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林初程子铭>118 一直都是你的,即使隔了许多年
  “你什么时候带着的?”林初惊讶的说,这男人简直太不走寻常路了点儿。

  “去书房找那张照片的时候,想到要来挖东西,就顺便带来了。”燕北城解释道,便拉着林初走到了老槐树下芾。

  找到埋东西的地方,便开始挖。

  当初两人年纪小,燕北城又是偷偷摸摸翻墙进来,偷偷跟林初见面的。所以那时候两人决定往里埋东西,还是林初找来了一把玩具铲子枞。

  用那么坑的东西,两人当时挖了一下午,别的什么都没干。就这都还没挖到多深的坑,所以这会儿燕北城拿的铲子虽然不大,但对付这个也足够了。

  挖了没多会儿,便挖到了硬邦邦的铁盒子。

  林初拿了出来,这盒子还是十几年前放水果硬糖的那种,那时候的水果糖其实并不好吃,可因为那时候人们的整体生活都算不上好,对这种果糖都喜欢的不行,过年才吃得着。这铁盒子也带着浓浓的年代气息,上头还印着当时红极一时,现在被湮没在大浪淘沙中的一个女明星的照片。

  因为时间久,盒子有些锈,林初开了半天都没能打开,便将铁盒子塞到燕北城的手里,“快打开看看。”

  燕北城也是努力了几次,最后咬紧了牙,好不容易才把盒子打开的。

  林初拿出手机,打开手机里手电筒的软件,手机后面的灯便亮了起来。

  里面放着两个小包,一个是林初的,一个是燕北城的。

  当初两人约好了把东西都放在小布包里,谁也看不见对方的,然后一起放进铁盒子里,埋起来。

  林初先拿起了自己的小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两个手拉手的娃娃。

  “原来你放的是这个。”燕北城带着笑意的好听嗓音暖暖的响起。

  林初点头,“我记得当初手工课,学会了用手套做简易的娃娃,制作简单,是我这个年纪也能学得会的。”

  林初手里的娃娃,就是用白色的线手套做的,如今手套的颜色已经发黄了。手套里塞了棉花,手掌的部分被系成了两截,上边是娃娃的头,下边是身子。拇指被剪掉了。食指和小指当做娃娃的胳膊,中指和无名指便是腿了。用黑色的水彩笔在娃娃的脸上画了两道弯弯的眼睛,还点了一个小点,就是娃娃的嘴。

  但是因为埋在这里十几年,常年日晒雨淋,颜色早就糊了,娃娃的五官自然也就没有了。

  “我把两个娃娃的手缝在一起,当时想着,就是我跟小哥哥手拉手了。”林初笑着说。

  现在看这两个娃娃很是简陋,做的真是不好看,只勉强能看得出人形罢了。但当时,她可是觉得自己做的好极了。

  燕北城挑挑眉,这娃娃也太朴素了,连点儿象征性的头发啊,衣服啊,都没有,好歹画上去呢。

  “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燕北城凑过来问。

  “这个小的是我,大的是你。”林初一手捏着一个娃娃,朝燕北城晃了晃。

  果然,看两个娃娃也是有大小差别的。

  “你小时候倒是挺聪明。”燕北城笑着说道,“做的娃娃偷工减料,就从大小上来区分了。”

  “我那时候才六岁呢!能做成这样很不错了。”林初不服气,低头看看娃娃,很是喜欢,很有纪念价值。

  她在孤儿院的东西,老院长都给她收着,只是东西不多,也没什么能留得住的。去了林家,更加没有什么值得纪念的东西。

  “这个带回去,摆上。”燕北城说,“是咱俩青梅竹马爱的象征。”

  林初:“……”

