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煮粥放茶叶蛋呢,还是只吃咸菜喝稀粥,这是个问题。反正肉得戒了,吃不起,根本吃不起。
国丈周奎这个倒霉蛋,捐了钱还落下了埋怨。百官们对他忿忿不平,崇祯虽然表面上加勉了几句,实则内心也是不喜。
没办法,想保命就只能这么干。反正还有玻璃厂的分红,周奎也虱子多了不痒痒的豁出去了。至于百官那儿,得罪就得罪了吧。
惹急了眼,老子彻底和你们这群狗官决裂。我周奎也不是吃素的,你们许多人身上有多少污点,我知道的一清二楚。
反正我不怕,我捐出去这么多钱了。万岁爷有理由法外开恩的特赦我,你们就不行了。你们贪来的钱,可都没有上缴。
朱兴明决定再回花家庄一趟,他想把眼镜给沈夫人送去。顺便,再看看那个小丫头沈诗诗。不知为何,朱兴明总感觉见到她的时候,有一种莫名的感觉。
西山的工匠牛德春和赵栓子手艺当真是不错,他们送来的几幅眼镜朱兴明非常满意。尤其是镜框,他们采用的是木制的镜框,轻便结实。
眼镜按照度数大小送来了好几副,朱兴明去翰林院找了几个老眼昏花的老耆宿。按照沈夫人的视力,对照着这些老耆宿,他基本判定沈夫人眼镜的度数了。
镜片最厚的一幅,朱兴明自己留下了。剩下的,被翰林院的几个老家伙苦苦哀求的要了去,得到眼镜的几个老家伙欢天喜地,连声谢恩。
去花家庄,朱兴明除了把眼镜送给沈夫人之外。还有一件事就是,如何跟诗诗说她哥哥的事。
这事比较棘手,为此朱兴明特意去了一趟神枢营。这么多年过去了,关于他哥哥的卷宗早已遗失。是以,朱兴明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资料。
还有,就是不知道李岩去营救红娘子的事怎么样了。料想,此时的李岩他们应该快到河南境地了。还有,这个红娘子在李自成的营中,也不知是死是活。听说是身负重伤,若是救治不过来的话,朱兴明觉得有些愧对李岩。
毕竟,当初是自己力主让红娘子镇守罗山县的。罗山县的地理位置尤为重要,朱兴明深深地清楚,只要红娘子扎进了罗山县,周边的流寇就成不了气候。
事实也确实如此,红娘子的驻扎,给了李自成极大的阻碍。一来李自成无法在此地招兵买马壮大实力,而来他想带着部下洗劫河南腹地,罗山县又是一个巨大的阻碍。
之前,他的部队被孙传庭追的狼狈而逃。本想趁着这次机会,在河南大捞一把然后南下湖广的。
谁知半路杀出个红娘子,彻底打乱了李自成的计划。李自成恨不能将红娘子碎尸万段,可又得依靠她拿下罗山县。
此时的红娘子落在李自成手里,已经是奄奄一息。李自成召集部众所有郎中,均是束手无策,红娘子能不能挺过来,就要看她自身的造化了。
“太子殿下,马车已经准备好了。还有,您要的东西也都准备好了。”一大早,孙旺财就来汇报。
钟粹宫内,豆花儿贴心的给朱兴明细心地梳妆打扮,服侍他穿衣。朱兴明难得的让豆花儿叫自己早起,梳妆打扮之后,豆花儿退了下去。
“嗯,旺财啊,到了花家庄要记住。切记不可泄露本宫的身份,旁人若是问起,就说我是、就说我是京城的某个武将世家,别的无需多言。”
“奴婢明白,只是殿下带了这么多东西过去,是否有些...”
旺财不敢多说,你和这沈家又不是很熟。无非就是个忠良之后么,也犯不着如此的豪横吧。三大马车的货物,吃穿用度一应俱全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送彩礼呢。
朱兴明也知道,自己的身份沈夫人肯定看出来不一般。所以干脆说自己是个武将世家,料来她们也不会怀疑。
只是旺财这一说,朱兴明有些不乐意起来:“本宫的事,什么时候要你来多嘴。”
“是,奴婢不敢。”
旺财不明白,太子爷为什么对这家人如此的客气。难道说,太子爷对那位小姑娘...
大明朝的太子妃,也就是皇后往往都出自于民间。像是懿安皇后张嫣就是出身平民,崇祯的皇后周皇后也是平民之家。国丈周奎,之前也只是一介平民。
朱元璋本身就是出自于布衣,和大脚马皇后成亲之后相敬如宾。朱元璋开国之后,鉴于后宫干政的历史教训。早在开国之初,朱元璋就早早的定下祖训,在后宫遴选上,规定了凡天子、亲王之后、妃、宫嫔,慎选良家女为之,进者弗受。故妃、后多采之民间。
有明一朝,出现后宫干政的局面少之又少。外戚专权的事情,也鲜有发生。
按理说,这沈家的小姑娘沈诗诗也是出自于良家。太子爷若是喜欢她的话,将来让她做个太子妃,倒也是不错。
只是,这种事并非只是朱兴明的一厢情愿而已。太子妃的遴选条件是极为苛刻的,身材样貌、女红、人品、家教等等,政审也是相当严苛。
豆花儿贴心的端上了早膳,朱兴明匆匆吃了一点,便招呼人备车出京。
这次朱兴明依旧是带了不少护卫,只不过他们都已乔装打扮混迹其中。载满了三大马车货物,一路浩浩荡荡出了京城。
山路崎岖,出京之后,到了东郊走了半日时间,终于到了花家庄附近。
沈诗诗每日跟着村姑们上山采茶,回来的时候,她每日都到村口等待。等着朱老大回来,说好的是要给她带回自己的哥哥沈朗的。
朱老大回来的时候,哥哥就能回来了。
小诗诗每天都在期盼,就像是她之前一直在期盼哥哥能回来一样。
她相信朱老大。
这日午后,村姑们采完了茶叶,带着小诗诗陆续下了山。她们都很关心小诗诗,她的篮子里,总是会有一些水果。枣子、梨子、石榴、山楂等等。
小诗诗就像是一只小仓鼠一般,嚓嚓的吃着,总是吃的很香。就连酸酸的山楂,她依旧吃的香甜...
“诗诗,走啦。别看了,那个朱老大今天不会来了。”旁边一个身材高挑的村姑招呼着她。
小诗诗依依不舍,她心中有着些许的期待。期待着那个朱老大,能够见到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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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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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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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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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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