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兴明却非单单如此,他敬重的,是张嫣的人品。
坦白说,如果在盛世,朱兴明愿意做一个仁君。他或许对这几个太监连打板子都不会,顶多呵斥他们几句。
而生逢乱世,人命如草芥。非常之时当行非常之事,妇人之仁只会害人害己。在在此时,仁慈是拯救不了大明的。
懿安皇后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她希望朱兴明做一个善良的孩子,却又不希望他做一个宽仁的太子。这时常使张嫣感到非常矛盾,从亲情上来看,朱兴明只是个孩子,他应该有孩子的天真有孩子的善良。
可从大明的角度来看,朱兴明必须要狠!一定要狠!只有够狠,才能去对抗这个崩坏的世道。
可太狠就是暴戾,很容易成为一个暴君。但只要保持初心,向朱元璋这样的‘暴君’不妨给大明多来几个。
其实懿安皇后张嫣自己,也很久没来这后花园了。当她看着郁郁葱葱,长势喜人的农作物的时候,着实被吃了一惊。
要知道,张嫣原本是出自普通百姓人家的。她多少知道一些民间疾苦,不过像是这么高产的粮食作物,她还是第一次见。
“兴明,这些东西、怎地结了这许多果子。你说,真的能吃么?”
玉米即将进入成熟期,朱兴明看着那个被金宝踩踏的玉米,他俯身过去将玉米捡起来:“大伯母,这个可是好宝贝。”
被外衣包裹的玉米,修长而饱满,张嫣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作物:“嗯,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你看,都结了这么多的果子。兴明,此物如何食用?”
“现在尚未成熟,可直接水煮或者烘烤啃食。若是再过七八日,便可将此物掰下来,剥开外衣在太阳下晒干。然后如小麦一般的,磨面做窝头或者熬粥了。”
张嫣闻言大吃一惊,要知道小麦的产量是和这东西没法比的。若是玉米能有小麦一般的作用,可做窝头可蒸煮可熬粥,如此巨大的产量当真是能救万民与水火了。
这远远还不止如此,朱兴明指着另一片规划出来的一小块土地:“福伴伴,你跟我大伯母说说。”
大仇得报的来福很是高兴,他恭恭敬敬的对张嫣施了一礼:“懿安娘娘,这块地是奴婢按照太子爷的吩咐,少浇水或者不浇水。可娘娘您看,这块地的产量依旧很高。这也就是说,再遇到天灾的时候,这种作物还可以抗旱。”
朱兴明带回来的这些玉米种子,其实是比这个时代的同类农作物要耐寒耐涝的多。他让来福做的实验,按照去年山东地区的降雨量,对一块试验田浇水。结果,虽然这块仅有不到一分地的玉米,虽然产量低了些,可并没有出现庄稼旱死的情况。
只是,这些陌生的作物太过神奇,懿安皇后张嫣一时有些不敢相信。朱兴明将玉米剥开,里面金灿灿的玉米粒,着实惊呆了众人。
懿安皇后身边的小宫女们窃窃私语,有人低声道:“哇,好好看,你看,就像是黄金一样。”
“我看像是珍珠,黄色的珍珠。只是,这个东西能吃么?”
“福伴伴,你拿去吩咐尚膳监给煮了,约莫蒸煮一刻钟即刻。”朱兴明将玉米递给来福,他想让懿安皇后尝尝。
来福捧着玉米,飞也似的去了。说实话,忙碌了这么久,来福是没日没夜的泡在这片地里。晒得跟非洲鸡似的,来福没日没夜的干活,一天天的看着这些粮食作物日新月异,茁壮成长。他也想知道,这东西到底能不能吃。
尚膳监的人也是第一次见,他们拿去后厨,找来御厨亲自掌勺蒸煮。
御厨们都见了奇景,没人见过玉米是为何物。几个厨子围了上来,窃窃私语的看着。
殊不知,总有识货的。一个南方的厨子,广西的御厨,他一眼就看出来:“这个,咦,这不是玉蜀黍么。此物只在南方有,怎地在这宫里居然也出现了。咦,怎么,这玉米这么大?”
尽管玉米经西南陆路和西北陆路传入中国的时间很早,但玉米在传入云南和甘肃等西部地区后,在明朝时并未向中国内地大规模传播,玉米在中国的爆发,首先源于福建等东南海路的传播。
而这个广西的厨子,他是见过玉米的。只是,他从未想到,这个玉米长得这么大。
朱兴明带来的是新培育的品种,在大明这个时代的玉米,个头其实只有现代玉米的一半不到。是以,这厨子见了登觉新鲜。
“怎么,肖福贵,你见过这东西?”一旁的御膳总管问道。
原来这广西来的御厨叫肖福贵,只见他点点头:“回总管大人的话,小人在老家见过此物,只是,没见过如此之大的。”
御膳总管点点头:“好吧,就由你来做这道菜。这可是送给慈宁宫的,一定要给做好了。否则上头怪罪下来,咱们可都吃罪不起。”
其实,大明朝中后期已经引进来了玉米。这种作物,只靠民间推广。朝廷官员对此不闻不问,很难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
而且,那个时代的人们眼光的局限性,使得大多数人都以为,玉米只适合南方种植的作物。甚至,在嘉靖年间,早就由云南土司进贡的玉米在送入北京的记载。只是,那个时候的玉米一直被当做贡品稀罕物。
可嘉靖皇帝并没有吃过玉米,这是为什么,这就怪当时的尚膳监官员们了。皇帝并不是什么都能吃得到的,尤其是那些难以获取的、并不是时令季节的东西,御厨一般不会送到皇帝的御膳前。
究其原因,就是怕皇帝吃上瘾了,吃过一次觉得好吃下次还要。而许多贡品的稀有性,注定不可能一年四季都有。
这个时候,一般没有厨子愿意冒着风险给皇帝送上去。而且,有时候御厨做的菜其实并不好吃。好在皇帝大多数也没吃过外面的菜,他以为满天下的饭菜都是这种味道也说不定。
当时在宫中上班中午不能回去的那些官员,有些人甚至都从自家带饭来。原因就是,宫里的饭菜着实难吃。
御厨们确实有着自己的拿手菜系,可架不住皇帝嘴刁。许多时令蔬菜,是不敢给皇帝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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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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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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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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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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