  她只是想做个纪念,没他脸皮这么厚。

  “开开你的看看啊。”林初抱着她的娃娃催促道。

  燕北城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将布包打开。

  里面是一个红色的绒布盒子,打开来,是一枚戒指,很简单的一个戒指圈,什么装饰都没有。

  燕北城把戒指拿下来,说道:“这是我当时把零花钱都攒下来买的。当时我父亲去世,母……亲又提了一次订婚的事情。我发了好大一通火,也因为爷爷奶奶的支持,依旧没能成功

  tang。当时我就想着,我要自己去找我喜欢的姑娘。我的婚事,容不得别人指手画脚,告诉我我该娶谁,不该娶谁。谁也别想支配我的人生,以为能够控制我来达到一些目的。当时,我鬼使神差的就想到了你。”

  “明明你还只是个丫头片子,但你的脸偏偏就那么突然出现在我脑中。也许是因为,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是我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什么糟心事儿都不会想,只是单纯的快乐。因为我母亲让我糟心了,我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你,让自己快乐起来。”

  燕北城笑意暖暖,“只是那时候你那么小,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对你不可能有那种情感。而且我们将来会怎么样,能不能一直这样有缘分,谁也说不准。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道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分开,不知道会不会一直维持联系。可能过几年,境遇变故,我们会成为陌生人,相忘天涯。”

  “所以当时你说要埋宝贝,等我们长大后挖出来。我就把我攒下的所有零花钱都拿了出来,去了一家珠宝店。然而那时候,我的零花钱并不多,总共也只能买到这枚最便宜的戒指。我想着,等我们长大,如果我没变,你没变,我们有缘能够一起把宝贝挖出来,那是天意都让你成为我的小女友,我就把戒指送你。”

  “我想现在,就是物归原主的时候。”燕北城捏着戒指说道。

  “所以,这戒指一直就是给我准备的?你埋在这里,如果没有找到我,你也不会挖出来,这枚戒指就一直埋在老槐树下,不会再送给别人?”林初垂眼看着燕北城指尖的戒指。

  这戒指很简单,18年前的款式,比现在差远了,就连上面的花纹切割面在如今开来都算不上好看,不是什么复杂的工艺。

  可林初就觉得好看,比现在什么昂贵的戒指都好看。

  这是当初燕北城花光了他所有的钱才买来的戒指,是最值钱的。现在什么戒指都比不上这一枚。

  林初想,就算以后结婚,她也要把这枚戒指当作结婚戒指来戴。

  不过这话,她没好意思现在就跟燕北城说出来,怕被他笑话。

  好像自己等不及要嫁给他似的。

  燕北城轻笑,低醇如玉的嗓音在夜.色中格外的撩人,“对,一直都是你的,即使隔了许多年,这枚戒指终究还是你的。”

  所以说,从来都没有什么未婚妻,如果真要说,也只有她,勉强可以算是被他提早订下的小未婚妻。

  甚至他自己都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重新找到了当初那个小姑娘,带着她一起来把东西都挖出来,那些他当时以为可能不会再有机会挖出来的东西。

  燕北城轻执着林初的手,将戒指套进她左手的中指。

  细白纤长的手指特别好看,银白的戒指在她白皙的手指上显得优雅细致,很精致的样子。

  看着当初的小姑娘,如今戴上了这枚当初本就是为她买的戒指,仿佛自己把她套牢了,燕北城一颗心说不出的激动,好像终于把一件大事儿做成了的感觉。

  执着她的手,在她带着戒指的指节上轻吻。

  林初以为这就是他当年埋下的全部了,正想站起来,却见燕北城又把戒指盒里面的垫子拿了出来,用手机背面的灯光一照,才发现垫子底下还夹了一张纸。

  纸片折了四折,好在虽然这些年风吹雨淋,但是有铁盒子护着,又有一层布包,布包之内,纸片又藏在了戒指盒的垫子底下,这么多层保护,现在竟也完好无损。

  燕北城把戒指盒递给她,让她自己把纸片拿出来。

  林初狐疑的捏出纸片,展开来看,上面写了两个字:姬言。

  字写的很好看,看得出是从小练字,字间有风骨,是燕北城的风格。只是因为那时候年龄尚轻,只隐隐露出了些许的风格,还有些露锋芒,不如现在这样稳重劲透,字如人一般的沉敛。

  “八大家族的人,都有一个表字的事情,外界不少都知道。燕家是原本燕国王室的后代,本姓姬,当初燕国王室出逃,隐姓埋名,没敢用本姓,就把本姓藏在了字里。这是我的字,只告诉我的妻子。”燕北城低声说,月光下的笑容清润干净,一双黑眸也仿佛蒙上了一层柔和的月光。

  林初还想说,你这又不是求婚,却偏偏说的这么暧.昧。说只告诉自己的妻子,却又把字告诉了自己。

  到底要怎么样,不如给句痛快话啊!

