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庞大的地窖,占地甚广。竟然,和范永斗七进的豪宅一样大小。
果真有钱人的世界可以为所欲为,这里面的地窖内,都用青砖堆砌。每隔一丈左右都有一个立柱,地窖内有七道门。上面设有通风口,墙壁上布满油灯。
叶青和刘弘走进地窖,里面的宽敞程度还是着实令他们吃了一惊。
“开门!”叶青命令手下。
铜锁,七道门横排,每道门上都挂着一把铜锁。一名虎贲军将士,用巨斧一斧破开一道门,这道门打开。里面,全是肉、油米面,甚至还有蔬菜、美酒以及油盐酱醋之类的生活必需品。
这地窖的可怕之处,这么多粮食居然能养活一支军队了。
叶青和刘弘带着部下,举着火把往里走。越走,二人越是心惊。
随即,刘弘脸上露出了窃喜的笑容:“我滴个乖乖,这么多粮食。还有肉干、果脯,米、全是大米,还有小麦。这奸商,到底囤积了多少。”
叶青隐隐猜出了范永斗的目的,冷笑道:“这奸商当真是老奸巨猾,他做了两手准备。生逢乱世,他储存的这些粮食够他宅邸的人吃上几年的。饿死谁,也饿不死范永斗他这个狗X的。”
刘弘点点头:“没错,这厮囤积粮食怕不止为此。他怕建奴打进来,沦陷后的日子不好过,这些粮食,怕是想巴结黄台吉的吧。”
他们猜的没错,这个范永斗就是个赤果果的汉奸走狗卖国贼。满清反复无常,他害怕将来有一天黄台吉再次打进关内的时候,自己失去了利用价值,于是想留下后手。
若是黄台吉打过来不打算放过自己的话,自己就把这些军粮献出去。清兵缺粮,打仗的时候尤其缺。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后勤保障,只靠抢。
因为范永斗相信,只要自己把这些储存的粮食献出去,定会换的全家平安。
没想到,阴沟里翻船的范永斗,一下子便宜了虎贲军,叶青哈哈大笑:“哈哈哈哈,这么多粮食,太子殿下知道了一定高兴!”
刘弘举着火把四下看了看,粮仓深邃数十米方到尽头,好多的粮食,够三军吃上几个月的了。这当真是意料之外的大惊喜,这些军粮,可以极大缓解粮荒的问题。
即便是洪承畴的辽东军,这些辽东将士们的军粮也极其寒碜。一天两顿饭,早上是蔬菜杂粮粥,菜粥清汤寡水根本不足以解决温饱。饿疯了的将士,有时候不得不想办法弄吃的。于是,便有了各种违纪。
晚上才是吃点干的,照旧还是粟米杂粮饭,多了点盐巴和咸菜。没有盐巴,将士们就没有力气打仗。辽东将士的粮食,其实很寒碜。
可即便这样,在哀鸿遍野的大明王朝也是奢望了。比起灾区百姓,将士们的伙食算是好的,至少勉强能充饥。
除非打胜仗,只有打了胜仗的时候,将士们才会敞开肚皮吃。大鱼大肉,吃喝管够。
而这里,在范永斗豪宅内的地窖中,堆满了粮食肉干还有蔬菜。除了蔬菜是不定时更换,肉干和粮食都是可以长期储存的。
尤其是粮食,全是大米个小麦。大米饭,那是富贵人家才能吃得起的奢侈品。小麦磨成的白面,蒸成的馍馍,那也是富人专属。
寻常百姓,黍、稷、菽以及各种野菜混合,是他们日常主食,这还是好的年景。遇上灾年,草根树皮观音土三大标配。更惨的,就是哀鸿遍野易子而食的地狱景象了。
黍米,某种小黄米,如今已经淘汰。这种食物,大概七八十岁的老人有人吃过。闻起来很香,吃的时候,就好比一把沙子在辣你的喉咙。或者,就像是一把锉刀,极其难吃。
朱兴明很庆幸,虽然穿越到了一个亡国末世,可他依然很庆幸穿越到一个皇子的身上。因为百姓的日子,实在过于艰难。
且不说他们吃的那些粗糙的食物,穿的都是粗麻布。这种衣服穿在身上绝不会舒服,会磨的你浑身皮肤刺挠。更别提昏暗的茅草屋中,虱子遍地走跳蚤多如狗了。
你经常会看到,看到百姓们的正午的太阳底下互相捉虱子的画面,朱兴明就经常见。
叶青和刘弘退出来这件地窖,还有六间。第二扇门相对来说小一些,将士们砸开门之后,这扇门内,全是布匹。丝绸、青布、纱布、麻布,各种的布料,甚至还有各种兽皮,这些,也都是范永斗的贸易之一。
绢布,那可都是硬通货。在大明之前的朝代,白银还没有作为主流货币流通的时候,绢布就是取代白银的硬通货。
而范永斗地窖内的这扇门中,满满当当的储存满了布匹还有各种兽皮。这又是一次意外的收获,叶青和刘弘加倍的激动了。他们开始好奇,好奇剩下的五扇门中,会是别的什么好东西。
能让满清入主中原之后,封为皇商的人。可见这范永斗帮了满清多大的忙,也能隐约猜出,他建立起了一个何等庞大的商业帝国。
大明朝,就是被这些各种蛀虫和硕鼠给盗空了。百姓能不穷,国家能不乱么。
“好家伙,这么多布匹,咱们发财啦。”刘弘欣喜的跳到了放布匹的台子上去,底下的是粗麻布,上面的全是上好的绸缎。
叶青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热情,他似乎并不觉得太奇怪了。是啊,一个能把地底挖空存满粮食的人,存上十几万匹布料也不足为奇。
叶青手里摸着那些锦绣丝滑的绸缎:“都是江南的刺绣,我娘是苏州人,如果我猜的不错,这些上好的绸缎,应该是运往建奴那边给那些建奴皇亲国戚的。”
满清自己不能生产布匹,他们还停留在茹毛饮血的兽皮时代。这些精美的丝绸自然是通过走私或者明抢,从而充斥着后宫的奢靡的。
而范永斗,就是满清最大的贸易商。只要满人能想到的,他范永斗都能搞到。连江南的丝绸他都能运过来,可见此人的能量有多大。
甚至于违禁品,只要满清想要,他范永斗都是手眼通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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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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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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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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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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