只需要在兔子道上布上陷阱,很容易捕获。
下午的时候,罗兴恩他们收获了七只野兔,除此之外别的动物就没有了。不过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收获了。
可惜朱兴明要走了,他不能留在花家庄过夜。身为一个太子,有的时候很多事情是身不由己的。今日能够忙里偷闲的来一趟花家庄。对于朱兴明来说,已经算得上奢望了。
朝堂上,还不知道有多少事需要自己处理。可以说,朝廷一日都离不开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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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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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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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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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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