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句话是不无道理的。
孟樊超跟随朱兴明回宫,就跟个斗败的公鸡一样,满腹心事。
朱兴明就跟没有看见一样,进宫后不久。到了钟粹宫屁股还没坐热,乾清宫就来人了。
“太子殿下,万岁爷宣召。”小太监迈着碎步,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
朱兴明“嗯”了一声:“父皇很生气吧?”
那小太监一怔,有些惊慌的回道:“会殿下是话,万岁爷好像、好像是很生气。殿下万安,还、还是小心些好。”
对此朱兴明倒是习惯了:“好,本宫随后就到。”
乾清宫,崇祯似乎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清早起床,上完早朝和群臣商议完政务。然后,回乾清宫处理奏疏。
每天都是如此,周而复始。
一个皇帝,抛弃了一切低级趣味。对于大明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可皇帝做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朱兴明来的时候很老实,在老爹面前能老实的时候,他尽量显得非常老实。这是每个做儿子的,在老子面前的保命绝招。
在乾清宫,朱兴明是个老实孩子。这会让崇祯有一种错觉,儿子明明很听话的。并不像是外面传言的那样,胡作非为。
实际上,这也仅限于在乾清宫。出了乾清宫朱兴明就恢复了他的本色,本宫谁也不怕。
去钟粹宫宣召的小太监,识趣的退了下去。乾清宫内没有外人,甚至于崇祯身边的贴身太监王承恩都不在。
不过这一点儿也不耽误崇祯收拾儿子,这个逆子向来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
“父皇。”朱兴明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老老实实的叫了一声。
崇祯皇帝头都没抬,继续在批阅着奏疏。他是故意的,故意在延迟这种气氛。为的,就是让儿子感到心虚。
朱兴明确实有些发虚,他感觉浑身不自在起来。崇祯的眼角终于瞥见了他,依旧没有什么表示。
直到,崇祯拿起一份奏疏,仔细的凑到眼前看了看。朱兴明忍不住开口了:“父皇,这殿内光线暗,对眼睛不好。儿臣在西山做了些眼镜,您该挑一幅戴上的。”
崇祯本不与理会,可儿子这么说了。他只好冷冷的道:“朕的眼睛好得很,还没到老眼昏花的时候。”
其实朱兴明只不过是没话找话,他当然知道老爹并没有老花眼。他还知道崇祯是故意让自己难堪,不过他不在乎。父子二人,本就是前世的债。
朱兴明破罐破摔了,站在那儿一幅无所谓的样子,崇祯倒是忍不住了。
崇祯怒了,他透过奏疏的上方,对朱兴明努了努嘴。
朱兴明转过头,这才发现右手边的角落里,放着一个蒲团。
朱兴明知道老爹要干什么,他装作不知道,然后一脸愕然的看着崇祯。
崇祯皇帝只好开口:“特意为你准备的,你个逆子,跪下!”
朱兴明走了过去,低头看了眼这个蒲团。还好,老爹总算还是疼自己的的。怕自己跪坏了膝盖,特意放了个蒲团。
跪天跪地跪父母,这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朱兴明也没觉着什么,于是他便跪下了。
跪下来的朱兴明,没有丝毫改过的意思,他低头看着这个用蒲草编织的手工艺品。在研究着蒲团的手艺,不得不说,这手艺堪称完美。
其实这是幸福的,朱兴明是崇祯的长子,太子的不二人选。虽然崇祯还有儿子,可他们年纪幼小不说,没有一个能撑起这天下重任的。
只有这个逆子,朱兴明身上有着一切做帝王的潜质。重要的是,他足够的聪明。这一点,是最让崇祯欣慰的。
自来君王和太子之间总是很难融洽,一方面亲情羁绊。一方面,在权利面前又得步步提防。
像是父子相得的很少,崇祯和朱兴明就是。他们很像是一对民间父子,这是最让朱兴明感到幸福的一件事。
但儿子绝不能纵容也不能娇惯,否则将来容易变成个骄奢淫逸的大昏君。必须,对他足够严苛。这样,将来才会有出息。
“朕问你,谁给你的胆子。”
朱兴明同样知道老爹问的是什么,可他故意给崇祯一个迟疑的假象,徒增崇祯的怒火:“父皇,您说的是哪件事?”
崇祯皇帝立刻怒了:“你说哪件,朕问你,为何抗旨宣召。你擅自离京去罗山县,谁给你的胆子!”
朱兴明一脸无辜的抬起头:“父皇啊,儿臣哪来的胆子抗旨。你若是问谁给的胆子,那儿臣只好实话实说了,就是父皇您,您给的胆子。”
崇祯其实并不是真想在这件事情上多所纠缠,他恨得是儿子浑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听朱兴明这么一说,更是怒火中烧:“油嘴滑舌,你离京后,愈发学的吊儿郎当了。朕不好好责罚责罚你,你是不知悔改。”
“父皇,儿臣救了红娘子。”
崇祯一怔:“什、什么?”
“儿臣去罗山县,把红娘子救出来了。现如今,红娘子留在了罗山县,这事儿臣没让上报,就是想回京亲自告诉您的。”
崇祯这边得到的奏报是,李自成已然南下湖广。在郧阳府和德安府遭遇重创,闯贼李自成带残部遁走。
当时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崇祯着实开心了几日。郧阳府为处置鄂、豫、陕三省流民而建,开设于明成化十二年。李自成的大军进入湖广便遭遇了惨败,对于朝廷来说是莫大的喜事。
奏报中并未提及罗山县一事,是被朱兴明给压了下来。他想回京的时候,亲自把守住罗山县的好消息告诉崇祯。
果真,崇祯一听大喜:“哦,快跟朕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朱兴明唾沫横飞、添油加醋,说到兴奋处,直接从蒲团上站了起来。说完之后,又直接坐在了蒲团上。
至于下跪一事,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而崇祯听着儿子立下的这些大功,更是喜不自胜,那里还顾得上责罚儿子。
“你说,你造了个孔明灯?这东西能载人升天么。”
“能啊父皇,不过仅能升几十丈高。再高就上不去了,这孔明灯甚是危险,儿臣当时不过是无奈之举。结果回来的时候,孔明灯还是落地失火,好在人是救出来了。”
崇祯闻言略感失望,他和朱兴明一样,脑海中盘算着真有大号孔明灯。不如打造一支空军,结果听儿子这么一说,随即也打消了这个念头。
以大明王朝目前的这点能力,还是洗洗睡吧。国力不行啊,没办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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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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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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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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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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