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豆花儿偷偷的来看父亲的时候,她总能远远的在寒窑外面听到父亲那剧烈的咳嗽声。阵阵撕心裂肺,好像要把自己的肺给咳出来一般。
这个时候,豆花的心都会揪着痛。父亲为这个家操劳一生,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为了能够医治他的病,即便是嫁给王之心那个狗太监,豆花也无怨无悔。
今天豆花去药铺拿了药,这是专门用来治疗寒疾的方子。豆花儿相信,父亲吃下这几幅药,很快就会好起来。不知怎地,豆花的心突然一阵慌乱起来,而今天似乎有些不同,因为豆花儿到了寒窑外面,并没有听到父亲的咳嗽声,这让她的内心有一种隐隐的不详感。
于是豆花儿加快了脚步,这个寒窑甚至于连个门都没有。一个土培的废弃窑洞,豆花儿进来的时候,只感觉天旋地转。手里的草药也‘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原来豆花儿的父亲躺在那张残破的木板上,早已咽了气。
“爹!~!...”豆花儿哭的撕心裂肺...
这种事,在天子脚下的京城都经常上演。更别提,在大明王朝那些灾害频发的地区了。大明确实已经烂到根子上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大明朝体制已经崩坏。我们总喜欢讨论明亡的原因,有说是明亡与东林党,有说明亡与小冰河时期的天灾、有的也说明亡与礼崩乐坏、还有人说,气数已尽。
总之,不管是哪种说法。在朱兴明看来,大明朝亡国是多方面原因的。并不是单单指的一条,至少他知道现在摆在大明眼前的不是什么党争、也不是什么女真之患,流寇猖獗,可也还没到无法遏制的地步。真正目前大明朝最迫切的、最急需的东西,是没钱。
首先辽东关宁铁骑战斗力犹在,国内流寇猖獗不假,官兵终究还是占了上风。至于天灾,这个无法避免。即便是想赈灾,也没钱。
有了钱,这一切的问题都可以解决。即便是一时无法全部解决,至少能够缓解。捞钱,不惜一切的捞钱,才是摆在朱兴明面前最大的问题。
至于怎么捞钱,只能靠锦衣卫了。先拿陈演、魏藻德、王之心这三个狗东西开刀。朱兴明开始了他的部署,查抄这三人简单,只需派出锦衣卫冲进去,把人抓了然后扔进诏狱即可。
怎么把这件事闹大,让那些文官集团们对锦衣卫产生畏惧心理。让他们提起锦衣卫三个字。就想到了恐惧,这是朱兴明最想做的。所以,在抓这三人的时候,他必须想出一个足够震动朝野的法子。
豆花儿伤心欲绝,看着父亲枯瘦如柴的身体,像是一根风雨中的枯树枝。身上除了骨头,已经找不出半两肉了。他死的极为惨,看得出,在临死的时候挣扎过。他咳了很多血,身下的床板铺着稻草。身上盖着那件早已残破不堪,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棉衣。
豆花儿清晰的记得,这件棉衣是娘在过年的时候,亲手给爹爹缝制的。那个时候他们的家贫穷而幸福,虽然日子过得苦,可爹娘一年到头辛苦劳作,拼命种地风雨无阻。到了年关,他们一家人终于有了一身新衣服。
虽然是粗布棉衣,可一家三口都觉得很知足。爹爹还说,来年要和娘一起好哈干活,争取三年后攒点钱去买一头黄牛。有了耕牛,他们就可以种更多的地。
可谁知朝廷开始连年的加租,赋税一年比一年高。交不起租子,官差就会冲进你的家,把你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抢走。你的地会被变卖抵押,可你依旧还不起租子。利滚利,最后终于逼的你这个家活不下去,只好流浪。
他们一家三口,抛家舍业开始了流亡的生活。听说京城繁华,于是他们就想到京城讨生计。其实,是豆花儿的叔叔来信,说他在京城谋了一份差事。一家人去京城,是想投奔叔叔。
结果,到了京城之后,全家人根本找不到叔叔。原来叔叔是个驿站的驿卒,和闯贼李自成一样,朝廷裁撤了驿站,叔叔便失了业。豆花儿一家人到了京城的时候,她的叔叔早已不知去向。
偏偏这个时候,豆花儿的娘又得了瘟疫。在见惯了路边无数的尸体,瘟疫横行的时代,母亲感染了瘟疫就等于被判了死刑。可爹爹不放弃,带着豆花儿在京城乞讨。
生逢乱世,大家都朝不保夕,乞讨何其艰难。那段日子,豆花儿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眼看着娘的病越来越重,京城的城门是不准这种得了瘟疫的病人进城的,以免传染。
他们一家人就住在这处寒窑,能在城郊找一处寒窑作为栖身之地,这已经算得上是幸运了。可在城外又活不下去,听说京城南门可以进出。豆花儿和爹爹只好混在难民中,好不容易混进城中,豆花儿和父亲想进城想办法赚钱给母亲抓药。
结果,豆花儿发现了东街的人贩子市场。她劝着爹爹把自己给卖了,然后给娘治病。父亲流着泪坚决反对,豆花儿也是哭的伤心欲绝。
可没办法啊,要想活下去,这是唯一的出路。父女俩已经三天没吃饭了,就这样豆花儿的头上被插着稻草,像是牲畜一样被摆在城东人贩子市场贩卖。
在这里,一条人命的价格甚至还比不上一头牲畜。牲畜可以吃肉可以耕田,而人,是这里最不值钱的。
许多青楼的老鸨子来这里挑选穷人家的姑娘,豆花儿的爹死死的护着女儿。女儿就算是饿死,也不能去那种地方。
好在豆花儿年纪太小,并没有引起老鸨子们的注意。倒是一个阴阳怪气的死太监,拿着手帕捏着鼻子走了过来,这个人,就是王之心。
王之心看上了豆花儿,想让她去府上做丫鬟。就这样,豆花儿被以三两七钱银子的价格,卖给了王之心。
豆花儿很开心,她爹爹也很开心。至少,去做丫鬟不会饿死。至少,去做丫鬟能卖了钱救娘。
三两七钱银子,一条生命就跟了他人。豆花儿比起那些难民,还算是幸运的。大多数难民,他们的性命根本就不值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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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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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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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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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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