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熟悉的白手绢,再看手绢的形状,叶三秋就猜出老太太手绢里包的是什么东西了。
果然……
老太太打开手绢,手绢里包着两沓钱,零钱一沓,十元大团结一沓。
叶三秋往两沓钱上扫了一眼,目测有个两百来块钱。
把她拉回房间,又当着她了面掏出所有的家当,这是……打算给她钱?
她都多大了,还给她钱……
老太太拿起那沓十元大团结,递到叶三秋面前,“这里面是两百块钱,一百块是你给奶奶的,乡下花钱的地方不多,奶奶用不上,帝都花钱的地方多,你拿回去用。
另外一百块是奶奶给你的嫁妆。”
乡下有闺女出嫁,娘家人是要准备嫁妆的,出嫁女没嫁妆会被婆家看不起的。
就她家三秋情况特殊。
离开村里的时候,时间紧急,她也没时间准备嫁妆。
老太太这次来帝都,一方面是来看孙女的,一方面是来给孙女嫁妆的。
别人家闺女有的,她家三秋也要有。
一百块钱是老太太大半的积蓄了。
但老太太舍得给孙女。
她家三秋也值得给。
叶三秋盯着眼前的钱看了几秒,就在老太太以为她要拒绝的时候,叶三秋抬起手接过了钱,很利索的塞进了兜里,上前抱住老太太的胳膊,咧着嘴角耍贫,“还是我家老太太大方,一出手就是一百块钱的嫁妆,就问村里有哪个老太太有你这么大方?有哪个老太太有你对孙女这么好?”
村里一百个老太太,九十九个是有着重男轻女思想的。
唯一一个不重男轻女的老太太就是她家老太太了。
她家老太太思想觉悟就是高。
老太太轻拍了下孙女的胳膊,语气宠溺,“我是你奶奶,我对你好不是应该的吗?再者,你对奶奶难道不好吗?”
她身上穿的新衣服,脚上穿的小皮鞋,还有柜子里的另一套新衣服,哪一样不是孙女花钱买的?
老太太承认自己偏心,三秋是小儿子唯一的孩子,她想给小儿子留个根,对三秋比对家里其他的孙子,孙女要好一些。
但三秋也确实值得对她好。
好与坏都是互相的。
要是三秋跟家里那几个白眼狼一样、只惦记着她手里的这点儿钱、心里却没她这个奶奶,她也不会把自己大半的积蓄拿出来。
叶三秋绷着小脸一本正经道,“听你这么一说,忽然觉得我还挺孝顺的。”
老太太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孙女,“你本来就孝顺,跟你爸妈一样孝顺。”
孝顺的这东西也是随跟的。
她生了三个儿子,从小就只有小儿子最孝顺。
小儿媳妇跟其他两个儿媳妇比起来,也是最孝顺的一个。
小儿媳妇儿活着的时候过年的时候也会给她置办新衣服。
另外两个儿媳妇借口家里困难,从来没有没给她做过一件衣服。
她偏心三秋有错吗?
爹娘都是孝顺的人,生下的孩子也差不到哪里去。
她家三秋之孝顺是遗传了老三两口子。
提到父母,叶三秋跟老太太就有的聊了。
“奶奶,你能给我讲讲我爸吗?”
叶三秋对叶老三夫妇的了解少之又少。
以前是觉得没必要了解太多,人都死了,了解那么多有什么意义呢?
可现在……
知道叶老三夫妇有可能还活着,叶三秋对叶老三夫妇以前的事情产生了兴趣。
没准儿能从两口子以前的一些事情中找出些有用的线索呢。
提起小儿子,老太太的思绪一下子被带回到了过去。
老太太嘴里的叶老三……
人长得俊俏,像死去的叶老爷子,性格好,对谁都不会大声说话,孝顺,是三个人儿子里面最孝顺的。
脑瓜子聪明,念书念的好,是村里唯一念过高中的高材生。
当年也是全村人的希望。
就是………运气不好。
叶老三高中刚念了一学期,叶老爷子就不在了。
家里的顶梁柱不在了、叶老大和叶老二这两个做哥哥的,又不愿意继续供着弟弟读书。
叶老三念了一学期高一就退学了。
退学后,叶老三开始了下地挣工分的生活。
老太太还说,当年裴音一个城里来的姑娘之所以嫁给了叶老三这个乡下泥腿子,大概是看上了叶老三高材生的身份。
叶三秋轻蹙了下眉。
若真跟老太太说的一样,裴音嫁给叶老三是因为叶老三高材生的身份,事情好像越来越有趣了。
叶三秋,“奶奶,我爸平日里有什么爱好?”
老太太眉眼间都是笑,“你爸一有时间就喜欢捣鼓一些小玩意。
还别说,你爸捣鼓出来的那些小玩意还挺好用的。
咱家厨房里用的风箱就是你爸捣鼓出来的,样子要比别人家的小巧,用着也比别人家的好。
村里的那群老娘们看过咱家的风箱后、都想换了自家的风箱。
你爸性子是好,但也不是冤大头。
他啊,不愧是念过高中的,脑瓜子就是聪明。
当年帮别人家做风箱,挣了一笔钱。
那笔钱让家里过了个好年。
还有咱大队以前用来剥苞米的小玩意,也是你爸捣鼓出来的,小玩意得到了社员们一致的好评。
不是奶奶我吹牛,要是你爸还活着,咱喇叭花大队的大队长根本就轮不上李伟民来当。”
她儿子有本事,人缘不差,还是村里唯一的高中生,上面的领导要是眼睛不瞎,大队长一定选她家老三来当。
就是可惜……
上一届大队长还没下去,老三就先一步走了……
叶三秋附和老太太,“我爸听着确实挺厉害的。”
叶老三喜欢研究小东西……
裴家老爷子和两个儿子是搞科研的……
叶老三娶了搞科研工作的裴老爷子的女儿……
以前,叶三秋只是怀疑叶老三夫妇没有死。
现在……
她有百分之八十的肯定,肯定叶老三夫妇没有死!他们还活着!
她要是没猜错的话,叶老三两口子应该在边疆,跟裴家人在一起。
当然,这只是她的猜测、事实跟她猜想的是不是一样,还需要找老爷子验证一下。
一提起小儿子,老太太有聊不完的话题。
拉着叶三秋说了将近两个小时的叶老三。
一直到陆思年回来,老太太才放叶三秋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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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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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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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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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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