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朱兴明周奎>第三百一十三章 关键
  夕阳残血,将士们忠骨埋在这片土地上。这些人都是大好男儿,他们无愧于华夏。戚元正并不害怕,他知道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了。

  栖凤山,明军唯剩下戚元正一人。大明的傲骨,让围上来的清军亦胆寒。一名清军勇士冲上来,被戚元正一剑刺死。剩下的,则更是恐惧。

  敌人将他团团围住,可没有一个清兵再敢上前。若是蜂拥而上,则更是对清军的羞辱。

  终于,又一名清兵大叫一声,挥刀扑上去,这名清军力大招沉。戚元正踉踉跄跄,终于抵挡不住。一刀劈下,戚元正横剑勉力支撑,可终究还是单膝跪了下来。

  攻上来的清军都安静的看着这一切,似乎,他们终于觉得眼前的这个明军已经屈服,因为他已经跪下。

  可谁知,紧接着戚元正就地一滚,手中长剑自下而上,自小腹刺进那名清兵肚腹。

  这一下,清兵更是恐惧。这人是个妖怪么,为什么总是杀不死。

  军人的荣誉固然重要,可性命更贵。清兵们不打算再车轮战的单打独斗,而是再次的蜂拥而上。他们,准备将戚元正乱刀分尸。

  真正的英雄,多尔衮就这么看着,他也被这名明军给震撼了。明军中,何时出来这样的一支虎狼之师。

  戚元正身中数刀,依旧奋力砍杀。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个将死之人会有这么大的潜力,清兵不断的在他跟前倒下。

  而戚元正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他豪气干云,一边挥剑砍杀,一边喊道:“青松寒鸦,关山重重。一人一剑,守我身后山与河。

  西风烈烈,江河山岳。大明子弟,以身残躯报家国。

  万里长空,故乡梦中。热血男儿,跃马横刀斩敌酋。

  半生戎马,血染黄沙。我辈从军,此生不悔入华夏!”

  这是何等的快意,何等的英雄。多尔衮攥紧了拳头,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大清没有这样的英雄。如果他不是敌人,我多尔衮愿意跟他斩鸡头烧黄纸结为生死兄弟。

  可战场只有敌人,虽然戚元正不断的身中刀剑。可他犹如一座钢铁巨人,还是不断的有清兵在他身前倒下。

  再这样下去,虽然能将此人杀死,可也不知道会损失我多少大清男儿。终于多尔衮忍不住了,他伸出手。

  手下递过来一张铁弓,多尔衮瞄准戚元正的胸口。可他很快转移了方向,有吧箭头对准了他的左腿。

  ‘嗖!’的一箭,戚元正终于支撑不住。他虽然跪下,可还是咬着牙用长剑杵地再次的站了起来。

  这真是个妖怪,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怪物。清兵们害怕了,他们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

  多尔衮怒极,一定要让此人臣服在自己脚下。他就不信,这人还能继续站着。一定要让他跪下,死也要让他跪着死。

  于是,多尔衮又是一箭刺穿了戚元正的右腿。戚元正还是没有倒下,这次连多尔衮都吓了一大跳。

  原来,戚元正双腿虽断。可他的后背插着两支长矛,他将身体的重心倚在长矛之上,狂笑着看着多尔衮:“只有战死的戚家军,没有下跪的戚家军。建奴,受死吧!”

  多尔衮怒极,手中羽箭不断射出。终于,戚元正胸口连中数箭。他手里的长剑掉在地上,头一歪,就此死去。

  至死,戚元正都是站着不倒。他的身边,堆满了尸体。戚家军,用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时间。

  这一战,不止是拯救了锦州。更是,打出了大明的傲骨。让清兵知道,明军一样能打。而且,这样的一支军队,足以是他们的噩梦。

  如果人数再多一点,哪怕有个几千人。战况很可能就不是这样,即便是黄台吉二十万大军,未必能踏进一步。

  除了栖凤山的地形优势,戚家军的战斗力,可以用恐怖来形容。以至于连多尔衮,都不得不佩服这样的一支军队。

  有这样的对手,值得尊敬。多尔衮对着戚元正的尸首施了一礼,用他们满人对勇士的礼仪,表达了他的尊重。

  可敌人终究还是敌人,清军终于扫清了栖凤山的障碍,黄台吉的大军得以顺利通过苇子沟。

  黄台吉心情却高兴不起来。若是义州城的洪承畴撒出去的探子得知了栖凤山的情报,那自己所有的计划都功亏一篑了。

  茫茫群山,明军探子要想找到黄台吉行军路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而栖凤山一战,狼烟升起,终于引起了探子的主意。

  探子飞马来报,洪承畴火速急行军。

  洪承畴其实是个难得的将才,这次之所以会上当源自于他的自信与轻敌。他以为黄台吉是来一雪前耻,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明军经过整顿战斗力已经今非昔比,洪承畴急切的想打一仗。

  而如果黄台吉攻打义州城,他就可以和祖大寿里应外合。再加上火炮的加持,胜算颇大。

  可谁知,人家黄台吉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义州。回过神来的洪承畴火速往锦州回援,同时,朱兴明的虎贲军更是急速往锦州靠拢。

  过了山海关,从中前所到前屯卫,一路快马,虎贲军抵达宁远卫。然后,竟连山、塔山、高桥抵达杏山。前面就是松山,过了松山就是锦州。

  展云鹏和令狐云龙暗暗吃惊,他们虎贲军经过严苛训练,急行军并没有感觉出什么。这太子殿下小小年纪,居然并未觉得疲累。

  实际上,骑在马背上的朱兴明早已浑身散了架。可他知道,锦州一旦失手的后果是什么,所以他一直在咬牙坚持。

  虎贲军是大明最厉害的精锐,朱兴明本来想用它来以一敌十以一当百的。在关键时刻发挥其扭转乾坤的作用,现在千里奔袭,就为解救锦州。

  “快,加快速度!扔掉所有的东西,轻骑前进,驾!”

  骑马并不是如坐车那么轻松,这是个力气活。在骑马的过程中,人不能前倾或者后仰,需要腰背挺直,这个时候腹部肌肉自然收缩伸展。骑马时,双腿需要轻贴住马肚,脚掌前部踩住马蹬。在马背上,你会不断运动到大腿和腰腹的肌肉,长途奔袭,是个非常耗费体力的运动。

  而这些百里挑一的良驹业已受不了这种长途奔袭,到了松山的时候,已经有马匹倒毙。队伍不能停,必须尽快赶到锦州,不惜一切!

  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一分钟就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这才是关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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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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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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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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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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