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的不同,也使得芸芸众生,都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
人无完人,再完美的人都会有自己的性格缺点。这不是什么坏事,正是这样的缺点,才使得我们每个个体都不相同,这个世界才会丰富多彩。
放在盛世,崇祯皇帝的缺点都不是缺点。可在积贫积弱的末代王朝,崇祯皇帝这样的性格缺点,只会加速大明亡国的命运。
急功近利,想什么恨不得立刻就要实现。这样会害死人的,下面的官员疲于奔命,上面的官员催的亡命。到最后,朝廷发布的政令,原本是一些惠民的政策,结果变成了害民。矛盾,进一步激化。
其实毕懋康研制的燧发枪还有着一定的缺陷的,比如说射击精度还有射击距离都有些差强人意。不过这难不倒朱兴明,他和毕懋康日夜钻研讨论。
朱兴明在毕懋康的帮助下,终于搞清楚了燧发枪的制作方法。只是,虽然能造出来,在这个工业落后的时代,一支燧发枪,一个熟练的工匠也得一个月才能造出一支。
好歹这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至少钟粹宫中,经过反复论证和实验,第一支燧发枪就这么造出来了。
钢管经过多道工序淬火处理,实心的钢管都是工匠用手工一点点钻出来的。这样是为了保证使用的时候不至于炸膛,燧石击发的圆形铅弹,毕懋康将铅弹推进枪膛,用木榔头打送弹棍推枪弹进膛。
这样很耗费时间的,朱兴明皱了皱眉头:“毕大人,你说咱们若是用鹿皮片包着弹丸再装入膛口,岂非简单的多?”
毕懋康一愣,随即忙不迭的点头:“正是正是,太子殿下,若是再用黄油浸泡则更增威力。殿下当真聪明之至,下官竟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有一种燧发式来复枪,叫肯塔基步枪,有膛线的步枪被认为只有专业人士才能使用,因为前装弹的方式非常困难。肯塔基长步枪采用一种特殊地装填法,使用浸蘸油脂的亚麻布或鹿皮片包着弹丸,装入膛口,减少了摩擦,不仅加快了装填速度,而且起到了闭气作用,精度随之提高,射程也增加了。
正是这一“聪明”装填法,使得肯塔基步枪的使用变得普及起来,只要熟手就能使用,也正因此帮助美国赢得了几场关键战役的胜利。
按照朱兴明的方法,毕懋康很快将装好铅弹的燧发枪交给他,其实朱兴明不太想摸枪的。他喜欢做摇着羽毛扇的诸葛亮,打打杀杀这种事怎么能由他这个太子爷亲自动手。
“毕大人,这一枪还是你来吧。”朱兴明说道。
看着不远处的目标,那是一排酒坛。酒坛内,可都是上好的贡酒。此刻,钟粹宫这些贡酒却成了练枪的靶子。这个距离并不远,五十步的样子,瞎子也能打得中。
毕懋康回道:“太子殿下,自三皇五帝以来,这是咱们做出来的第一支自生火铳。殿下可是古往今来开此枪的第一人,难道殿下不想试试么。”
朱兴明多多少少是有一些强迫症的,他怕这玩意儿炸膛。虽说是这大明朝第一支燧发枪的问世,锻造的工艺都很精纯,朱兴明还是一些担心怕炸了膛。
可毕懋康的这番话又使得他无法拒绝,朱兴明叹了口气,接过燧发枪:“知道本宫为什么不喜欢你们这些文官么,你们总能找出一百种理由,让人去做一些明不喜欢却不好拒绝的事。”
毕懋康只是笑笑:“这可是名垂史册的好事,将来或许会有史官记上这么一笔。自生火铳,由大明东宫研制。太子殿下为开此枪第一人,百步穿杨,每发必中。”
朱兴明转头看了看他,一边纠正他:“又来,毕懋康,这不叫自生火铳,叫燧发枪。”
不管你是不是自生火铳,亦或是燧发枪。毕懋康没有再去争辩,而朱兴明终于也举枪。
准星都被调校过,三点一线,燧发枪枪口对准了五十步外的一个酒坛。朱兴明深吸一口气,稳住枪身扣动扳机…
“砰!”的一声,一阵白烟升腾。众人面前的那个酒坛,应声破碎。这一枪,让朱兴明这个门外汉都能轻易上手燧发枪果真威力不凡。
“好!太好了,殿下,咱们成功了!”钟粹宫的宫人们登时欢呼起来,万岁爷说过,若是能做出火枪,太子殿下便可以自由出入宫门,谁都管不着。
东宫太子,是决不可以随便出宫的。而且朱兴明年幼,没有崇祯的旨意,只能闷在这钟粹宫中。
现如今好了,万岁爷可是金口玉言。殿下之后可以随便出宫浪了,旺财和暗卫孟樊超则是暗暗松了口气,他二人再也不用担心,因为太子的随意出宫,而跟着遭受池鱼之殃了。
东宫的那些宫人们也开心起来,他们也不用担心,找不到太子的时候,拿他们顶罪。差点被拉到冷宫那里,集体就地处决了。
最高兴的,莫过于官复原职的毕懋康了。毕懋康的毕生心血,都在研究武器上。尤其是自己研制的自生火铳,没有在大明朝普及起来,生平引为一大恨事。
如今,在太子爷的帮助下,这燧发枪不但研制成功了。而且,比自己原有的理论上,这火器更精准威力更大。
甚至,这种燧发枪,隐隐然可以在辽东战场上,对付建奴的铁骑了。
面对来势汹汹的建奴铁骑,辽东边关的明军一直都是不敢直面其锋锐。明军一直都是龟缩在城内的,主动反击的例子很少。
若是有了这种燧发枪的神器,在战场上那建奴的弓箭手就是辣鸡。
“殿下,您再重新上弹试试。”毕懋康惊喜的说道。
朱兴明却把枪扔给了他:“毕大人为燧发枪的研制更是鞠躬尽瘁,这第二枪还是你来吧。”
毕懋康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过了火枪。就在他装填完铅弹,重新瞄准射击的时候。
突然朱兴明一摆手:“等等。”
众人愕然,毕懋康也放下了手中的燧发枪。
“旺伴伴,你去尚膳监,拿半爿猪来。孟樊超,去找一套侍卫穿的铠甲。”朱兴明吩咐道。
武器的实验是个严谨的事,容不得半点马虎。一个个的数据采集,都极其重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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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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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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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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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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