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满清这边,则要逊色的多了。尤其是士气,空前低落。
就连洪承畴自己,都万万没有想到,插进海棠山的一支不足三百人的军队,会引起黄台吉如此大的反应。
对于满清来说,明军的反击是不能容忍的。一直被吊打的明军,在义州城也不过是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而已。当初,是黄台吉过于轻敌所致。
现在的辽东明军居然胆子肥了,敢反击他们满清了。
虽然海棠山一直都是大明的国土,可自从被满清占据之后,他们就堂而皇之的觉得这里是满清的土地。
这支明军小队的到来,是的满清皇宫大殿上的文武百官登时一片哗然。
满清盛京,大政殿内。黄台吉端坐龙椅,下面站着一干文武群臣。
“皇上,明军竟然在咱们的眼皮子底下占据了海棠山,是可忍孰不可忍。臣多尔衮,愿领兵出战,拔掉海棠山的这颗钉子。”
“多尔衮,区区几百人的明军还犯不上咱们劳师动众。我看,不如让犬子带五百精兵,三日之内,必全歼这支明朝孤军。”
说这话的,是爱新觉罗·阿达礼,阿达礼,满洲正红旗人。清朝宗室大臣,礼烈亲王代善之孙,颖毅亲王萨哈璘长子。
阿达礼的儿子苏哈仑,骁勇善战打起仗来不要命。阿达礼之所以举荐儿子,就是想让儿子在黄台吉面前露个脸。将来,好平步青云。
如果派重臣多尔衮去灭掉这支不足三百人明军小队,有些杀鸡用牛刀的意思,即便是打赢了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
而若是让苏哈仑去,灭掉这支明军部队,则对明军是一种轻视。毕竟,苏哈仑虽然很能打,毕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战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苏哈仑去打败这支明军,还可以提升士气。
黄台吉思付再三:“诸位爱卿,你们意下如何?”
阿济格站出来道:“皇上,臣以为苏哈仑去合适。若是全歼这支明军,则鼓舞了咱们八旗子弟的士气。挫掉明军锐气,臣举荐苏哈仑。”
多铎也跟着道:“臣也举荐苏哈仑。”
“范章京,你以为呢?”
不得不说,黄台吉对于范文程真是重用。事无巨细,都先问问他的意见。
范文程想了想,跟着说道:“臣附议。”
“好,阿达礼,朕便拨给你儿子两千精兵,拿下海棠山。”
阿达礼先是一愣,随即有些不乐意起来:“皇上,何须两千人之多。明军仅有区区不到三百人,臣以为五百精兵足矣。”
黄台吉冷笑道:“朕就是吃了轻敌的亏,明军既然敢占据海棠山,他们不会这么容易对付。两千人,此事无需再议。”
阿达礼无奈,只好施礼:“臣遵旨。”
散了会,臣子们纷纷前来道贺。
“恭喜恭喜,阿达礼,这次令郎定能凯旋荣归,皇上必会重用。”
“就是就是,令郎有勇有谋智勇双全,我早就说过他日必成大器。如今机会来了,老夫倒要提前恭喜了。”
“皇上拒绝了多尔衮,让令郎出战,足见皇上心中对你的期许。阿达礼王爷,这次令郎出头之日终于到了。”
面对众人的恭维,阿达礼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带两千人去打区区不到三百人的明军,即便打赢了有什么了不起。
旁人会说,我们满人都是以一敌十以一当百。你儿子两千人去打三百人,这都打不赢还配称我们满人么。
回到家,阿达礼将出兵的事告诉了儿子苏哈仑。
苏哈仑开始也极为高兴,可当他听说黄台吉给了他两千精兵,苏哈仑立刻跳了起来:“两千人,这仗打起来有什么意味。我不干,谁爱去谁去。”
别人领兵打仗都是多多益善,唯独阿达礼父子,他们觉得这是一种羞辱。让一只大象去踩蚂蚁,欺负人也没有这么欺负人的吧。
这也难怪这些满人膨胀,自努尔哈赤起兵,他们真的是以一敌十以一敌百的和明军决战。
而几乎是每次,这些满人都是以少胜多。满人占据人数优势,以多胜少的例子几乎是凤毛麟角。
除了他们满人战斗力强悍的原因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人口稀少。若凭借人数优势就能打赢的话,明军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了他们。
如今皇上居然让自己带着六七倍于敌的精兵,去打一个不足三百人的明军小队,苏哈仑觉得这是一种耻辱。
阿达礼怒道:“你嚷嚷什么,这是皇上圣旨,今日朝会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亲自决定的。以多胜少怎么了,只要这仗打的漂亮,一样能在朝中立威。”
经阿达礼的一番劝导,苏哈仑终于接受了这个任命:“阿玛,你说真的。”
阿达礼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是我阿达礼的儿子,打仗要一往无前,莫要让阿玛失望。”
就这样,苏哈仑带着满清两千精兵,奔赴到了海棠山。三日内,灭掉这支不知天高地厚的明军。
殊不知,明军的这支部队人数虽少,却也是一支能征善战的精锐之师。
戚元正带着手下将士,驻扎在梨花寨之后,就做好了与建奴一决高下的准备。
他召集部下训话:“兄弟们,场面话我就不多说了。咱们来到了梨花寨,占据了海棠山,必然会引起建奴反击。我只告诉你们一句话:你们脚下的土地,是大明的国土!”
这些浙兵都是戚家军最后的骨血,他们的爱国情怀是渗入骨髓中的:“誓与梨花寨共存亡,不灭建奴,誓不还朝!”
戚元正很满意,他的属下傲骨犹在:“好,老子既然来到了这里,就没有想过能活着回去。这一次,我们要让建奴这帮人看看,大明铁骨犹在,明军犹在。”
这是大明最后的脊梁,这使得他们身后的万千明军依然相信,我们这个民族在抵御外辱,依旧可以奋不顾身,依旧可以不惜牺牲。
我们愿意,愿意把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撒在这片热土。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
大明,就是有这样傲骨,就是有这样的脊梁。依旧会使很多人相信,大明不会亡!汉人,永不为异族之奴!
大明从来不乏有骨气的勇士,只是生逢乱世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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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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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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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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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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