  但嘴角还是忍不住的拉扯着上扬,眼瞧着控制不住,便干脆光明正大的笑了起来,将纸片合上,小心的收进了衣兜里,觉得纸片很烫。

  燕北城看着她的动作,笑问:“冷吗?”

  林初摇摇头,便听他说:“那就再坐会儿?”

  林初点头,见燕北城已经坐在了地上,也没垫东西,被靠着老槐树,很是惬意的模样。

  地上有些凉,林初收了收外套正打算坐的时候,却被燕北城捞起,坐在了他的腿上,后背倚着他的胸膛。

  “地上凉,我给你当垫子。”燕北城说道,骨骼分明的长指撩起她的发,露出她皎洁莹白的后颈,低头便在上面落下轻吻。

  湿湿润润的吻在他唇瓣落下时温温的,离开后又变得湿凉,让林初打了个颤。

  燕北城怕她冷,敞开了大衣的衣襟,将她裹了进来,抱得紧紧地。

  “那张照片,我们好像就是在这里拍的。”燕北城凑到她的耳边,垂眸看着她莹润的耳垂慢慢变红,忍不住在她耳根上吻了一下。

  林初轻声“嗯”了一下。

  谁能想到呢?

  当时跟燕北城这样照相的时候,两人都很单纯,并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她还小,不懂得男女之间的喜欢。燕北城更不会对一个小丫头产生什么心思。两人之间在照片里的感觉,就像兄妹一样。

  那时候两人的年龄差距显得大,可现在却没了这种感觉。

  燕北城垂眼,看着林初。当初在他怀里,浑身还透着奶味儿的小丫头片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

  甚至,还被他处心积虑,坑蒙拐骗的给拐到了床.上,拐回了家里,成了他的女朋友,他想要与之结婚的女人。

  这放在15岁时,是想也想不到的事情。

  哪能想到,那时候的小奶娃儿,此时却会被他紧紧地箍在怀里,亲着弄着,做尽亲密的事情。

  想到她六岁时的模样,饶是燕北城,都有点儿罪恶感了。

  这会儿看着满脸红晕的林初,燕北城也觉得命运这东西真的很奇妙。当初那小小的奶娃儿长成了大姑娘,原本当成妹妹的小姑娘成了自己的女朋友,天天被自己锁在怀里。

  他心头旖旎,眼看着林初恬静好看的脸近在咫尺,越来越馋,低头便在她的颈子上用力吸了一下,在上面吸出了嫣红的印子,又在印子上轻吻了几下。

  林初缩了缩脖子,埋进他怀里,现在还觉得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自己当时就遇见了翻墙而入的他,不可思议兜转18年,又跟当初那个小哥哥在一起。

  如果不是他死皮赖脸的来追她,可能永远就错过了。

  林初有些庆幸,有些后怕,往他怀里贴的更紧。

  仿佛是知道她的想法,燕北城在她额上轻吻,从外套的口袋里摸出手机。

  林初看到他打开了相机,调出夜景模式,头顶燕北城醇哑的嗓音擦着她的额头响起,“当时照片里,我们就是这样的姿势,现在再来照一张?”

