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敏迅速发动进攻,红娘子大惊,慌忙命人关闭城门。
“关闭城门,放箭!”
随着红娘子的一声令下,城门再次关闭。城墙上羽箭纷飞,城下的李自成,顷刻间成了刺猬。
众人惊恐的看着这一切,刘宗敏的猛攻开始。城内单骑急奔而回的人是红娘子手下的凌素素。
她浑身是血,在身上刀伤箭伤无数。奔到近前的时候大喊:“红娘子,李自成带人在北面强攻,他们在诈降!”
众人大惊,再看看城外被射杀的李自成。众人终于明白,这个是假的。
大雾天给了他们最好的伪装,这人只是和李自成身材长得想象而已。他被迫穿上李自成的衣服,骑着李自成的坐骑。
在城下隔得远了,加上雾气蒙蒙,根本就分不清李自成的真面目。难怪这家伙骑在马上的时候一直在发抖,看来他是被逼迫的。
李自成采用南北夹击战术,由刘宗敏在南城吸引红娘子的注意力,浓雾弥漫中,红娘子根本看不清对方多少人。
而李自成,则带着自己的主力,对着北门猛攻。效果显而易见,让红娘子一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战鼓擂擂,城内的人开始反击。刘宗敏的部下吹响号角,流寇如潮水般涌了上来...
这些都是李自成身边的精锐,他们知道,一旦攻不下罗山县,就进不了河南。所以,这次李自成是孤注一掷,拼了。
红娘子猛地明白了,三日前的游青山来访,其目的已经昭然若揭。李自成的军队中,有人会观天象。他们知道,三日后会有大雾。、
大雾天,是李自成最好的掩护。他们可以借助迷雾的掩护,对罗山县城发动猛烈地攻击。
因为这个时候,你无法判断敌人的主力所在。他们可以在城墙的任何一个点进行攻击,一旦城墙守不住,这些流寇就会如蚂蚁搬的涌上来。
“拿枪来!”
红娘子一伸手,手下将一杆红缨枪递过来。红娘子伸手接过,豪气陡升:“守住罗山城,杀!”
此时,已经有流寇从南城墙爬上来了。红娘子身先士卒,鲜红大氅在城墙上左冲右突,手中银枪闪烁,中者立毙。
就连在城下观望的刘宗敏,都忍不住赞叹:“厉害,果真是女中豪杰。”
刘宗敏进攻的节点在南城,意在拖住红娘子的主力。北城,才是李自成主要进攻的放心。那里的压力,也比南城大得多。
当然,如果南城进攻顺利,刘宗敏也会由佯攻变成主攻。战场形势素来都是千变万化,要根据战略随时做出调整。
红娘子杀退攻上来的流寇,挑选了身边几个人。然后对着正在厮杀的凌素素高喊一声:“素素,守住城门。你们几个,随我去北城!”
说完,鲜红大氅一闪,红娘子带着手下几个人直奔北城...
作为战场老手,身经百战的红娘子一交手就知道,南城的压力不如北城。凌素素跑过来跟她说,李自成在城北。那么,他们进攻的主力应该在北城门方向。
果然,红娘子带着手下几个赶到北城门的时候。这里已经成为一片尸山血海了,攻城的流寇杀红了眼,守城的明军也发了疯。
李自成知道,罗山县必须攻下来不可。否则,他的军队有可能面临崩溃的危险。
没有后勤没有粮草补给,一路都靠抢。这几个月来被孙传庭就跟追兔子一样四处流窜,好不容易甩开孙传庭的秦兵。如今只要拿下罗山县,就能趁着孙传庭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在河南诸县洗劫一把然后南下湖广...
李自成的如意算盘打得响,罗山县是他的必攻之地。是以,手下的流寇都拼了命。
而红娘子终究不是盖的,她的部下极为忠诚。李自成数次发动猛攻,数次被击退。双方死伤狼藉,城北尸山血海血流成河。
双方都杀红了眼,李自成心疼的滴血。他攥紧了拳头,看着城上城下堆积如山的尸体,满脸愤怒。
他没想到红娘子这么能打,战死的都是自己的精锐啊。再这么打下去,即便是拿下了罗山县自己也得元气大伤。
此时的李自成已经骑虎难下,不打就功亏一篑。继续打,真是伤不起。
而红娘子身边,已经没有多少站着的人了。几乎是每个人身上都挂了彩,鲜血和污渍沾满了全身。红娘子身上也受了几处刀伤,可他们没有丝毫的退缩。
李自成大怒,站在城下怒喊:“红娘子,如果你打开城门投降,我可饶你不死。若是你再负隅顽抗,城破之时,我让城内鸡犬不留!”
屠城,这种事李自成不是没干过。当他们占据一处感到恐惧的时候,杀戮成了他们唯一壮胆的目的。
以红娘子对他的了解,即便是开了城门,城内的百姓一样会遭殃。红娘子俏立城头,雪白的脸上沾满了鲜血,她冷冷的看着城下的李自成:“闯王,你想进罗山县,除非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雾气渐渐散去,局面对李自成愈发的不利。他知道必须速战速决,于是拔出佩剑,剑指城墙:“胆敢后退者,杀无赦!给我冲,第一个登上城墙者,城中金帛女子任他挑选!”
这一次,李自成改变了战术。他不计后果的用人海战术,对着城门猛攻猛打。用木板、盾牌、甚至于铁锅,一切能用得上的东西举在头顶,组织人力用两人合抱的巨木,不断的撞击城门。
城墙上的红娘子部下,弓箭手的羽箭已经告罄。城中的百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什么叫得民心者得天下,红娘子终于明白了。
百姓们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纷纷自发的组织起来,往城墙上运输石块。
他们把城中能搜集到的石块运到城墙,妇女儿童都加入了阵列。一堆堆的石块,对着城下的流寇不断的砸了下去。
李自成他们苦苦支撑,对着城门发疯似的攻击。一个流寇倒下去,更多的流寇扑上来...
终于,高大结实的城门开始松动。每一次的撞击,使得城门晃动的愈发厉害。城内的明军,死死的顶住,双方僵持不下...
破城之后。李自成不会放过城中百姓的。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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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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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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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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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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