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朱兴明周奎>第四百一十四章 营救
  当真是神奇无比,整个世界都是清晰的。

  能看到自己的女儿,看到花花草草周围的世界。

  沈夫人不敢相信自己,一枚小小的水晶镜片,竟然能让自己的视力恢复的如此清晰。

  她像是第一次见到女儿一般,抱着女儿的肩膀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女儿,娘看清了,娘看的清清楚楚。”

  现在沈夫人对于朱兴明能治女儿的心病,已经有了八分的信任。

  小诗诗极为感激,对于朱兴明送来的这些礼物她没有觉得怎样。但是对于他治好了母亲的眼疾,诗诗感激的无以复加。

  她没有什么报答的东西,于是,就把她篮子里的那颗青枣给了朱慈。同时,还有些愧疚:“朱老大,谢谢你治好了我娘的眼睛。我把那个甜的枣子给吃了,只能把这个给你。”

  三大马车的礼物,外加一幅玻璃眼镜。换来的,是一颗青涩的枣子。

  朱兴明只好笑笑,伸手接了过来扔进了嘴里:“谢谢,嗯哼,很好吃。本宫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枣子,又甜又脆。”

  “本宫?娘,什么是本宫。”

  这一下,出事了!

  笑容在朱兴明的脸上凝结,他看到了沈夫人眼中的惊恐。

  沈夫人是个大家闺秀,京城里也曾是个大户人家。这样书香门第的女人,自然也是见多识广的。朱兴明不小心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她便已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原本她就在怀疑,即便这位朱老大是武将勋贵世家,怕也没有这么大的排场。身边的人对他不仅仅是畏惧,简直就是膜拜。

  现在她明白了,对方是东宫太子。

  结合朱兴明的年纪,以及身边龙精虎猛的随从。他脱口而出的本宫这两个字,出卖了他。

  大明朝礼教规矩森严,若不是太子公主或者嫔妃,敢说自己是本宫的,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诗诗,还不快跪下。”沈夫人拽过女儿,恭恭敬敬的对着朱兴明跪地行礼:“草民沈亲氏,拜见太子殿下,殿下千岁。”

  这就尴尬了,朱兴明并不想暴露自己身份的。奈何,现在想瞒也瞒不住了。

  “沈夫人快快请起,既然你已知本宫的身份,本宫也就不瞒你了。是我们朝廷对不起沈主事,沈夫人若是相信本宫,我一定会把诗诗的病给治好的。”

  “未亡人谢过太子殿下。”沈夫人不再和之前那样的放松,而是谨小慎微。

  这可是太子,现在朱兴明想做任何事,沈夫人都不敢再说哪怕一句反对的话。

  这其实不是朱兴明想看到的,她不想沈夫人也和众人一样,对自己充满了畏惧。

  好在,小诗诗并未显得很害怕的样子,她抬起头好奇的看着朱兴明:“你就是东宫太子?”

  此言一出,沈夫人吓得慌忙呵斥:“诗诗,休得无礼。”

  朱兴明只是笑笑:“沈夫人无需惊慌,本宫出来本就是微服私访。你们不必把我当成太子,如此的拘谨倒让我觉得无趣。”

  “那、那你不是太子,那你是什么?”小诗诗好奇的问。

  “我还是朱老大,只要你愿意,你还是叫我朱老大吧。”

  看得出来,沈夫人很紧张。她怕女儿的口无遮拦会惹来祸端,可又不敢再出声呵止。

  沈诗诗看了眼东院的猪栏,实际上自她给朱兴明那颗小枣子的时候,猪圈里的猪老大就已经不乐意了。

  它听到小主人喊自己名字的时候,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把前爪搭在了墙上,使劲的探出猪头向外张望着。

  猪老大不喜欢朱兴明,这是一定的。每次这小子来,都会抢自己的零食。

  很显然朱兴明也不喜欢猪老大,他想把它做成烤乳猪。如果,小诗诗答应的话。

  每次来,朱兴明照旧抢了猪老大的零食。而猪老大,在小主人的庇护下,也终究没能变成烤乳猪。

  小诗诗虽然年纪幼小,却也懂得其中的不妥之处:“我、我不能再叫你朱老大,这、这是大不敬的。我、我可以叫你朱哥哥么?”

  朱兴明点点头,给了她一个灿烂的微笑:“可以啊。”

  朱兴明魔怔了,自从去了花家庄,他就彻底的便魔怔了。三天两头,他都会带着一车车的礼物前来。

  每次来,最倒霉的都是庄主罗兴恩。他都得恭恭敬敬的,在村头跪地迎接。

  见了太子卫队的百姓,也都得跪地避让。朱兴明很不喜欢,这会无形中拉开他与村民们的距离。可是,既然已经暴露了他是太子,皇家的威严终究还是要顾及。

  花家庄的村民们也很不喜欢,每次太子殿下来,他们都得诚惶诚恐恭恭敬敬。天威难测,谁也不知道这个每次都笑脸相迎的东宫太子,会不会有一天会突然翻脸。

  沈夫人加倍的不喜欢,太子爷每次来带这么多礼物总是让她心中难安。尽管沈诗诗一再拒绝,可朱兴明送来的礼物只会越来越贵重。

  这次,朱兴明没有带礼物。他也终于发现,自己的特殊身份,和这些村民们之间隔着天堑的隔阂。

  没有带礼物,但朱兴明带来了太医。而且,是紫禁城医术最高的孙太医和赛太医。

  令人惊喜的是,沈诗诗的心疾和自己预想中的一样,是完全可以治愈的。当孙太医把这个消息告诉朱兴明的时候,也是一旁的沈夫人在得知朱兴明身份后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炙甘草汤,这是太医给小诗诗开的方子。这药方,对于治疗小诗诗的心疾有奇效。

  这味药,乃是汉代医圣张仲景所创。知道现代,这味药还在临床上多有应用,效果很不错。

  甘草、生姜、桂枝、人参、生地黄、阿胶、麦门冬、麻仁、大枣,上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内胶烊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现代用法:水煎服,阿胶烊化,冲服。

  小诗诗服用了这个药方之后,果然心疾大为好转。假以时日,必能痊愈。

  而此时的李岩他们,终于抵达河南地界。五十名虎贲军倾巢而出,由展云鹏亲自统帅。

  要从闯贼李自成手里抢人,其实风险还是极大的。搞不好,这五十人都会有去无回。

  好在虎贲军们都是训练有素,展云鹏有信心能够把红娘子安全的救出来。

  这是个冒险的任务,虎贲军是按照特种兵来训练的,营救任务也是他们的训练之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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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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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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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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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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