  他的嗓音在这寒夜里,越发像是醇酒,烘的她从头暖到脚。

  林初点头,燕北城便伸直了胳膊举着手机,即使夜里漆黑,在夜景模式下倒也把两人都显示的清清楚楚的。

  他调了定时拍摄,三秒过后,便响了几下快门,拍了几张照片。

  燕北城收回手,抱着林初一起选了最好看的一张存起来。

  “当年的小姑娘,现在长大了。”燕北城看着照片,突然温润出声。

  林初看着照片儿有些出神,听到燕北城的话,脸倏地红了。

  挺正常的话,但她听出了他语气里的暧.昧。

  温润的嗓音像暖阳一样洒在她身上,她被他紧紧地裹在怀里,用他的大衣给两人一起挡风取暖,把她护的密不透风。他的怀抱像个烤炉。

  林初窘的把脸埋了进去,脸红的不行。想到此时这个男人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哥哥,就有些不好。

  有种突然发现有情人变成兄妹的感觉,特别囧。

  燕北城轻笑,

  胸腔也跟着轻轻地震颤,看着怀里这样服帖的姑娘,便忍不住的情动,低头就吻住她的唇。将她紧紧地裹在自己的衣襟中。

  月色下,身材颀长,风光霁月的男人,放松舒适的倚着树干,伸长了长腿。怀里的姑娘被他紧抱着,显得更加娇小,被他护着只隐隐看出点儿露出的长发,连脸庞都难看到。

  月光洒下来,让他们的影子投到旁边的地面。

  很静,很美。

  突然一道刺眼的光照过来,还听到一声厉喝:“谁!”

  林初从燕北城的吻中回过神,跟燕北城都看过去,正迎上手电筒刺眼的强光射过来。

  林初被照的睁不开眼,眯着眼拿胳膊挡,燕北城抱着林初起来,林初推了推让燕北城把自己放下来。

  等看清楚了,来人惊讶的叫:“林初?大晚上的你们怎么——”

  大老远的跑孤儿院的后院儿亲嘴!

  这谈了恋爱的,玩儿起来都这么与众不同吗?

  林初认了出来,这是孤儿院的王老师,四十多岁了,身体强健。

  在王老师的手电筒下,林初窘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大晚上的偷偷翻墙进来不说,还正亲热的时候被逮了个正着,简直尴尬死了。

  王老师关掉手电筒,注意到老槐树底下的一个大坑,燕北城便说:“晚上跟林初聊天,想起她小时候在这儿埋得东西。一时兴起,我们就过来挖了,算是个深夜寻宝的小活动。”

  王老师失笑,心说这俩人挖着挖着,怎么还能亲到一起去。

  不过想着年轻人谈恋爱就是挺能腻歪,也就没多震惊了。

  但还是白了他们一眼,“你们真是,要过来就打个电话,我给你们开门,翻什么墙头啊!我刚出来喝水,看到窗外边有人影,快被吓死了都!”

  “小王,怎么回事,有人啊?”老院长穿着睡衣,披着外套出来,见到林初跟燕北城,唬了一跳,“你们俩大半夜的怎么过来了?”

  林初:“……”

  燕北城:“……”

  燕北城厚着脸皮把刚才对王老师说的又跟老院长说了,老院长虽说不怎么相信,但也没再追问。

  这俩孩子肯定是感情太好,不知道又琢磨出什么玩儿法了。

  “既然都过来了,大半夜的也就别回去了,你们的房间一直给留着呢,住这儿吧。”老院长打了个呵欠,说道。

  刚才抱在一起,再加上回忆小的时候,心里暖还不觉得,现在真的是有点儿冻的僵掉了。也实在是懒得再开车回去,两人便答应留了下来。反正明天是周六,也不用上班。

  ……

  回了卧室,燕北城去洗澡了,林初便看着自己手指上的戒指。

  等燕北城洗完澡回来,看她看着戒指发呆的模样,便把她抱到了腿上,“都快被你看断了。”

  “我就是觉得挺奇妙的,谁能想到我们长大了能在一起呢。”林初环住他的腰。

  这样都能相遇,多大的缘分——题外话——当时写四神4的时候就提过他们字的由来,根据什么来起的,不知道有没有人记得卫子戚的字,也是因为卫国原是姬姓,燕国也是,都是当时周朝的后裔,所以两家都是姬,防止有人在评论里提出质疑,所以先说一下,╮(╯▽╰)╭猫扑中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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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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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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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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